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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四十五。諡曰孝懿,祔葬裕陵。」 按《鎬王永中傳》:明 昌二年正月辛酉,孝懿皇后崩,判真定府事吳王永 成,判定武軍節度使,隋王永升奔喪後期,各罰俸一 月,杖其長史五十。永中適有寒疾,不能至。上怒,頗意 諸王有輕慢心,遣使責永中曰:「已近公除,亦不須來。」 二月丙戌,禫祭,永中始至入臨。辛卯,始克行燒飯禮。 壬辰,永中及諸王朝辭,賜遺留物,禮遇雖在,而嫌忌 自此始矣。

按《續文獻通考》:時孝懿皇后梓宮在殯,太傅徒單克 寧薨,章宗欲親為燒飯,右諫議大夫張暐奏曰:「仰惟 聖慈,追念勳臣,恩禮隆厚,孰不感勸。太祖時享尚權 停,若為大臣燒飯,禮有未安。」乃止。

明昌三年正旦及天壽節,以太后喪,不受朝。尚書省 以孝懿皇后小祥,請依世宗忌辰例,從之。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三年春正月乙巳朔,以皇太 后喪,不受朝。丙辰,以孝懿皇后小祥。尚書省請依明 昌元年世宗忌辰例,諸王陪位,服慘素,去金玉之飾, 百官不視事,禁音樂屠宰。從之。九月庚午朔,天壽節, 以太后喪,不受朝。」

明昌四年。春正月己巳朔。以皇太后喪。不受朝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明昌六年,溫妃石抹氏薨,以張暐議,霍王從彝為「服 慈母齊衰,素服終制。」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霍王從彝 母早死,溫妃石抹氏養之。明昌六年,溫妃薨,上問從 彝喪服,張暐奏:「慈母服齊衰三年,桐杖布冠,禮也。從 彝近親至尊,壓降與臣下不同。乞於未葬以前,服白 布衣、絹巾,既葬止用素服,終制朝會從吉。」上從其奏。

承安二年冬十月丁亥皇子壽王薨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按《壽王洪輝傳》,本名訛論, 承安二年五月生,彌月封壽王,十月丁亥薨,備禮葬。

泰和二年興陵崇妃薨上欲成服苑中登門送喪以賈鉉之對而止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賈鉉傳》:泰和二年,興陵 崇妃薨,上欲成服苑中,行登門送喪之禮,以問鉉,鉉 對曰:「故宋嘗行此禮,古無是也。」遂已。

泰和三年夏五月辛卯,皇子葛王薨。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按《葛王忒鄰傳》。「泰和二年 八月生彌月將加封。三等國號。無愜上意者。念世宗 在位最久。年最高。初封葛王。遂封為葛王。」三年薨。 泰和四年。秋七月甲申。改葬鎬王永中於威州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泰和五年夏五月己卯,制「司屬丞凡遭父母喪,止給 卒哭假,為永制。」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泰和八年冬十一月。上崩於《福安殿》。

按《金史章宗本紀》,「冬十一月乙卯,上不豫。丙辰崩於 福安殿,年四十一。」大安元年春正月,諡曰「憲天光運 仁文義武神聖英孝皇帝,廟號章宗。」 按《衛紹王本 紀》,「泰和八年十一月,自武定軍入朝,是時章宗已感 嗽疾,衛王且辭行,而章宗意留之。無何,章宗大漸,元 妃李氏、黃門李新喜,平章政事完顏匡定策。章宗崩, 匡」等傳遺詔立衛王。衛王固讓,乃承詔舉哀,即皇帝 位於柩前。明日,群臣朝見於大安殿。詔「路府、州縣為 大行皇帝服七日。」

衛紹王大安元年三月葬章宗於道陵欽懷皇后祔按金史衛紹王本紀大安元年三月甲辰道陵禮成九月如大房山謁奠睿陵裕陵道陵 按章宗本紀

大安元年二月甲申,葬道陵。 按《章宗欽懷皇后蒲 察氏傳》,大定二十三年,章宗為金源郡王,十一月備 禮親迎,封金源郡王夫人,後進封。妃崩,帝即位,遂加 追冊,奉安神主于坤寧宮。大安初,祔葬於道陵。

宣宗貞祐二年四月遷昭聖皇后柩權厝新寺並葬衛紹王

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二年夏四月戊戌,遷昭聖皇 后柩於新寺。癸卯,權厝昭聖皇后於新寺。己未,葬衛 紹王。 按《顯宗昭聖皇后劉氏傳》:「后,遼陽人,大定元 年選入東宮,時年二十三。三年三月十三日,宣宗生, 是日大雨震電,后驚悸得疾,尋卒。承安五年,贈裕陵 昭華。宣宗即位,追尊為皇太后,升祔顯宗廟,追諡昭 聖皇后。」

貞祐三年正月,皇太子薨,上臨奠殯所。四月,權葬迎 朔門外。十二月,皇太孫薨。

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三年「春正月辛巳,皇太子疾, 輟朝。乙酉,皇太子薨。二月壬辰,上臨奠皇太子殯所。 有司奏,辰日不哭,上曰:『父子至親,何可拘忌』。」夏四月 丁未,故皇太子啟菆,賜諡曰莊獻。戊申,權葬迎朔門 外。冬十二月癸丑,皇太孫薨,以殤,無祭享之制。「勞 民。」諭宣徽院免元日親王、公主進酒。甲寅,禮官奏,正 旦宋遣使來賀,不宜輟朝,不舉樂,服色如常儀。四年 春正月癸酉,詔贈故皇太孫諡曰沖懷。 按《莊獻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