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9 (1700-1725).djvu/12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五十五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十九

  唐四開元一則下

禮儀典第五十五卷

喪葬部彙考十九

唐四

按開元禮塋夕前一日之夕掌事者先於墓門內道西張帷幕設靈座如初

到墓,乘車者卑行,見墳而下尊,及塋而下序哭。靈車 至帷門外,迴車南向,祝以腰輿詣靈車後,少頃,入詣 靈座前,少頃,以輿降出,遂設酒脯之奠如初。柩車至 壙前,迴南向。丈夫婦人之位如遣奠之儀。

陳明器:掌事者陳明器於壙東南,西向北上。

下柩,進輴車。

四品以下布席

於柩車之後,張帷,下柩於輴。丈夫柩東,婦人柩西,以 次進,憑柩哭盡哀,各退復位。內外卑者再拜辭訣。「相 者引主人以下哭於羨道東,西面北上。妻及女子子 以下婦人,皆障以行帷,哭於羨道西,東面北上。」 入墓,施席於壙戶內之西,執紼者屬紼於輴,遂下柩 於壙戶內席上,北首,覆以夷衾。

四品以下,遂下柩於壙,六品以下,無執紼者。

墓中置器,序輴出,持翣者入,倚翣於壙內兩廂,遂以 下帳張於柩東,南面。米、酒、脯陳於下帳東北,食盤設 於下帳前,苞牲置於四隅,醯醢陳於食盤之南,藉以 版,明器設於壙內之左右。

四品以下無輴車,但有持翣者。

掩壙:掌事者以元纁授主人,主人授祝,祝奉以入,奠 於靈座。主人拜稽顙,施銘旌、誌石於壙門之內置設 訖,掩戶,設關籥,遂復土。《三》主人以下稽顙,哭盡哀,俱 就靈所哭。掌儀者設祭后土於墓左,如後儀。

祭后土,先於墓左,除地為祭所。柩車到,祝吉服鋪后 土氏神席北方,南向;設酒樽於神座東南,北向;設洗 於酒樽東南,北向;罍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以巾 爵於篚。既復土,告者吉服。

《國官》,僚佐之長,若無者,親賓充也。

相者引告者與祝及執樽罍篚者俱立於罍洗東南, 重行西面,以北為首。立定,俱再拜。祝與執樽罍篚者 俱就樽罍篚之後。相者進告者之左,北面曰:「請行事。」 掌饌者以饌入,祝迎引設於神座前。置設訖,掌饌者 出。相者引告者詣罍洗,盥手洗爵。相者引告者詣酒 樽所,執樽者舉。告者酌酒進,跪奠於神座前,俛伏, 興,少退,北向立。祝持版進於神座之右,東面跪讀祝 文曰:「維年月朔日,子某官姓名,敢昭告於后土之神, 某官封諡,窆茲幽宅,神其保佑,俾無後艱,謹以犧齊 粢盛庶品,明薦於后土之神,尚饗。」訖,興,告者再拜。祝 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相者引告者退,復位,再 拜。相者引告者出,祝以下俱復位,再拜。徹饌席以出, 反哭。既下柩於壙,搥一鼓為一嚴。

「無鼓」 者,量時陳布也。

「掩墓戶,搥二鼓為再嚴,內外就靈所,搥三鼓為三嚴」, 徹酒脯之奠,進靈車於帷外,陳布儀衛如來儀。又進 腰輿入詣靈座前,少頃,出詣靈車後。少頃,輿退,靈車 發行,內外從哭如初儀。出墓門,尊行者乘車馬,去墓 百步許,卑者乘馬以哭,從靈車到第,內外皆下車馬。 靈車入至西階前,迴南向,祝以腰輿詣靈車後,少頃, 升入詣靈座前,主人以下從升,立於靈座東,西面南 上。少頃,腰輿降出,內外俱升。諸祖父以下哭於帷東 北壁下,南面西上;妻及女子子以下婦人哭於靈西, 東面南上;諸祖母以下哭於帷西北壁下,南面東上; 外姻哭於南廂;丈夫於帷東,北面西上;婦人於帷西, 北面東上。有親賓弔哭者,升堂西向,靈哭如常。其弔 於庭者稱「痛當奈何。」餘如常儀。哭盡一哀,相者引主 人以下降,各還次,沐浴以俟虞。

斬衰者沐而不櫛;齊衰者以下櫛。

虞祭,柩既入壙,國官若僚佐之長與祝先歸修虞事。 牢饌如殷奠,器用烏漆。先造虞主以烏漆匱匱之,盛 於箱。烏漆趺一,皆置於別所。

六品以下無國官,以下同。虞主用桑主,皆長一尺,方四寸。上頂圓,徑一寸八分,四廂各刻「一寸一分」 ,又上下四方通孔,徑九分。其匱底、蓋俱方,底自下而上,蓋從上而下,與底齊。其趺方一尺,厚三寸。將祭出,神主置於座,其匱安於神主之後。四品以下無。

具饌於堂東,「靈車將至。掌事者先施靈座於寢堂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