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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諒陰三年,舜為堯,禹為舜亦服喪三年,故《禮》曰: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是知罔極之恩,昊天難報。朕虔 奉遺詔,又迫於群議,將欲從吉,未忍割哀。其百僚宜 以今月十七日釋服。朕素服練巾,銜哀聽政。凡百在 位,知朕意焉。」禮儀使又奏曰:「孝德動天,事踰前古,德 音俯降,感咽載深。臣伏守遺詔,禮從易月,祥禫變除, 儀注皆備。若陛下未忍即吉,更服練巾,則遺詔不得 奉行,群僚無以覲見。伏乞俯順人望,仰遵先旨,實大 孝不虧,萬方幸甚。臣職在典禮,愚守如前,無任懇迫 之至。其百官儀制,具《開元禮》。」

按《文獻通考》,葬代宗時發引帝見轀輬車不當馳道, 移指丁未之間,問其故,有司曰:「陛下本命在午,不太 衝也。」上哭曰:「安在枉靈駕而謀自利乎?」命改轅直午 而行。

德宗貞元二年十一月皇后王氏崩

按《唐書德宗本紀》:「貞元二年十一月甲午,立淑妃王 氏為皇后。丁酉,皇后崩。」

貞元三年二月甲申葬昭德皇后於靖陵。

按《唐書德宗本紀》云云,按《德宗昭德皇后傳》:「后王 氏,本仕家,失其譜系。帝為魯王時,納為嬪,生順宗,尤 見寵禮。既即位,冊號淑妃,贈其父遇揚州大都督,子 姓姻出悉得官。貞元三年,妃久疾,帝念之,遂立為皇 后。冊禮方訖而后崩,群臣大臨三日,帝七日釋服。將 葬,后母郕國鄭夫人請設奠,有詔祭物無用寓,欲祭, 聽之。」於是宗室王大臣李晟、渾瑊等皆祭,自發塗日 日奠,終發引乃止。葬靖陵,置令、丞如他陵臺。立廟,奏 《坤元》之舞,敕宰相張延賞、柳渾等製樂曲,帝嫌文不 工。李紓上諡冊曰大行皇后,帝又謂不典。並詔翰林 學士吳通元改譔冊曰「咨后王氏。」然議者謂岑文本 所上文德皇后冊言皇后長孫氏為得禮。按《暢當 傳》,貞元初為太常博士,昭德皇后崩,中外服除,皇太 子諸王將服三年,詔太常議,太子服當與博士張薦、 柳冕。李吉甫曰:「子為母齊衰三年」,蓋通喪也。太子為 皇后服,古無文。晉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杜預議:古 天子三年喪,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為節。皇太子與 國為體,若不變除,則東宮臣僕亦以衰麻出入殿省, 太子遂以卒哭除服。貞觀十年六月,文德皇后崩,十 一月而葬。太子喪服之節,國史不書。至明年正月,以 晉王為并州都督,既命官,當已除矣。今皇太子宜如 魏、晉制,既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喪三年。宰 相劉滋、齊映召問:當等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 也。今太子「以衰服侍膳,至葬可乎?令群臣齊衰三十 日公除,宜約以為服限。」乃請如宋齊皇后為其父母 服三十日除,入謁則服墨慘,還宮衰麻。右補闕穆質 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漢文帝以宗廟 社稷之重自貶,乃以日易月,後世所不能革。太子,人 臣也,不得如人君之制。母喪宜無厭降,唯晉既葬公 除,議者詭辭以甘時主,不足師法。今有司之議,虧化 敗俗,常情所鬱。夫政以德為本,德以孝為大。後世記 禮之失,自今而始,顧不重哉!父在為母期,古禮也。國 朝服之三年,臣謂三年則太重,唯行古為得禮。」德宗 遣內常侍馬欽敘謂質曰:「太子有撫軍監國,問安侍 膳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葬釋服,以墨衰終,是何 疑邪?」質又奏《疏》曰:「太子於陛下,子道也,臣道也。君臣 以義,則撫軍監國有權奪。父子問安侍膳,固無服衰 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廢者。舒王以下服三年,將不得 問安侍膳邪?太子、舒王,皆臣子也,不宜甚異。且皇后 天下之母,其父母士庶也,以天下之母為士庶降服 可也;太子,臣子也,以臣子為母降,可乎?公除,非古也。 入公門變服,今期喪以下慘制是也。太子晨昏侍,非 公除比。墨衰奪情,事緣金革。今不監國撫軍,何抑奪 邪?子之於父母,禮異而情均。太子奉君父之日遠,報 母之日少,忍使失令名哉?」乃詔宰臣與有司更議,當 等曰:「《禮》有公門脫齊衰。《開元禮》,皇后父母服十三月, 從朝旨則十三日而除。皇太子外祖父母服五月,從 朝旨則五日而除。恐喪服入侍,傷至尊之意,非特以 金革奪也。太子公除,以墨慘,奉朝歸宮衰麻,酌變為 制可也。」宰相乃令太常卿鄭叔則草奏:既葬,卒哭,十 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內謁,即墨服。復詔 問質,質以為「雖不能循古禮,猶愈於」魏、晉之文遠甚。 宰相乃言:「太子居皇后喪,至朝則抑哀承慈,實臣子 至行,唯心與服,內外宜稱。今質請降詔於外,無害墨 衰於內。臣謂言行於外,而服異於內,事非至誠,乖於 德教。請下明詔,如叔則議。」天子從之。及董晉代叔則 為太常卿,帝曰:「皇太子服期由諫官,初非朕意。」暢當 等請循魏、晉故事,至論也。

貞元二十一年正月帝崩。

按《唐書德宗本紀》,「貞元二十一年正月癸巳,皇帝崩 於會寧殿,年六十四。」按《順宗本紀》,貞元二十年,太 子病風且瘖,二十一年正月,不能朝。是時德宗不豫, 諸王皆侍左右,惟太子臥病不能得見。德宗悲傷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