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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加禁斷。」其用音樂及欄街設祭,身無官而葬用 方相者,望嚴禁之。其詔葬設祭者,不在此限。又準後 唐長興二年詔,五品、六品常參官喪轝舁者二十人, 挽歌八人,明器三十事,共置八床;七品常參官舁者 十六人,挽歌六人,明器二十事,置六床。「六品以下京 官及檢校、試官等舁者十二人,挽歌四人,明器十五 事,置五床,並許設紗籠二。庶人舁者八人,明器十二 事,置兩床,悉用香轝魂車。其品官葬祖父母、父母品 卑者,聽以子品葬妻子者,遞降一等。其四品以上,依 令式施行。望令御史臺街司頒行,限百日率從新制, 限滿違者,以違禁之物」給巡司為賞;「喪家輒舉樂者, 譴伶人;他不如制者,但罪下里工作。」從之。

太平興國九年,禁喪葬舉樂、歌吹。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平興國九年詔 曰:「訪聞喪葬之家,有舉樂及令章者。蓋聞鄰里之內, 喪不相舂;苴麻之旁,食未嘗飽。此聖王教化之道,治 世不刊之言。何乃匪人,親罹釁酷,或則舉奠之際歌 吹為娛,靈柩之前令章為戲,甚傷風教,實紊人倫。今 後有犯此者,並以不孝論,預坐人等第科斷,所在官 吏常加覺察,如不用心,並當連坐。」

雍熙二年冬十一月辛卯詔在官丁父母憂者並放離任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淳化五年詔丁父母憂未經百日不得赴公參御史臺糾察並冒哀求仕者以名聞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淳化五年八月詔 曰:「孝為百行之本,喪有三年之制,著于典禮,以厚人 倫。中外文武官子弟,或父兄之淪亡,蒙朝廷之齒敘, 未及卒哭,已聞蒞官,遽忘哀戚,頗玷風教。自今文武 官子弟有因父亡兄歿特被敘用,未經百日,不得趣 赴公參,御史臺專加糾察。并有冒哀求仕,釋服從吉 者,『並以名聞』。」

至道元年四月開寶皇后宋氏崩帝舉哀輟朝五日以歲忌權攢于趙村沙臺

按《宋史太宗本紀》,至道元年夏四月甲辰,開寶皇后 宋氏崩。按《禮志》,太祖皇后宋氏,太宗至道元年四 月二十八日崩。帝出次,素服舉哀,輟朝五日。六月六 日,上諡曰「孝章皇后。以歲在未有忌,權攢于趙村沙 臺。」按《太祖孝章宋皇后傳》:后,左衛上將軍偓之女 也。開寶元年納入宮為皇后。年十七,太祖崩,號開寶 皇后。至道元年四月崩。年四十四。有司上諡。權殯普 濟佛舍。

至道三年春正月,孝章宋皇后陪葬永昌陵,章懷潘 皇后葬永昌陵側。三月,太宗崩。冬十月,葬永熙陵。追 尊母賢妃李氏為皇太后,祔葬永熙。

按《宋史太宗本紀》,至道三年,春正月「乙酉,孝章皇后 陪葬永昌陵。二月辛丑,帝不豫。三月壬辰,不視朝。癸 巳退班于萬歲殿,宣詔令皇太子柩前即位。是日崩, 年五十九,在位二十二年。殯於殿之西階。十月葬永 熙陵」按《真宗本紀》,至道三年二月,太宗崩,奉遺制 即皇帝位於柩前。夏四月丙申,群臣請聽政,表三上, 從之。六月己亥,上大行皇帝諡曰神功聖德文武皇 帝,廟號太宗。冬十月己酉,葬太宗于永熙陵。丁巳,賜 山陵使而下銀帛有差。十一月甲子,祔太宗神主于 太廟,以懿德皇后配。祔莊懷皇后于別廟。丙寅,詔緣 山陵役民賜租有差。十二月丙申,追尊母賢妃李氏 為皇太后。按《禮志》,太祖皇后宋氏,至道三年正月 二十日附葬永昌陵北。皇堂、陵臺、神牆、乳臺、鵲臺,並 如孝明園陵制度。仍以故許王及夫人李氏、魏王夫 人王氏、楚王夫人馮氏、皇太子亡妻莒國夫人潘氏、 將軍惟正亡妻裴氏陪葬。二月二日,祔神主于別宮。 莒國潘氏,至道三年六月追冊為莊懷皇后,陵曰「保 泰」,神主祔后廟。至道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太宗崩 于萬歲殿。真宗散髮號擗,奉遺詔即位于殿之東楹。 制:永熙陵皇堂深百尺,方廣八十尺,陵臺方二百五 十尺。大駕鹵簿用玉輅一、革車五,外凡用九千四百 六十八人。有司定散髮之禮:皇帝、皇后、諸王、公主、縣 主、諸王夫人、六宮內人,並左被髮,皇太后全被髮。帝 服布斜巾、四腳、大袖、裙、褲、帽、竹杖、腰絰、首絰、直領布 襴衫、白綾襯服。諸王皇親以下如之,加布頭冠、絰襯 服。皇太后、皇后、內外命婦布裙、衫、帔、帕頭、首絰,絹襯 服。宮人無帔。文武二品以上,布斜巾、四腳、頭冠、大袖、 襴衫、裙、褲、腰絰,竹杖,絹襯服。自餘百官並布幞頭、襴 衫、腰絰。省五品、御史臺、尚書省四品、諸司三品以上, 見任、前任防禦、團練、刺史,內客省、閤門、入內都知、押 班等,布頭冠,幞頭、大袖、襴衫、裙褲、腰絰;諸軍庶民,白 衫、紙帽;婦人素縵,不花釵,三日哭而止。山陵前,朔望 不視事。六月,詔翰林寫先帝常服及絳紗袍、通天冠、 御容二奉帳坐列于大升輿之前,仍以太宗玩好、弓 劍、筆、硯、琴棋之屬,蒙組繡置輿中,陳于「仗內。十月三 日,靈駕發引,其凶仗法物,擎舁牽駕兵士力士,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