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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主,升祔凶儀,一切祗奉。俟丙午年靈駕西去園陵, 東回祔廟。如此則免于顛倒,不利國家。」乃詔有司再 加詳定。判禮院孫何等上言:「按《晉書》,羊太后崩,廢一 時之祀,天地明堂,去樂不作。又按」《禮》,「王后崩,五祀之 祭不行,既殯而祭。」所言五祀不行,則天地之祭不廢。 遂議以園陵年月不便,須至變禮從宜。又緣先準禮 文,候神主升祔畢,方行享祀。若俟丙午歲,則三年不 祭宗廟,禮文有闕。況明德皇太后德配先朝,禮合升 祔。遂與史館檢討同共參詳,以為「廟未祔則神靈不 至,伏恐祭祀難行」;攢既畢,則梓宮在郊,可以葬禮比 附。遂按《禮》云:「葬者,藏也,欲人不得而見也。」既不欲穿 壙動土,則龍輴攢木題湊蒙槨上,四柱如屋,以覆盡 塗之,所合埋重,一依近例,便可升祔神主。安易妄言 以凶仗為凶穢,目群官為顛倒,指梓宮為棺柩,令百 司分析園陵,浼瀆聖聰,誣罔臣下。安易又云:「昔日睹 群官盡公,奉二帝諸后,並先山陵,後祔廟;今日睹群 官顛倒,奉明德皇太后,獨先祔廟,後園陵者。」今詳當 時先山陵,後祔廟,正為年月便順,別無陰陽拘忌。今 則年月未便,理合從宜。未埋重則禮文不備,未升祔 則廟祭猶闕,須從變禮,以合聖情。兼明德皇太后將 赴權攢,而《安易》所稱「柏城未焚凶仗」,則凶穢,唐突祖 宗。按《檀弓》云:「喪之朝也,順死者之孝心也。」鄭元注云: 「謂遷柩于廟。」又云:「其哀離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廟 而後行。商朝而殯于祖,周朝而遂葬。」今亦遙辭宗廟 而後行,豈可以禮經所出,目為顛倒,吉凶具儀,謂之 唐突哉?又云:「孝章皇后至道元年崩,亦緣有所嫌避, 未赴園陵,出京權攢之時,不立神主入廟。直至至道 三年,西去園陵禮畢,然後奉虞主還京,易神主祔廟, 以合典禮。」今詳當時,又藉緣孝章為太宗嫂氏,上僊 之時,止輟五日視朝,百官不曾成服,與今不同。從初 亦無詔命,令住廟享。今明德皇太后母儀天下,主上 孝極曾、顏,況上僊之初,即有遺命,權停享祀。今按禮 文,固合如此。安易荒唐庸昧,妄有援引,以「大功之親, 比三年之制,欺罔君上,乃至于斯。況安易以訐直自 負,所詆者無非良善;以清要自高,所尚者無非鄙俗。 名宦之志,老而益堅;《詩》《書》之文,懵而不習。本院所議, 並明稱典故,旁考時宜,雖曰從權,粗亦稽古。請依元 議施行。」從之。

按《文獻通考》:景德元年,皇太后李氏崩。四月,司天監 言:「奉詔集眾官,以諸家葬書選定園陵年月,今歲甲 辰年分未到,宜用閏九月二十三日,權攢于壬地。其 脩陵至丙年始吉。」

景德二年,鄭國長公主薨,以皇太后大祥,遣諸王就 第成服,令皇后臨奠。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禮志》:「鄭國長公主薨,禮 官言:降服大功,擇日成服。緣居大行皇太后大祥之 內,衰服未除,典禮舊章,以輕包重,酌情順變,禮當厭 降,望不成服,皇親諸親亦不制服。」帝曰:「宗室諸王皆 不制服,情所未忍。至期當遣諸王就其第成服,及令 皇后臨奠,餘如所請。」

景德三年冬十月,祔葬明德李皇后于永熙陵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三年春二月己卯,謁明德皇 后攢宮,賜守奉人緡帛。夏六月丙子,群臣固請聽樂, 從之。秋七月甲子,大宴含光殿,始用樂。冬十月丁酉, 葬明德皇后按《太宗明德李皇后傳》,景德三年十 月祔葬永熙陵。禮官請以懿德、明德同祔太宗廟室, 以先後「為次。」從之。

景德四年夏四月,皇后郭氏崩。六月,葬于永熙陵之 西北。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四年夏四月辛巳,皇后郭氏 崩。五月辛亥,上大行皇后諡曰莊穆。六月乙卯,葬莊 穆皇后。秋七月丁卯,莊穆皇后祔別廟。「八月丁未,中 書門下言,莊穆皇后祥除已久,秋宴請舉樂。不允。壬 子,中書門下再表請秋宴聽樂,又不允。」按《禮志》:真 宗章穆皇后郭氏,景德四年四月十五日崩,皇帝七 日「釋服,後改用十三日,群臣三日釋服。諸道州府官 吏,訃到日舉哀成服,三日而除。」二十一日,司天監詳 定園陵,帝令祔元德皇太后陵側,但可安厝,不必寬 廣。其棺槨等事,無得鑴刻花樣,務令堅固。二十五日, 殯于萬安宮之西階。詔兩制、三館、祕閣各撰挽詞。閏 五月十三日,上諡曰莊穆。六月二十一日,葬永熙陵 之西北。七月,有司奉神主謁太廟,祔享于昭憲皇后, 享畢,祔別廟。按《真宗章穆郭皇后傳》,淳化四年,真 宗在襄邸,太宗為聘之,封魯國夫人,進封秦國。真宗 嗣位,立為皇后。景德四年,以疾崩,年三十二,上深嗟 悼。禮官奏皇帝七日釋服。特詔增至十三日。太常上 諡曰莊穆。靈駕發引,命翰林學士楊億撰哀冊。葬永 熙陵之西北。神主享于別廟。仁宗即位,升祔真宗廟 室,改諡「章穆。」

大中祥符元年李繼和卒車駕臨奠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大中祥符元年,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