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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頤言:「神宗喪未除,節序變遷,時思方切,恐失居喪 之禮,無以風化天下,乞改賀為慰。」不從。

哲宗元祐元年王安石司馬光薨皆以諒闇中不舉哀成服冬十二月詔服除依元豐故事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夏四月癸巳,王安石薨。 「秋九月丙辰朔,司馬光薨。」「冬十二月庚寅,詔將來服 除,依元豐三年故事。」按《禮志》,元祐元年王安石薨, 在神宗大祥之內,司馬光薨亦在諒闇中,皆不舉哀 成服。高宗于劉光世、張俊、秦檜之喪,皆為臨奠,然設 幄舉哀,成服之禮未之行也。

元祐五年,神宗賢妃林氏薨,詔用一品禮葬。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神宗《林賢妃傳》:「幼選入 宮,既長,遂得幸,封永嘉郡君,升美人,進婕妤。元祐五 年薨,詔用一品禮葬,贈貴儀,又贈賢妃。」

元祐六年,詔:「臣僚父母無故十年不葬者,御史臺彈 奏,吏部檢察。」冬十月,仁宗貴妃苗氏薨。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六年秋八月辛卯,詔御史臺 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察。冬 十月庚辰,貴妃苗氏薨。按《禮志》:「元祐中詔御史臺 臣僚,父母無故十年不葬,即依條彈奏,及令吏部候 限滿檢察,尚有不葬父母,即未得與關升磨勘。如失 檢察,亦許彈奏。」按《仁宗苗貴妃傳》:妃以容德入侍, 生唐王昕,封仁壽郡君,拜才人、昭容、德妃。英宗育于 禁中,妃擁佑頗有恩。既踐祚,醻其前勞,進貴妃。元祐 六年薨,年六十九。哲宗輟朝出奠,發哀苑中,諡曰「昭 節。」

元祐七年冬十一月癸巳,祀天地于圜丘,赦天下。「民 罹親喪者,戶以差等與免徭。」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元祐八年秋九月,太皇太后高氏崩,遺詔「皇帝成服, 三日內聽政,釋服之後,勿禁音樂。」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八年秋八月辛酉,以太皇太 后疾,帝不視事。丁卯,禱于嶽瀆、宮觀、祠廟。辛未,禱于 天地、宗廟、社稷。乙亥,禱于諸陵。九月戊寅,太皇太后 崩。己卯,詔以太皇太后園陵為山陵。甲申,命呂大防 為山陵使。壬辰,詔山陵修奉從約,諸道毋妄有進助。 冬十月戊申,群臣七上表請聽政。戊辰,徐王顥乞解」 官給喪,詔不允。十一月丙子,始御垂拱殿。壬寅,賜勞 修奉山陵兵士。十二月己巳,上太皇太后諡曰宣仁 聖烈皇后。按《禮志》,英宗宣仁聖烈皇后高氏,哲宗 元祐八年九月三日崩于崇慶宮。遺詔:「皇帝成服,三 日內聽政,群臣十三日,諸州長吏以下三日而除。」釋 服之後,勿禁作樂。園陵制度,務遵儉省。餘並如章獻 明肅皇太后故事。十四日,詔園陵依慈聖光獻太皇 太后之制。按《英宗宣仁聖烈高皇后傳》:后生神宗 皇帝,治平二年,冊為皇后。神宗立,尊為皇太后,居寶 慈宮。元豐八年,帝不豫,寖劇,宰執王珪等入問疾,乞 立延安郡王為皇太子,太后權同聽政,帝頷之。珪等 見太后簾下,后泣,撫王曰:「兒孝順,自官家服藥,未嘗 去左右,書佛經以祈福,喜學書,已誦《論語》七卷,絕不 好弄。」乃令王出簾外見珪等,珪等再拜謝且賀。是日, 降制立為皇太子。哲宗即位,尊為太皇太后,人以為 女中堯、舜。元祐八年九月,屬疾崩,年六十二。

紹聖元年春二月葬宣仁聖烈皇后于永厚陵

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春正月癸酉朔,群臣詣 西上閤門,進名奉慰。二月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后于 永厚陵。己未,祔神主于太廟。癸亥,緣山陵役者蠲其 賦。」

紹聖四年。詔宗室居父母喪者毋得乞為繼嗣。太史 以近永裕陵民冢。不便國音。請遷。詔官給葬費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紹聖四年右武衛 大將軍克務乞故登州防禦使東牟侯克端子叔博 為嗣。請赴期朝參起居而不為克端服。大宗正司以 聞。下禮官議。宜終喪三年。遂詔宗室居父母喪者。毋 得乞為繼嗣。太史請遷去永裕陵近山民冢一千 三百餘,以便《國音》。帝曰:「遷墓得無擾乎!若無所害,則 令勿遷;果不便《國音》,當給官錢以資葬費。」

元符三年春正月帝崩秋八月葬永泰陵詔山陵制度並如元豐故事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三年春正月辛未,帝有疾,不 視朝。己卯,帝崩。皇太后諭遺制,立弟端王即位于柩 前,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四月己未,上諡曰欽文 睿武昭孝皇帝,廟號哲宗。七月丁卯,以諡號冊寶奏 告天地、宗廟、社稷。八月壬寅,葬于永泰陵。癸亥,祔太 廟。崇寧三年,加諡曰『憲元繼道世德揚功欽文睿武』」 齊聖昭孝皇帝。政和三年,改諡憲元繼道顯德定功 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按《徽宗本紀》:元符三年 正月己卯,哲宗崩,皇太后垂簾哭,謂宰臣曰:「家國不 幸,大行皇帝無子,天下事須早定。」章惇厲聲對曰:「在 禮律當立母弟簡王。」皇太后曰:「神宗諸子,申王長而 有目疾,次則端王當立。」惇又曰:「以年則申王長,以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