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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武百僚並常服、墨帶、去魚,詣天章閣南空地立 班,聽詔旨舉哭畢,次赴後殿門外進名奉慰,次詣几 筵殿焚香舉哭。六月,權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請依典 故以日易月,自五月二十二日立重,安奉几筵,至六 月十七日大祥,所有衰服權留,以待梓宮之還。從之。 七月,宰臣陳康伯等率百官詣南郊請諡,廟號欽宗, 遙上陵名曰永獻,其餘並如徽宗典禮。

按:《文獻通考》:「紹興三十一年八月,太常寺檢會典故 言,大祥日服素紗軟腳幞頭、白羅、黑銀帶。」紹興三 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言:「檢會 典故,切詳神帛之制,雖不經見,然考之於古,蓋復之 遺意也。《禮運》曰:『及其死也,升屋而號,告曰:『皋某復然』。 古之復者以衣,今用神帛招魂,其意蓋本於此。今來 孝慈淵聖皇帝神帛,欲乞下太史局,日下依上件典 故施行』。」詔恭依。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太常少 卿王普言:「謹按《通典》,神主之制,有匱有趺,其匱底、蓋 俱方,底自下而上,蓋自上而下與齊。今太廟祖宗帝、 后主之匱,有蓋無底,雖於祏室牙床各設趺座,然祭 享遷奉之時,惟匱蓋以覆,神主在中,不免欹側動搖, 有乖嚴奉,豈渡江之後失其舊制耶前者恭文順德 仁孝皇帝神主、虞主之匱,欲依《通典》並造底蓋,仍乞 漆造祖宗帝后神主匱底,庶得合於禮制,兼亦便於 遷奉。」詔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