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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四年,定賜諡法。」

按《明會典》,隆慶四年題准:凡冒襲王爵奉旨改正者, 不許一概請諡。凡文武大臣賜諡,亦用二字,與否,取 自上裁。若官品未高而侍從有勞,或以死勤事,特恩 賜諡者,不拘常例。

隆慶六年,上穆宗及后李氏諡。

按《明會典》,「隆慶六年,上穆廟尊諡曰『契天隆道淵懿 寬仁顯文光武純德弘孝莊皇帝,廟號穆宗』。」后李氏 曰「孝懿貞惠順哲恭仁儷天襄聖莊皇后。」

神宗萬曆元年題准大臣應得諡者公舉酌議題覆補給

按《明會典》:「神宗萬曆元年題准:大臣應得諡者,禮部 仍廣加咨詢,稽覈名實。間有應諡而未經題請,及題 請而未蒙賜諡者,不論遠近,許各該撫按及科道官 從公舉奏,禮部酌議,題覆補給。若不係公舉,子孫自 陳乞補諡者,不行。」

萬曆三年,改題「孝恪皇后」號諡。

按《明會典》:「隆慶六年,孝懿莊皇后升祔。萬曆三年,乃 奉孝烈皇后及孝恪皇太后祔享奉先殿。其神主並 遷於永陵。」改題孝恪神主曰「孝恪淵純慈懿恭順贊 天開聖皇后。」二后神位即以遷詣陵殿之日安於奉 先殿。

萬曆十二年詔:應得諡者,取於公論,不得概與。 按:《明會典》:萬曆十二年題准,凡遇文武大臣應得諡 號者,備查本官生平履歷,必其節概為朝野具瞻,勳 猷係國家休戚,公論允服,毫無瑕疵者,具請上裁。如 行業平常,即官品雖崇,不得概與。

皇清

崇德元年

《大清會典》。崇德元年

上詣

太廟。恭上

太祖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武皇帝 孝慈昭憲純德貞順成天育聖武皇后尊諡。是日早預

行陳設牲牢供物於

太廟神位前。導引官導

上由西階入、轉至東旁、西向立。贊禮官奏「就位。」 上詣正中拜位立。諸貝勒大臣兩旁排立。贊禮官奏

上香導引官導

上陞東階、詣

《太祖武皇帝》。

武皇后香案前奏跪。

上跪。導引官捧香跪進

上受香三上畢。興。由西階下仍至正中拜位立。贊禮

官奏跪叩興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眾皆隨行。禮畢。贊禮官奏跪。 上跪、眾皆跪。獻帛官二員、捧帛於東旁跪進

上受帛、拱舉授西旁官跪接捧上中階、供正案上。次

獻爵官六員捧爵於東旁跪進

上受爵。次第向上拱舉、授西旁官跪接捧上中階供

正案上。贊禮官奏「跪、叩、興。」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眾皆隨行。禮畢。贊禮官奏跪。 上跪。眾皆跪。宣讀官自案上捧舉尊上

《太祖武皇帝》。

武皇后神位於案前跪讀

「尊諡號」畢、興。次將追封二功臣位號告祭

太祖神位前。贊禮官奏「跪叩、興。」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眾皆隨行禮畢。贊禮官奏「禮」

上退立東旁。諸貝勒大臣兩旁排立。捧祝官捧帛爵。

官依次下中階、詣西旁燎爐焚祝帛奠酒畢。贊禮官贊「排班。」

上詣正中拜位立。眾官俱排立。贊禮官奏跪、叩、興。 上行一跪三叩頭禮、興。眾皆隨行。禮畢。

上出、排駕、作樂回宮、眾皆退。次日、諸貝勒大臣率文

武各官上表行「追尊慶賀禮」

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恭上。

太宗應天興國弘德彰武寬溫仁聖睿孝文皇帝尊諡

一前期二日、齋戒如常儀

一前期一日遣官祭告

《天地》、

宗廟、

社稷、

一祭日早、禮部官陳設供物於

太廟中殿。承祭官至內院、捧舉尊上

諡號牌位。贊引官導至

太廟中殿寶位。上跪安叩頭、出西旁門、至

丹陛上正中、北向立。贊引官贊「跪叩。」 承祭官行跪。

叩禮執事官捧帛詣

太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