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4 (1700-1725).djvu/130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方期永命,徽音遽隔興言念舊,震悼於懷。宜旌端揆

之職用光窀穸之事贈尚書左丞賻物二百段米粟 二百石。」

《唐書李適之傳》:「開元二十七年,兼幽州長史,知節度 事。適之以祖被廢,而父象見逐。武后時,葬有闕,至是 丐陪瘞昭陵闕中,詔可。褒冊典物,焜照都邑,行道為 咨歎。」

《于休烈傳》:「休烈妻韋卒,天子嘉休烈父子著儒行,詔 贈韋國夫人,葬給鹵簿鼓吹。歲中,休烈亦卒,年八十 一。帝為歎息,遣謁者就第宣慰,為儒者榮。」

《冊府元龜》:代宗大曆中,宰相楊綰薨,帝驚悼久之,詔 贈司徒,仍宣旨謂百官曰:「天不使朕致太平,奪我楊 綰之速也。甫及大斂,與卿等悲悼同懷。」宰輔賻贈恩 遇哀榮之盛,近來未有其比。

德宗興元元年二月,在奉天贈故永平軍節度行營 兵馬使、右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武威郡王賈隱林 左僕射賜實封三百戶隱林累有殊功,性頗朴直。初 奉天圍解,百寮稱賀,隱林忭舞,因質言曰:「朱泚奔遁, 臣下大慶此皆宗社無疆之休。然陛下性靈太急,不 能容忍。若舊性不改,雖朱泚敗亡,臣亦恐憂未艾也。」 帝虛懷納之。及是思其讜言功效。故褒贈有加焉。仍 贈絹百疋米百石,喪官給。

《宋史高防傳》:「防為樞密直學士,復出知鳳翔。乾德元 年卒,年五十九,太祖甚悼惜,賜其子太府寺丞延緒 詔曰:『爾父有幹蠱之才,懷匪躬之節,朕所毗倚,遽茲 淪亡,聞之痛傷,不能自已。矧素尚清白,諒無餘資,殯 斂所須,特宜優恤。今遣供奉官陳彥珣部署歸葬西 洛,凡所費用,並從官給』。」

《趙普傳》:「普卒,上聞之震悼,謂近臣曰:普事先帝,與朕 故舊,能斷大事。嚮與朕嘗有不足,眾所知也。朕君臨 以來,每優禮之。普亦傾竭自效,盡忠國家,真社稷臣 也。朕甚惜之。因出涕,左右感動。廢朝五日,為出次發 哀,贈尚書令,追封真定王,賜諡忠獻。上撰神道碑銘, 親八分書以賜之。遣右諫議大夫范杲攝鴻臚卿,護」 喪事,「賻贈絹布各五百疋,米、麪各五百石。」葬日,有司 設鹵簿鼓吹如式。

《王子輿傳》:「子輿拜右諫議大夫、戶部使,咸平五年二 月,奏事便殿,俄疾作仆地,命中使掖之以出,至第卒。 以子道宗方幼,命三司判官朱台符檢校其家。子輿 止一子,而三女皆幼。道宗尋卒,家寓楚州。子輿妻劉 還父母家。子輿旅櫬在京師,景德中,官借船移柩還 葬其里,鬻京師居第,以錢寄楚州官庫,以備三女資 送」,從其從弟之請也。

《聞見近錄》:侍講楊畋卒,李壽朋詣先公曰:「楊公死,無 以殮,幸經筵諸公賻之。」先公時為翰林侍讀學士,既 賻之,且語李曰:「此事當告之上。」明日經筵,先公啟曰: 「楊畋死,無以殮,陛下幸矜恤。」仁宗頷之。少選,中使間 賜黃金百兩,仍語中使曰:「楊畋家貧,不得受其遺賂。」 仍使宣諭王某。知仁宗之眷邇臣如此。

《退朝錄》:皇祐二年七月,李侍中用和卒,詔輟視。詔下 禮院,乃檢會李繼隆例,院吏用印紙申請,自二十一 日至五日輟朝,而二十四日太廟孟饗在輟朝之內。 同知院范侍郎鎮引春秋仲遂卒,猶繙請罷饗,判寺 宋景文以日遽集議,不及止之。會繙,見大中祥符三 年四月敕「石保吉卒,輟四日、五日、七日朝三日。」其六 日,太廟孟饗,已是大祠,不坐。又二十六日宣祖忌,行 香奉慰,予時同知院,欲請移輟。二十七日朝,判寺王 原叔言與申請反覆,遂亦止。

《宋史呂溱傳》:「溱知開封府時,嘗以職事對。神宗察其 有疾色,勉以近醫藥。已而果病,改樞密直學士,提舉 醴泉觀,遂卒,年五十五,贈禮部侍郎。帝悼念之,詔中 書曰:『溱立朝最孤,知事君之節,絕跡權貴,故中廢十 餘年,人無言者。方擢領要劇,而奄忽淪亡,家貧子幼, 遭此大禍,必至狼狽。宜優給賻禮官庀與葬,以厲臣 節』。」敕其婦兄護喪歸。

《揮麈後錄》:靖康初,童貫既以誤國竄海外,已而下詔 誅之。欽宗喻宰執云:「貫素姦狡,須得熟識其面目者, 銜命追路,即所在而行刑,庶免差誤。」唐欽叟時為首 相,云:「朝臣中有張澂字達明者,與貫往還,宜令其往。」 詔除澂監察御史以行。澂字達明,有一小女十餘歲, 玉雪可憐,素所愛。時天寒,欲卯飲,忽聞有此役,駭愕 戰掉,袖拂湯酒碗沃其女,立死。達明號慟引道,怨欽 叟切骨,至南雄州,而貫就戮。明年,欽叟免相留京。二 聖北遷,虜人立張邦昌為主,且驅廷臣連銜列狀,欽 叟僉名畢,仰藥而殂。建炎中,達明為中司,適欽叟家 陳乞卹典,達明言:「欽叟不能抗虜之命,雖死不足褒 贈。」繇是恩數盡寢,至今不能理也。

《宋史胡安國傳》:「安國提舉太平觀,進寶文閣直學士, 卒年六十五。詔贈四官,又降詔加賻,賜田十頃,恤其 孤。」

《金史僕散忠義傳》:「大定六年正月,忠義有疾,上遣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