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4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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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三大案,文武功多可書。近日之何可綱、曹變蛟,以 功兼死,尤為慘烈,指亦不可勝屈也。而有宜申飭者 三焉。先臣丘濬謂諡兼用美惡,王世貞亦曰:「高皇帝 於子,秦王諡愍,魯王諡『荒』,況臣下乎?」竊謂文臣二品 以上皆宜諡勛戚,凡在功列亦宜諡侯伯,必蒞軍府 有功,方許諡諡,皆兼「美惡,二品以下即庶僚有節烈 勛猷卓然不朽者亦可諡,不然官雖貴不諡,則陳乞 可清也。」唐、宋諡議,掌於太常博士,國初令禮部行翰 林院擬奏。今宜先以其議責之太常臣,部與吏、禮、兵 各科核定,以閣臣詳加折衷,始取上裁,則事出於公, 眾論可服也。五年一舉,雖有近例,然人品邪正,萬目 難欺,蓋棺論定,即可與諡,不宜少待,致有沈埋,則風 勵可速也。至發單博訪,聽各衙門開送,固為詳慎,而 彼此稽延,終至耽閣。既有部科及太常之議,似亦無 敢濫徇者。苟有不當,聽科道各官糾舉,誰敢私之?勵 世磨鈍,實在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