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七十一卷目錄
明堂祀典部彙考二
南齊〈高帝建元二則 武帝永明一則 鬱林王隆昌一則 東昏侯永元一則〉
梁〈武帝天監二則 普通二則 中大通三則 大同二則 太清一則〉
陳〈高祖永定一則 文帝天嘉一則 宣帝太建二則〉
北魏〈高祖太和三則 世宗延昌一則 肅宗熙平一則 正光二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七十一卷
明堂祀典部彙考二
南齊
高帝建元元年議明堂之祀詔依舊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建元元年七月, 有司奏:「明堂亦應與郊同年而祭,不若應祭者復有 配與無配不祀者。堂殿職僚,毀置云何?」八座丞郎、通 關博士、議曹郎中裴昭明、儀曹郎中孔逖議:「來年正 月,宜南郊、明堂,並祭而無配。」殿中郎司馬憲議:「南郊 無配,饗祀如舊;明堂無配,宜應廢祀。」右僕射王儉議: 「案《禮》及《孝經、援神契》並云:『明堂有五室,天子每月於 其室聽朔布政,祭五帝之神,配以有功德之君』。」《大戴 禮記》曰:「明堂者,所以明諸侯尊卑也。」許慎《五經異議》 曰:「布政之宮,故稱明堂。明堂,盛貌也。」《周官·匠人職》稱 「明堂有五室。」鄭元云:「周人明堂五室,帝一室也。」初不 聞有文王之寢。《鄭志》趙商問云:「說者謂天子廟制如 明堂,是為明堂即文廟耶?」鄭答曰:「明堂主祭上帝,以 文王配耳,猶如郊天以后稷配也。」袁孝尼云:「明堂法 天之宮,本祭天帝而以文王配,配其父於天位則可, 牽天帝而就人鬼,則非義也。」泰元十三年,孫耆之議 稱:「郊以祀天,故配之以后稷;明堂以祀帝,故配之以 文王。由斯言之,郊為皇」天之位,明堂即上帝之廟。徐 邈謂:配之為言,必有神主。郊為天壇,則堂非文廟。《史 記》云:「趙綰、王臧欲立明堂」,於時亦未有郊配。漢又祀 汾陰五畤,即是五帝之祭,亦未有郊配。議者或謂南 郊之日,已旅上帝,若又以無配而特祀明堂,則一日 再祭,于義為黷。案古者郊本不共日,蔡邕《獨斷》曰:「祠 南郊祀畢,次北郊,又次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 馬融曰:「郊天之祀,咸以夏正,五氣用事,有休有王,各 以其時,兆於方郊。四時合歲,功作相成,亦以此月,總 旅明堂。」是則南郊、明堂各日之證也。近代從省,故與 郊同日,猶無煩黷之疑。何者?其為祭雖同,所以致祭 則異。孔晁云:「言五帝佐天化育,故有從祀之」禮,旅上 帝是也。至于四郊明堂,則是本祀之所,譬猶功臣從 饗,豈復廢其私廟。且明堂有配之時,南郊亦旅上帝, 此則不疑于共日,今何故致嫌于同辰?又《禮記》:「天子 祭天地四方山川,五祀歲遍。」《尚書》《堯典》,「咸秩無文。」《詩》 云:「昭事上帝,聿懷多福。」據此諸義,則四方山川,猶必 享祀,五帝大神,義不可略。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 天地明堂,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以武皇帝配天,文皇 帝配上帝。然則黃初中南郊、明堂,皆無配也。宜以來 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宜以共日還祭明堂,又用次 辛,享祀北郊,而並無配。犧牲之色,率由舊章。」詔明堂 可更詳。有司又奏:「明堂尋禮無明文,唯以《孝經》為正。 竊尋設祀之意,蓋為文王有配則祭,無配則止。愚謂 既配上帝,則以帝為主。今雖無配,不應闕祀。徐邈近 代碩儒,每所折衷,其云郊為天壇,則堂非文廟,此實 明據。內外百司,立議已定,如更詢訪,終無異說。傍儒 依史,竭其管見。既聖旨惟疑,群下所未敢詳,廢置之 宜,仰由天鑒。」詔依舊。
建元四年,武帝即位,議祀明堂。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建元四年,世祖 即位。其秋,有司奏:「尋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別始, 晉宋以來,未有畫一。未審明年應南北二郊祀明堂 與不依舊通關八座丞郎博士議。」尚書令王儉謂明 年正月,宜饗禮二郊,虞祭明堂,自茲厥後,依舊間歲。 尚書領國子祭酒張緒等十七人並同儉議。詔可。
武帝永明二年始命郊祀明堂異日明堂降用法駕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永明二年祠部
郎中蔡履議:「郊與明堂,本宜異日。漢《東京禮儀志》:『南 郊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蔡邕所 據亦然。近世存省,故郊堂共日。來年郊祭,宜有定准。」 太學博士王祐議:「來年正月上辛,宜祭南郊;次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