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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兩級,一級須展一尺,即壇腳須徑二丈九尺。壇飾各隨方色,土蓋以黃土。古者社稷不屋,有明文。不用磚砌,無所考。然亦不言磚砌者,中原土密,雖城壁亦不用磚。今南方土疏不砌恐易壞,赤土飾之,又恐僭於郊壇,不可用也。

《瘞坎》於壇之北壬地,南出陛,方深,取足容物。

「瘞坎在壇之北,壬地即是,合在北壝門內。兩壇邊各於中央取壬地,各用磚石砌作一小天井,深闊三四尺許,其南作踏道,上下閉時以土實之。臨祭即令人取去土,掃令潔淨。祭畢,即使人持幣及祝版之屬,從踏道下送入坎中,然後下土築實,依條差人守視。」 又曰:「右出《政和五禮新儀》。以《行事儀》考之,二壇東西相」 並,坐南向北,石主在壇上之南方。北門壝外空地,須令稍寬,可容獻官席位。空地之北,作齋廳,以備風雨,設獻官位,獻官南面行事。「社各植以土。所宜木。壇壝等當用古尺,不當用大尺。」

海陵貞元元年建社稷壇於上京

按《金史海陵本紀》。「貞元元年閏十二月癸巳。定社稷 制度」按《禮志》。「貞元元年閏十二月。有司奏建社稷 壇於上京。」

世宗大定七年建社稷壇於中都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大定七年七月又 奏建壇於中都社為制。其外四周為垣。南向開一神 門。門三間。內又四周為垣,東西南北各開一神門。門 三間。各列二十四戟。四隅連飾罘罳無屋。於中稍南 為壇位令三方,廣闊一級四陛。以五色土各飾其方。 中央覆以黃土。其廣五丈,高五尺。其主用白石。下廣 二尺,剡其上,形如鐘,埋其半。壇南栽栗以表之。近西 為稷壇,如社壇之制,而無石主。」四壝門各五間,兩塾 三門,門列十二戟,壝有角樓,樓之面皆隨方色飾之。 饌幔四楹,在北壝門西,北向。神廚在西壝門外,南向, 廨在南圍牆內,東西向。有望祭堂三楹,在其北,雨則 於是堂望拜。堂之南北各為屋二楹,三獻及司徒致 齋幕次也。堂下南北相向,有齋舍二十楹,外門止一 間,不施䲭尾。祭用「春秋二仲月上戊日,樂用《登歌》,遣 官行事:太尉一,司徒一,已上奏差。亞獻太常卿一,終 獻光祿卿一,省差太常卿一,光祿卿一,郊社令一,學 士院官一,請御署祝版。太樂令一,太官令三,監祭御 史二,太常博士二,廩犧」令一,奉禮郎一,協律郎二,司 尊罍二,奉爵酒官一,太祝七,祝史四,盥洗官二,爵洗 官二,執巾篚官四,齋郎四十八,贊者一,禮直官十,已 上部差守衛十二人,各衣其方色其服官給舉瘞四, 衣皂軍人內差,其衣自備。前三日質明,行事官受誓 戒於尚書省。御史臺。太常寺引眾官就位,禮直官贊 揖,對揖訖,太尉誓曰:「某月某日上戊,祭於太社,各揚 爾職,不恭其事,國有常刑。」讀訖,對拜訖,退。凡與祭官, 散齋二日,致齋一日。已齋而闕者,通攝行事,習禮於 社宮。諸衛令率其屬,各以其方器服守衛社宮門。太 樂工人俱清齋一宿。前三日,陳設局設祭官公卿以 下次於齋房之內,及設饌幔四於社宮西神門之外 門南,西向。前二日,郊社令率其屬掃除壇之上下,太 樂令設樂於壇上。郊社令為瘞坎二於壬地,方深取 足容物,南出陛。又設望瘞位於坎之北,南向。前一日, 「奉禮郎帥禮直官設祭官公卿以下褥位於西神門 之內道南,執事官於道北,每等異位,俱重行東向南 上。」設御史位二於壇下,一在太社東北,西向;一在太 稷西北,東向。博士各在其北。設奉禮郎位於稷壇上 西北,贊者一在北,東向。設協律郎位二於壇上東北 隅,俱西向。設太樂令位於兩壇之間,南向。設獻官褥 位於逐壇二神座前。設省牲位於西神門外,設牲榜 於當門,黝牲二居前,又黝牲二少退北上。設廩犧令 位於牲東北,南向。設諸太祝位於牲西,各當牲後,祝 史陪其後,俱東向。設太常卿省牲位於前近南,北向。 又設御史位於太常卿之東,北向。太常卿帥其屬,設 酒樽之位:太樽二,著樽二,犧樽二,山罍二,在壇上北 隅,南向;象樽二,壺樽二,山罍二,在壇下北陛之西,南 向。后土氏象樽二,著樽二,山罍二,在太社酒樽之西, 俱東向南上。設太稷、后稷酒樽於壇之上下,如太社、 后土之儀。設洗位二於社壇西北,南向。罍在洗東,篚 在洗西,北肆。司樽罍篚羃者各位於其後。設玉帛之 篚於壇上。樽坫之所設四座,各籩十、豆十、簠二、簋二、 鉶三、槃一、俎三、坫四,內籩一、豆一、簠一、簋一、俎三,各 設於饌幔內。光祿卿率其屬入實籩之實,魚鱐、乾棗、 形鹽、鹿脯;榛實,乾䕩,桃菱、芡栗,以序為次。豆之實,芹 葅、筍葅、葵葅、菁葅、韭葅、魚醢、兔醢、豚胉、鹿臡、醓醢,以 序為次。鉶實以羹,加芼滑;簠實以稻粱;簋實以黍稷。 粱在稻前,稷在黍前。太官令入實樽,罍以酒各一樽 實以元酒。祭日未明五刻,郊社令升設太社、太稷神 座,各於壇上近南,「北向。設后土氏神座於太社神座 之左,后稷氏神座於太稷神座之左,俱東向」,席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