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8 (1700-1725).djvu/118

此页尚未校对

官社,后稷配食官稷。唐宋及元則又以勾龍配社,周 棄配稷,蓋本鄭氏之說。此配祀之說,緣於古昔,初無 一定之論也。至於社稷分合之義,《書·召誥》言:「社於新 邑」,孔氏註曰:「社稷共牢。」又《封人》「掌設王之社壝」,註云: 「不言稷者,舉社則稷從之。」如是,則當時社與稷固已 合而一之矣。陳氏《禮書》曰:「稷非土無以生,土非稷無 以見生生之數」,故祭「社必及稷,以其同功均利而養 人也。」而《山堂考索》則曰:「土爰稼穡,其本一也。」是則社 稷之祭,合而一之,於古自有明證。至於壇位,則考之 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起大事, 動大眾,以先告於社而後出。其制在中門之外,外門 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等。漢遣官祭大社、大稷,光武 立大社大稷於雒陽,在宗廟之右。唐因隋制,建於含 光門之右。大抵皆本成周左祖右社之意。社主之言, 《周禮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主,各以野之所 宜木名其社。」《小宗伯》「立軍社。」鄭氏註:「社主用石為之。」 蓋以石者土之所生,最為堅實故也。唐神龍中議立 社,韋叔夏引鄭元議,以為社主用石。《韓詩外傳》云:「天 子社主,長五尺,方二尺,剡其上,以象物生;方其下,以 象地體;埋其半,以象根在土中,而本末均。宋初祭社 稷,正配位用神位版,大社又以石為主,其形如鐘,長 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下半,其中植槐。」是則木主、 石主,前代蓋兼用矣。今擬社稷合祭,共為一壇,皆設 木主,而丹漆之祭,則設於「壇上,祭畢收藏,仍用石主 埋壇中,如唐、宋之制。至於勾龍配社,周棄配稷。棄雖 唐、虞農官,而勾龍共工氏之子也,祀之無義,商湯欲 遷之而未果。漢嘗易以夏禹,而今以列祀帝王之次, 棄稷亦配享先農。請罷勾龍與棄配位,謹奉仁祖配 享大社大稷,以成一代之盛典,以明社尊而親之之 道。」上覽奏稱善,遂定合祭之禮。十月工完。於是合祭 社稷,奉仁祖配。

洪武二十六年、定「太社太稷、及天下府、州、縣社稷祀 典。」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六年初定儀,一齋戒與祭太廟 同。一告廟,正祭前二日,用祝文酒果,於奉先殿告請 仁祖配社稷祝文與大祀同。一省牲於太廟同。牛三、 羊三、豕三、鹿一、兔二一,陳設太社在東,北向」,犢一、羊 一、豕一、豋一、鉶二,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帛一。黑色 玉用兩圭有邸。太稷在西,北向,陳設同仁祖。配位在 東,西向,陳設同無玉。共設酒尊三、爵九、篚三於壇西 北,東向。祝文案一一正祭。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 官各司其事。導引官導引皇帝至御拜位。內贊奏「就 位。」典儀唱「瘞毛血,迎神。」奏樂,樂止。內贊奏「四拜」,百官 同。典儀唱「奠玉帛,行初獻禮。」奏樂。執事官各捧玉、帛、 爵獻於神位前。讀祝官取祝,跪於神位左。內贊奏「跪。」 典儀唱「讀祝。」讀訖,進於太社神位前。內贊奏「俯伏」,興、 平身。百官同。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奏樂。執事官各 捧爵獻於神位前,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 太常卿進立於壇西,東向。唱「賜福胙。」光祿司官捧福 胙自神位前由正門左出,至皇帝前。內贊奏「跪。」奏「搢 圭。」光祿司官以福酒跪進。內贊奏「飲福酒。」光祿司官 以胙跪進。內贊奏「受胙」、出圭,俯伏,興、平身。內贊奏「四 拜。」百官同。典儀唱「徹饌」,奏樂。執事官各詣神位前徹 饌,樂止。典儀唱「送神,奏樂。」內贊奏「四拜。」百官同,樂止。 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掌祭官捧饌,各詣 瘞位。奏樂。內贊奏「禮畢。」「著令天下府州縣,合祭風 雲雷雨山川社稷城隍孔子、及無祀鬼神等,有司務 要每歲依期致祭。其壇墠廟宇制度,牲醴祭器禮式 具載《洪武禮制》。」社稷府州縣同。壇制,東西二丈五尺, 南北二丈五尺,高三尺,俱用營造。尺四出陛,各三級。 壇下前十二丈或九丈五尺,東西南各五丈。繚以周 牆,四門紅油。北門入石主,長二尺五寸,方一尺,埋於 壇南正中,去壇二尺五寸,止露圓尖,餘埋土中。神號 各布政司寓治之所,雖係布政司官致祭,亦合稱「府 社、府稷。」「府稱府社之神」、「府稷之神」,州稱「州社之神」,「州 稷之神」,「縣稱縣社之神」、「縣稷之神。」神牌二,以木為之, 朱漆青字。身高二尺二寸,闊四寸五分,厚九分。座高 四寸五分,闊八寸五分,厚四寸五分。臨祭設於壇上, 以矮卓盛頓,祭畢,藏之房屋。「神廚三間,用過梁通連, 深二丈四尺,中一間,闊一丈五尺九寸;傍二間,每一 間闊一丈二尺五寸。鍋五口,每口二尺五寸。庫房間 架,與神廚同,內用壁,不通連。宰牲房三間,深二丈二 尺五寸;三間通連,中一間,闊一丈七尺五寸九」分,傍 二間各闊一丈。於中一間正中鑿宰牲小池,長七尺, 深二尺,闊三尺,甎砌,四面安頓木案於上。宰牲血水 聚於池內,祭畢擔去,仍用蓋,房門用鎖。宰牲房前舊 有小池者,仍舊制不必更改,無者不必鑿池,止於井 內取水。滌牲桶四隻,寬大可以容牲。祝版以木為之, 白紙寫文貼其上,祭畢焚之。祭器牲匣四,以木為之, 朱漆底、蓋各高六寸,長三尺三寸,闊二尺二寸。蓋兩 頭用銅環二箇,底兩傍用銅環四箇,籩豆簠簋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