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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在門謂之閏。」 是閏月聽朔於明堂門,反居路寢門。星氏云:「明堂有四門,即路寢亦有四門,閏月各居其時當方之門。」 義或然也。云「凡聽朔必以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 者,《論語》云:「告朔之餼羊。」 注云:「天子特牛與。」 以其告朔禮略,故用特牛。按《月令》每月云「其帝其神」 ,故知告帝及神。以其在明堂之中,故知配以文王、武王之主亦在明堂,以汎配五帝,或以武王配「五神」 於下,其義非也。

《明堂位》

正義曰:按鄭《目錄》云:「名曰明堂者,以其記諸侯朝周公於明堂之時所陳列之位也。在國之陽,其制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此於《別錄》屬明堂。陰陽按異義,今《戴禮》說。《禮盛德記》曰:「明堂者,自古有之,凡九室,室四戶八牖,共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茅蓋屋,上圓下方,所以朝諸侯。其外有水,名曰」辟廱。明堂,《月令》說:「明堂高三丈,東西九仞,南北七筵,上圓下方,四堂十二室,室四戶八牖,其宮方三百步,在近郊三十里。」講學大夫淳于登說云:「明堂在國之陽,三里之外,七里之內,丙巳之地,就陽位,上圓下方,八窗四闥,布政之宮,故稱明堂。明堂,盛貌。周公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五精之神。太微之庭中有五帝座位。古《周禮》《孝經》說:『明堂,文王之廟,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蓋之以茅,周公所以祀文王於明堂,以昭事上帝』。」許君謹按:今禮古禮,各以義說,無明文以知之。鄭駁之云:「《戴禮》所云,雖出《盛德》篇云『九室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似秦相呂不韋作春秋時說者,蓋非古制也。「四堂十二室」,字誤。本書云:「九堂十二室。」淳于登之言,取義於《孝經》。《援神契》說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曰:「明堂者,上圓下方,八窗四闥,布政之宮,在國之陽。帝者,諦也,象上可承五精之神。五精之神,實在太微,在辰為巳,是以登云然。」今漢立明堂於丙巳,由此為之。如鄭此言,用淳于登之說,此《別錄》所云,依《考工記》之文。然先代諸儒各為所說不一,故蔡邕《明堂月令章句》:「明堂者,天子太廟,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饗功、養老、教學、選士,皆在中。」故言「取正室之貌則曰太廟;取其正室則曰太室;取其堂則曰明堂;取其四時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圜水,則曰辟廱,雖名別而實同,鄭必以為各異者,袁准《正論》:「明堂、宗廟、太學,禮之本物也,事義不同,各有所為,而世之論者,合以為一體,取《詩》《書》放逸之文,經典相似之語,推而致之,考之人情,失之遠矣。宗廟之中,人所致敬,幽隱清淨,鬼神所居,而使眾學處焉。饗射其中,人鬼慢黷,死生交錯,囚俘截耳,瘡痍流血,以干鬼神,非其理也。茅茨采椽,至質之物,建日月,乘玉輅,以處其中,非其類也。夫宗廟,鬼神所居,祭天而於人鬼之室,非其處也。王者五門,宗廟在一門之內,若射在於廟而張三侯,又辟廱在內,人物眾多,殆非宗廟之中所能容也。」如準之所論,是鄭不同之意。然《考工記》明堂南北七筵,每室二筵,則南北三室,居六筵,室外南北惟有一筵。宗廟路寢,制如明堂。既殯,在路寢室外得容殯者,路寢雖制似明堂,其飾不敢踰廟,其實寬大矣。故《多士傳》云:「天子堂廣九雉,三分其廣,以二為內;五分其內,以一為高。」東房、西房、北堂各三雉,是其闊得容殯也。或可殯在中央土室之前,近西,在金室之東,不必要在堂簷之下。大全嚴陵方氏曰:「孔子言宗祀文王於明堂,則祀事以之明故也;孟子言行王政於明堂,則政事以之明故也。此言朝諸侯於明堂,則朝事以之明故也。此主朝事之明,故以位言之。」

昔者周公朝諸侯於明堂之位,天子負斧依,南鄉而 立。「三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之位,阼階之東,西 面北上。諸伯之國,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之國門 東,北面東上。諸男之國門西,北面東上。」

陳注疏曰:「中階」者,南面三階,故稱「中。」諸伯以下皆云國,此云「位」者,以三公不云位,諸侯在諸國之上,特舉位言之,明以下皆朝位也。

九夷之國東門之外,西面北上。八蠻之國南門之外, 北面東上。六戎之國西門之外,東面南上。五狄之國 北門之外,南面東上。

陳注夷、蠻、戎、狄各從其方之門,而以右為尊。獨南面東上者不然。《方氏》以為南面疑於君,故與北面者同其上也。

九采之國,應門之外,北面東上。

陳注《疏》曰:此是九州之牧。謂之「采」者,以采取當州美物而貢天子。明堂無重門,但有應門。

四、《塞世告》至,此周公明堂之位也。明堂也者,明諸侯 之尊卑也。

陳注「四塞」,九州之外夷狄也。若天子新即位,或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