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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七十四卷目錄

 明堂祀典部彙考五

  宋二高宗紹興十則

禮儀典第一百七十四卷

明堂祀典部彙考五

宋二

高宗紹興元年合祭天地於明堂以太祖太宗配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元年九月辛亥,合祭天地於 明堂,太祖、太宗並配,大赦。 按《禮志》:高宗紹興元年, 禮部尚書秦檜等言:「國朝冬祀大禮,神位六百九十, 行事官六百七十餘員,今鹵簿、儀仗、祭器、法物,散失 殆盡,不可悉行,宗廟行禮,又不可及天地。明堂之禮, 可舉而行,乞詔有司討論以聞。」禮部、御史、太常寺言: 「仁宗明堂以大慶殿為之,今乞於常御殿設位行禮。」 乃下詔曰:「肇稱吉禮,已見於三歲之郊;載考彝章,當 間以九筵之祀。因秋成物,輯古上儀,會天地以同禋, 升祖宗而並配。」乃以九月十八日行事。先是,紹興初, 權禮部尚書胡直孺等言:「國朝配祀,自英宗始,配以 近考。司馬光、呂誨爭之,以為詘祖進父」,然卒不能奪 王珪、孫抃之諂辭。其後神宗謂周公宗祀在成王之 世,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王安石 亦對以誤引《孝經》嚴父之說,惜乎當時無有辨正之 者。今或者曰:「后稷為周之祖,文王、武王是為二祧,高 祖為漢之祖,孝文、孝武特崇兩廟,皆子孫世世所奉 承者。太祖為帝者祖,太宗、真宗宜為帝者宗。皇祐以 一祖二宗並配,議出於此。直孺等聞前漢以高祖配 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蓋古之帝王,非建邦啟土者, 皆無配天之祭。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 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有宋肇基創業之君,太祖是已。太祖則周之后稷配 祭於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於明堂者也。此 二祭者,萬世不遷之法。皇祐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 太祖、太宗配。當時蓋拘於嚴父,故配帝并及於真宗。 今主上紹膺大統,自真宗至於神宗,均為祖廟,獨躋 則患在於無名,並配則幾同於祫享。今參酌皇祐詔 書,請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於明堂,奉太祖」、太宗以 配。惟禮專而事簡、庶幾可以致力於神、萬世行之可 也。

按《文獻通考》:「紹興元年,禮部尚書胡直孺議曰:『謹按 百王之禮,沿革不同,而祀天地於郊丘,祀上帝於明 堂,祫享祖宗於太廟,此三者,萬世不易之禮。惟仁宗 皇祐時,大享明堂,合祭天地,並侑祖宗,遍禮百神。聖 訓有『禮緣人情』之語,而文彥博以仁祖為能達禮之 情,適禮之變。由此觀之,皇祐祀典,本非為萬世不易』」 之禮也。國朝配祀,初無定制,自英宗皇帝始專配以 近考。司馬光、呂誨爭之,以馬詘祖進父,然卒不能奪 王珪、孫抃之諂辭。其後神宗皇帝謂周公宗祀在成 王之時,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王 安石亦以誤引《孝經》「嚴父」之文,惜乎不能將順上意, 以辨正典禮。謹按聖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則創業 之君,太祖是也。太祖則周之后稷,配祭於郊者也;太 宗則周之文王,配祭於明堂者也。此二祭者,萬世不 遷之法。」皇祐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當 時蓋拘於嚴父,故配帝并及於真宗。今主上紹膺大 統,自真宗至於神宗,均為祖廟,獨躋則患在於無名, 並配則幾同於祫享。「又從祀百神在於明堂,本非典 禮,或升或黜,慢瀆為多。今參酌《皇祐詔書》,將來請祫 祭昊天上帝、皇地祇於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天,惟 禮專而事簡,庶幾可以致力於神明。然後申飭攸司, 各揚乃職,犧牲必成,粢盛必潔,衣服必備,以盡其所 以致力於神之意,則一朝大典,豈特施於艱難之時, 情文粗備,雖萬世行之可也。」是時,太常少卿蘇遲等, 則請用皇祐詔書之意,兼采景祐禮官之請,即常御 殿南向西上,設昊天上帝、皇地祇位;西向北上,設太 祖、太宗、真宗神位於殿之東廡,設圓丘第一龕九位; 於殿之西廡,設方澤第一成一十六位。庶幾誠意可 展,儀物可備。如以不遍及列聖為未足,則「大禮前一 日有親詣太廟之文。今神主在溫州,恐當命大臣於 某處攝行祀事。如以不遍及百神為未足,則請即行 在大慶觀之大享後,擇一日,取祖宗大禮既畢恭謝 之文,亦命大臣簡其儀物,悉舉以告,亦足以盡祈報 之心。」詔依禮部新儀,一遵皇祐二年詔書,仍以明堂 大禮為稱,於常御殿設位行禮。禮部言:「準詔參酌《皇 祐詔書》,合祭天地於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合用神 位四位,元係御筆明金青字出,雕木鏤金,五綵裝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