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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泰,建宮室制度。」《月令》:「孟春之月,日在營室。」《堯典》曰: 「乃令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令》曰: 「乃命太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易》曰:「不利 為寇,利用禦寇。」《令》曰:「兵戎不起,不可從我始。」《書》曰:「歲 二月同律度量衡中。」《春令》曰:「日夜分則同度量,鈞衡 石。」凡此合於大曆、唐政,其類不可盡稱。《戴禮夏小正 傳》曰:「陰陽生物之後,王事之次」,則夏之《月令》也。殷人 無文,及周而備文義所說,傳衍深遠,宜周公之所著 也。官號職司,與《周官》合。《周書》七十二篇,而《月令》第五 十三。古者諸侯朝正於天子,受《月令》以歸,而藏諸廟 中,天子藏之於明堂,每月告朔朝廟,出而行之。周室 既衰,諸侯怠於禮,魯文公廢告朔而朝,仲尼譏之。經 曰:「閏月不告朔,猶朝於廟。」刺舍大禮而徇小儀也。自 是告朔遂闕,而徒用其羊。子貢非廢其令,而請去之。 仲尼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庶明王復興,君人 者昭而明之,稽而用之,耳無逆聽,令無逆政,所以臻 乎大順,陰陽和,年穀豐,太平洽,符瑞由此而至矣。秦 相呂不韋著書,取《月令》為紀號,淮南王安亦取以為 第四篇,改名曰《時則》。故偏見之徒,或云《月令》呂不韋 作,或云《淮南》,皆非也。

唐書

《禮樂志》

《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而三代有其名 而無其制度,故自漢以來,諸儒之論不一。至於莫知 所從,則一切臨時增損,而不能合古。然推其本旨,要 於布政交神,于王者尊嚴之居而已。其制作何必與 古同?然為之者至無所據依,乃引天地四時風氣、乾 坤五行數象之類以為倣像,而眾說亦不克成。

朱子語類

《明堂》

「嚴父,莫大於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帝即 天也,聚天之神而言之,則謂之上帝。此武王祀文王, 推父以配上帝,須以父也。」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 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不曰武王者,以周 之禮樂出於周公制作,故以其作禮樂者言之,猶言 魯之郊禘非禮,周公其衰,是周公之法壞也。若是成 王祭上帝,則須配以武王。配天之祖,則不易。雖百世 唯以后稷配上帝,則必以父。若宣王祭上帝,則亦以 厲王。雖聖如堯、舜,不可以為父;雖惡如幽、厲,不害其 為所生也。故《祭法》言「有虞氏宗堯」,非也。如此,則須是 舜是堯之子。苟非其子,雖授舜以天下之重,不可謂 之父也。如此,則是堯養舜,以為養男也,禪讓之事蔑 然矣。宗祀九月,萬物之成。父者,我之所自生,帝者,生 物之祖,故推以為配,而祭於明堂。本朝以太祖配於 圜丘,以禰配於明堂,自介甫此議。方正先此祭五帝, 又祭昊天上帝,并配者六位,自介甫議。惟祭昊天上 帝,以禰配之。

陳祥道禮書

《論明堂》

夏世室,商重屋,周明堂,則制漸文矣。夏度以步,商度 以尋,周度以筵,則堂漸廣矣。夏言堂修廣而不言崇, 商言堂修而不言廣,言四阿而不言室,周言堂修廣、 崇而不言四阿,其言蓋皆互備。鄭康成曰:「夏堂崇一 尺,商堂廣九尋。」理或然也。《月令》:中央太室,東青陽,南 明堂,西總章,北元堂,皆分左右個,與太廟則五室十 二堂矣。《明堂位》,前中階、阼階、賓階,旁四門,而南門之 外又有應門,則南三階,東、西、北各二階,而為九階矣。 蓋木室於東北,火室於東南,金室於西南,水室於西 北,土室於中央,其外別之以十二堂,通之以九階,環 之以四門,而南門之外加以應門。此明堂之大略也。 《大戴禮白虎通》:「韓嬰、公玉帶、淳于登」、桓譚、鄭康成、蔡 邕之徒,其論明堂多矣。時淳于登以為在國之陽,三 里之外,七里之內,其說蓋有所傳然也。何則?聽朔必 於明堂,而《玉藻》曰:「聽朔於南門之外」,則明堂在國之 南可知。成王之朝諸侯,四夷之君,咸列四門之外,而 朝寢之間有是制乎?則明堂在國之外可知。然大戴 謂:「九室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上圓下方。公玉帶謂為 一殿,居中,覆之以茅,環之以水,設之以複,通之以樓。 鄭康成謂明堂、太廟、路寢,異實同制。康成於《春秋》書 世室屋壞,明堂位稱「魯公之廟文世室、武公之堂武 世室」,則以《考工記》所謂「世室為廟,重屋為寢」,或舉王 寢,或舉明堂,互言之。蔡邕謂明堂、太廟、辟雍,同實異 名,豈其然哉?諸侯之廟,見於公食大夫,有東西堂,東 西夾而已。天子路寢,見於《書》,亦東房、東西夾,又東序、 西序、東堂、西堂而已。則太廟、路寢,無五室十二堂矣。 謂之「明堂」、太廟、路寢,實異同制,非也。宗廟居雉門之 內,而教學飲射於其中,則莫之容處。學者於鬼神之 宮,享天神於人鬼之室,則失之瀆。袁准嘗攷之矣,則 謂之明堂、太廟、辟雍,同實異名,非也。彼蓋以魯之太 廟有天子明堂之飾,晉之明堂有功臣登享之事,乃 有同實異名之論。是不知諸侯有太廟,無明堂,特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