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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鍾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 其意者,皆詣公車。網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 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乖繆,壹異說云。群臣奏言: 「昔周公奉繼體之嗣,據上公之尊,然猶七年,制度乃 定。夫明堂辟雍,墮廢千載莫能興。今安漢公起於第 家,輔翼陛下,四年於茲,功德爛然。公以八月載生魄, 庚子奉使,朝用書,臨賦營築,越若翊,辛丑諸生,庶民 大和會,十萬眾並集,平作二旬,大功畢成。唐虞發舉, 成、周造業,誠亡以加。宰衡位宜在諸侯王上,賜以束 帛加璧。大國乘車、安車各一,驪馬二駟。」詔曰:「可。其議 九錫之法。」冬,大風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五年正 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 子九百餘人徵助祭。禮畢,封孝宣曾孫信等三十六 人為列侯,餘皆益戶賜爵,金帛之賞各有數。

《後漢書張純傳》:「建武時,南單于及烏桓來降,邊境無 事,百姓新去兵革,歲仍有年,家給人足。純以聖王之 建辟雍,所以崇尊禮義,既富而教者也。乃案七經讖、 明堂圖、河間古辟雍記,孝武泰山明堂制度,及平帝 時議,欲具奏之。未及上,會博士桓榮上言宜立辟雍、 明堂,章下三公、太常,而純議同榮。帝乃許之。」

《梁統傳》:「統子松,再遷虎賁中郎將。松博通經書,明習 故事,與諸儒修明堂、辟雍、郊祀、封禪禮儀,常與論議, 寵幸莫比。」

《晉書紀瞻傳》:瞻舉秀才,尚書郎陸機策之,問:「『在昔哲 王,象事備物,明堂所以崇上帝,清廟所以寧祖考,辟 雍所以班禮教,太學所以講藝文,此蓋有國之盛典, 為邦之大司。亡秦廢學,制度荒闕,諸儒之論,損益異 物。漢氏遺作,居為異事,而蔡邕《月令》謂之一物,將何 所從』?對曰:周制,明堂所以宗其祖,以配上帝,敬恭明」 祀,永光孝道也。其大數有六。古者聖帝明王南面而 聽政,其六則以明堂為主。又其正、中皆云太廟。以順 天時施行法令,宗祀養老、訓學、講肄,朝諸侯而選造 士,備禮辯物,一教化之由也。故取其宗祀之類,則曰 清廟;取其正室之貌,則曰太廟;取其室則曰太室;取 其堂,則曰明堂;取其四門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周水 圜如璧,則曰「璧雍。」異名同事,其實一也。是以蔡邕謂 之「一物。」

《車引傳》:引遷侍中,太元中,增置太學生百人,以引領 國子博士。其後議郊廟明堂之事,引以「明堂之制既 甚難詳,且樂主於和,禮主於敬,故質文不同,音器亦 殊。既茅茨廣廈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範,而不弘本 順時乎?九服咸寧,四野無塵,然後明堂辟雍可光而 修之。」時從其議。

《北史李謐傳》:謐覽《考工記·大戴禮盛德篇》,以明堂之 制不同,遂著《明堂制度論》,曰:「余謂論事辯物,當取正 於經典之真文,援證定疑,必有驗於周、孔之遺訓,然 後可以稱準的矣。今禮文殘缺,聖言靡存,明堂之制, 誰使正之?是以後人紛糾,競興異論,五九之說,各信 其習,是非無準,得失相半,故歷代紛紜,靡所取正,乃」 使裴頠云:「今群儒紛糾,互相掎摭,就令其象可得而 圖其所以居用之禮,莫能通也,為設虛器耳。況漢氏 所作四維之個,復不能令各處其辰。」愚以為尊祖配 天,其義明著。廟宇之制,理據未分。直可為殿屋以崇 嚴父之祀,其餘雜碎,一皆除之。斯豈不以群儒舛互, 並乖其實,據義求衷,莫適可從哉!但恨典文殘滅,求 之靡據而已矣。乃復遂去室牖諸制。施之於教,未知 其所隆政;求之於情,未可喻其所以必須。惜哉言乎! 仲尼有言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余以為隆政 必須其禮,豈彼一羊哉?推此而論,則聖人之於禮,殷 勤而重之;裴頠之於禮,任意而忽之。是則頠賢於仲 尼矣。以斯觀之,裴氏子以不達,失禮之旨也。余竊不 自量,頗有鄙意,據理尋義,以求其真,貴合雅衷,不苟 偏信。乃藉之以《禮傳》,考之以訓註,博採先賢之言,廣 搜通儒之說,量其當否,參其同異,棄其所短,收其所 長,推義察圖,以折厥衷。豈敢必善?聊亦合其言志矣。 凡論明堂之制者雖眾,然校其大略,則一途而已。言 「五室」者,則據《周禮考工》之記以為本是康成之徒所 執;言「九室」者,則案《大戴·盛德》之篇以為,原是伯喈之 倫所持。此二書雖非聖言,然是先賢之中博見洽通 者也。但各記所聞,未能全正,可謂既盡美矣,未盡善 也。而先儒不能考其當否,便各是所習,率相非毀,豈 達士之確論哉?小戴氏傳《禮事》四十九篇,號曰《禮記》, 雖未能全當,然多得其衷,方之前賢,亦無愧矣。而《月 令》《玉藻》《明堂》三篇,頗有明堂之義。余故採掇二家,參 之《月令》,以為明堂五室,古今通則。其室居中者謂之 太廟,太室之東者謂之青陽,當太室之南者謂之明 堂,太室之西者謂之總章,當太室之北者謂之元堂, 四面之室,各有夾房,謂之「左右個,三十六戶,七十二 牖矣。」室個之形,今之殿前,是其遺像耳。個者,即寢之 房也。但明堂與寢,施用既殊,故房個之名,亦隨事而 遷耳。今粗書其像,以見鄙意,案圖察義,略可驗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