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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八十一卷目錄

 星辰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周總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高祖二則 武帝元鼎一則 宣帝神爵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一則

  晉總一則 成帝咸和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天監二則

  陳總一則 武帝永定一則 文帝天嘉一則

  北魏太祖天興一則 高祖太和二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總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天寶二則 肅宗乾元三則 德宗貞元一則 文宗太和

  一則 武宗會昌二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宋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雍熙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一則 天

  禧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景祐一則 康定一則 皇祐三則 嘉祐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八十一卷

星辰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

帝嚳高辛氏始有星辰之祀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嚳高辛氏以日 至。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

陶唐氏

帝堯始祀大辰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命遏 伯長火。居商丘,祀大辰而火紀時焉。是食於心。故因 其出入而望之。以修其官而戒民事。」

周制,「以實柴祀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次祀用牲、 幣,小祀用牲,孟冬則有司民之祀。」

按《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以實柴祀日月星辰。」

項氏曰:「星辰司次,十有二辰,二十有八星。」

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賈氏曰:先鄭以司中是三台,司命是文昌,今三台與文昌皆有司中、司命,故後鄭不從。《武陵太守星傳》云:「文昌宮六星,一上將,二次將,三貴相,四司命,五司中,六司祿。」 又云:「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為太尉,中台司中為司徒,下台司祿為司空。」 《春秋緯》云:「月離乎箕,風必揚沙。」 是風師箕也。《詩》云:「月離於畢,俾滂沱矣。」 是「雨師畢」 也。

肆師之職,「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立次祀,用牲 幣;立小祀,用牲。」

鄭司農曰:「次祀日月星辰,小祀司命以下。」

《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則受而藏 之。

易氏曰:「攷之《天文志》,司民為軒轅角。其十七星之兩角,有大民、小民、司祿、文昌三能之第六星。天有是星,先王以是而名官,又使之以民數穀數而登之於天府。蓋王者以民為天,民以食為天,此民數穀數之登,所以必待乎祭天之司民、司祿也。」

《秋官》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獻民數於王,王拜受之。」

鄭鍔曰:「軒轅之角有大民、小民之星,其神實主民。說者謂春官祭之,然春官天府但受其數耳。《司民之官》言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則司民之祀正司寇之所主明矣。先王以為民之登耗必有神主之,故每歲孟冬物成之時使司寇祀之,亦以刑者所以馭民,而民之多寡皆本乎刑之繁省故也。」

《冬官》玉人之事,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

始皇二十六年立星辰廟於雍

按《史記始皇本紀》,不載。 按《封禪書》:「秦并天下,而雍 有日、月、參、辰、南北斗、熒惑、太白、歲星、填星、二十八宿、 風伯、雨師、四海、九臣、十四臣、諸布、諸嚴、諸逑之屬,百 有餘廟,於下邽有天神灃滈有昭明於社,亳有壽星 祠。」按始皇本紀秦并天下在二十六年

索隱曰:《漢書舊儀》云祭參辰於池陽谷口,夾道左右為壇也。雍,地名也。《爾雅》「祭星曰布」 ,或云諸布是祭星之處。案樂彥引《河圖》云:「熒惑星散為昭明壽星」 ,蓋南極老人星也。見則天下理安,故祠之以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