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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其神攝提,其星天內,其卦坤,其行土,其方黑。三宮, 其神軒轅,其星天衝,其卦震,其行木,其方碧。四宮,其 神招搖,其星天輔,其卦㢲,其行木,其方綠。五宮,其神 天符,其星天禽,其卦離,其行土,其方黃。六宮,其神青 龍,其星天心,其卦乾,其行金,其方白。七宮,其神咸池, 其星天柱,其卦兌,其行金,其方赤。八宮,其神太陰,其 星天任,其卦艮,其行土,其方白。九宮,其神天一,其星 天英,其卦離,其行火,其方紫觀,其統八卦,運五行,土 飛於中,數轉於極,雖敬事迎釐,不聞經見,而範圍亭 育,有助昌時。以此兩朝親祀,而臻百祥也。」然以萬物 之精,上為列星,星之運行,必繫於物,貴而居者,則必 統八氣,總萬神,幹權化於混茫,賦品彙於陰騭,與天 地日月,誠相參也。豈得繄賴於敷祐,而屈降於等夷。 又據太尉攝祀九宮貴神舊儀,前七日受誓誡於尚 書省,散齋四日,致齋三日,牲用犢,祝版御署,稱「嗣天 子臣」,圭幣樂成,比類中祠,則無等級。今據《江都集禮》。 又《開元禮》,蜡祭之日,「大明、夜明二座,及朝日夕月,皇 帝致祝,皆率稱臣。若以為非泰壇配祀之時,得主日 報天之義。卑緣厭屈,尊用德伸,不以著在中祠,取類 常祀。」此則中祠用大祠之義也。又據太社、太稷,開元 之制,列在中祠。天寶三載二月十四日敕,改為大祠。 自後因循,復用前禮。長慶三年正月,禮官獻議,始準 前敕,稱為大祠,唯御署祝文稱「天子謹遣某官某昭 告。」文義以為殖物粒人,則宜增秩致祝,稱禱有異方 丘,不以伸為大祠,遂屈尊稱,此又大祠用中祠之禮 也。參之日月既如彼,考之社稷又如此,所謂功鉅者 因之以殊禮,位稱者不敢易其文,是前聖後儒陟降 之明徵也。今九宮貴神,既司水旱,降福禳「災,人將賴 之,追舉舊章,誠為得禮。然以立祠非古,宅位有方,分 職既異其司存,致祝必參乎等列,求之折中,宜有變 通,稍重之儀,有以為比。伏請自今已後,卻用大祠之 禮,誓官備物,無有降差。唯御署祝文,以社稷為本,伏 緣已稱臣於天,帝無二尊故也。」敕旨依之,付所司。

後唐

莊宗同光二年九月禳熒惑

按《五代史唐本紀》:「同光二年九月壬子,置水於城門, 以禳熒惑。」

太宗太平興國八年五月丁卯詔作太一宮於都城南十一月己未太一宮成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雍熙元年八月丁酉親祠太一宮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真宗咸平四年改太一九宮為大祀別建壇於泰山下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一九宮神位在 國門之東。郊壇之制:四陛,外西南又為一陛,曰坤道, 俾行事者升降由之。其九宮神壇再成,第一成,東西 南北各百三十尺,再成,東西南北各一百尺,俱高三 尺。壇上置小壇九,每壇高一尺五寸,縱廣八尺,各相 去一丈六尺。初用中祀,咸平中改為大祀,壇增兩壝, 玉」用兩圭,有邸,藉用槀秸,加褥如幣色。其御書《祝禮》 如社稷。尋以封禪,別建九宮壇泰山下行宮之東,「壇 二成,成一尺,面各長五丈二尺,四陛及坤道各廣五 丈。上九小壇,相去各八尺,四隅各留五尺。」壇下兩壝, 依大祠禮。及祀汾陰,亦遣使祀焉。自後親郊恭謝,皆 遣官於本壇別祭。

按《文獻通考》:「宋制,二仲祀九宮貴神為大祀;立秋後 辰日祀靈星,秋分享壽星,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 司人、司祿為小祀。」咸平四年,駕部員外郎、直祕閣杜 鎬上言:「按《封禪書》,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之佐曰五帝。 今禮以五帝為大祠,太一為中祠,況九宮所主風雨 霜雹疾疫之事?唐朝元、肅二宗並嘗親祀,會昌中陞 次昊天上帝,欲望復為大祀。」從之。

景德三年更定星辰位次及壽星之祀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德三年,鹵簿使 王欽若言,「漢以五帝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龕,天皇 大帝在第二龕,與六甲、岳、瀆之類接席帝座,天市之 尊,今與二十八宿積薪、螣蛇、杵臼之類同在第三龕, 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極帝座本非天帝,蓋是 天帝所居,則北極在第二,帝座在第三,亦高下未等。 又「太微之次少左右執法,子星之次少孫星,望令司 天監參驗。」乃詔禮儀使、太常禮院、司天監檢定之。禮 儀使趙安仁言:「按《開寶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 遠視之蒼然則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託之於 天,故稱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寶也,自是星中 之尊。《易》曰:『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又曰:「在天 成象,在地成形。」蓋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則天以 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錄》,壇第二等祀天 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餘 內官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坐,齊列,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