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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八十八卷目錄

 社稷祀典部總論

  春秋四傳哀公四年

  禮記郊特牲

  孔子家語五帝

  白虎通社稷

  風俗通社神 稷神

  兼明書社神 社位 社名 社配 社日 社始 社樹 稷神 稷名 稷配

  稷日 稷始

  朱子語類社稷

  文獻通考論社與北郊之別 論天子諸侯及大夫州社民社之制

  大學衍義補國家常祀之禮

 社稷祀典部藝文一

  陳留索昏庫上里社銘   後漢蔡邕

  社祭土神答        仲長統

  社頌           魏曹植

  合社文         晉殷仲堪

  春社櫟頌          王廙

  社頌          宋何承天

  日蝕不廢社祠議      齊王儉

  鄂州社稷壇記       宋朱子

 社稷祀典部藝文二

  春祈社歌         隋牛弘

  春祈稷歌          前人

  祭太社樂章二首      唐太宗

  賽社神           韓愈

  禱雨社稷四首       宋蘇軾

  樂神曲          元沈貞

  春社詞          明瞿佑

  八月九日祀社稷述事     楊基

 社稷祀典部紀事

 社稷祀典部雜錄

禮儀典第一百八十八卷

社稷祀典部總論

春秋四傳

《哀公四年》

春秋六月辛丑,亳社災。公羊作蒲社

《亳社》《殷社》,諸侯有之,所以戒亡國。大全胡氏曰:「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亡國之社屋之。武王克商,班其社于諸侯以為廟屏。其災者,劉向以為人君縱心,不能警戒之象。」

《公羊傳》:「蒲社者何?亡國之社也。社者,封也,其言災何? 亡國之社蓋揜之,揜其上而柴其下。蒲社災何以書? 記災也。」

《穀梁傳》:「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國也,亡國之社以為 廟屏戒也。」

立亳之社于廟之外,以為屏蔽。取其不得通天,人君瞻之而致戒心。《周禮》建國之神位,左宗廟,右社稷。彼謂天子諸侯之正。社稷,霜露者。又云「決陰事于亳社」,明不與正同處,明一在西,一在東。故《左氏》曰「間于兩社,為公室輔」是也。

「其屋」,亡國之社不得達上也。

必為之作屋,不使上通天也。緣有屋,故言「災。」

禮記

《郊特牲》

社祭土而主陰氣也。君南鄉於北墉下,答陰之義也。 「日用甲」,用日之始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 天地之氣也。是故喪國之社屋之,不受天陽也。薄社 北牖,使陰明也。

集說孔氏曰:「自此」至「反始也」一節,總論社神之義,兼明所祭之禮。土謂五土,山陵、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也。以時祭之,故云「社祭土。」土是陰氣之主,故云「主陰氣」也。社既主陰,陰宜在北,故祭社時,以社在南,設主壇上,北面,而君來在北牆下南嚮祭之,是答陰之義也。社是國中之貴神,甲是旬日之初始,故用之也。風雨至則「萬物生,霜露降則萬物成,故不為屋以受霜露。風雨是天地氣達也。達,通也。喪國社」者,謂周立殷社以為戒天是生法,無生義,故屋隔之,令不受天之陽也。薄社即殷喪國社也。既屋之,塞其三面,唯開北牖,示絕陽而通陰,陰明則物死也。鄭知大社為群姓所立者,《祭法》文。但社稷之義,先儒所解不同,鄭康成之說,以社為五土總神,稷為「原隰之神。勾龍有平水土之功,配社祀之;稷有播種之功,配稷祀之。」社即地神,稷是社之細別,別名曰稷。稷乃原隰所生,故以稷為原隰之神。若賈逵、馬融、王肅之徒,以社祭勾龍,稷祭后稷,皆人鬼也,非地神,為鄭學者通之。其社稷制度,《白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