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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二尺,高九尺。其日帝率侍臣已下升泰山,翌日就 山上登封之壇,封玉策訖,復還山下之齋宮。其明日, 親祀皇地祇於社首山上降禪之壇,如方丘之儀。皇 后」為亞獻,越國大妃燕氏為終獻。翌日,上御朝覲壇 以朝群臣,如元日之儀。禮畢,讌文武百寮,大赦改元。

按本紀是年三月改元總章

上元三年二月詔今冬有事於嵩嶽閏三月以吐蕃犯塞停之按本紀是年十一月改元儀鳳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上元三年二 月,「詔以今冬有事於嵩嶽,命有司修撰儀注,務從典 故。閏三月,詔以吐蕃犯塞,停嵩嶽封禪之禮。」

調露元年七月詔今冬有事於嵩嶽十月以單于及突厥叛停之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調露 元年秋七月己卯朔,詔以今年冬至有事嵩嶽,禮官 學士詳定儀注。冬十月,《單于大都護府突厥阿史德 溫傳》及奉職二部相率反叛,庚申,詔封嵩山宜停。」

永淳二年遣使祭嵩嶽將行封中嶽之禮上疾乃止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永淳二年春正月甲午朔幸奉天宮遣使祭嵩嶽少室箕

「山、具茨等山,西王母、啟母、巢父、許由等祠。十一月癸 亥,幸奉天宮。」時天后自封岱之後,勸上封中嶽,每下 詔草儀注,即歲饑邊事警急而止。至是復行封中嶽 禮,上疾而止。 按《禮儀志》,高宗既封泰山之後,又欲 遍封五嶽。至永淳元年,於洛州嵩山之南,置崇陽縣。 其年七月,敕其所造奉天宮。二年正月,駕幸奉天宮。 至七月下詔,將以其年十一月封禪於嵩岳,詔國子 司業李行偉、考功員外郎賈大隱、太常博士韋叔夏 裴守貞輔抱素等詳定儀注。於是議立封祀壇,如圜 丘之制,上飾以元,四面依方色。為圓壇,三成,高二丈 四尺,每等高六尺。壇上徑一十六步,三等各闊四步, 設十二陛,陛皆上闊八尺,下闊一丈四尺。為三重壝, 距外壝三十步,內壝距五十步。燎壇,在壇東南外壝 之內,高三尺,方一丈五尺,南出陛。登封壇,圓徑五丈, 高九尺,四出陛為一壝,飾以五色,準封祀。壝、禪祭,上 飾以金,四面依方色。為八角方壇,再成,高一丈二尺, 每等高四尺。壇上方十步,每等廣四步,設八陛。其上 壇陛皆廣八尺,中等陛「皆廣一丈,下等陛皆廣一丈 二尺。」為三重壝之大小,準封祀。為埋埳在壇之未地 外壝之內,方深取足容物,南出陛。朝覲壇,於行宮之 前為壇,宮方三分,壝二,在南。壇方二十四丈,高九尺, 南面兩陛,餘三面各一陛。封祀、登封,五色土封石䃭 為圜封,上徑一丈二尺,下徑三丈,高九尺。禪祭,五色 土封為「八角方封」,大小準封祀制度,所用尺寸。準《歷》, 東封並用古尺。諸壇並築土為之,禮無用石之文,並 度影以定方位。登封、降禪,四出陛各當四方之中,陛 各上廣七尺,下廣一丈二尺。封祀玉帛料有蒼璧,四 圭有邸圭璧。禪祭有黃琮,兩圭有邸無圭璧。又定登 封、降禪、朝覲等日。準《禮》,冬至祭天於圜丘,其封祀請 用十二日。準東封祀故事,十二日登封,十三日禪祭, 十四日朝覲。若有故,須改登封已下期日,在禮無妨。 又《輦輿料》云:「封祀登封,皇帝出乘玉輅,還乘金輅,皇 太子往還金輅。禪祭,皇帝、太子如封祀。」又《衣服料》云: 「東封祠祭日,天皇服袞冕。近奉制依《貞觀禮》服大裘。」 又云:「袞冕服一具,齋服之,通天冠服,一具迴服之;翼 善冠服,一具馬上服之;皇太子袞冕服。又齋則服遠 遊冠,受朝則公服遠遊冠服,馬上則進德冠服。」當時 又令詳求射牛之禮。行偉、守貞等議曰:「據《周禮》及《國 語》,郊祀天地,天子自射其牲。漢武唯封泰山,令侍中、 謁者射牛行事。至於餘祀,亦無射牲之文。但親舂射 牲,雖是古禮,久從廢省。據《封禪》祀日,未明十五刻,宰 人以鸞刀割牲,質明而行事。比鑾駕至時,牢牲總畢, 天皇唯奠玉酌獻而已。今若祀前一日射牲,事即傷 早;祀日方始射牲,事又傷晚。若依漢武故事,即非親 射之儀,事不可行。」詔從之。尋屬高宗不豫,遂罷封禪 之禮。

按《冊府元龜》,永淳二年七月庚申,詔以今年十月有 事於嵩嶽,宜令禮官學士等審定儀注,務展誠敬。仍 令天下嶽牧及京官五品以上,各舉所知有孝行、儒 學、文武之士。於是詔禮官議射牛之事。太常博士裴 守真奏議曰:「據《周禮》及《國語》,郊祀天地,天子自射其 牲。漢武唯封泰山,令侍中儒者射牛行事。至於餘祀」, 亦無射牲之文。但親舂射牲,雖是古禮,久從廢省,不 可復行。據《封禪祀禮》,日未明十五刻,宰人以鸞刀割 牲,質明而行事。比鑾駕至祠所,牢牲總畢,天皇唯奠 玉酌獻而已。若今祀前一日射牲,事即傷早;祀日方 始射牲,事又傷晚。若依漢武故事,即非親射之儀。事 貴隨時,不可行用。《神功破陣樂》及《功臣慶善樂》二舞, 每奏,上皆立對。守真又議曰:「竊惟二舞肇興,謳吟攸 屬,贊九功之茂烈,葉萬國之歡心,義均《韶》《夏》,用兼賓 祭,皆祖宗聖德,而子孫享之。詳覽傳記,未有皇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