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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及靈津廟。又澶州曹村埽方開減水直河,而水自流

通,遣使祭謝。」

慶曆三年夏四月丙辰以春夏不雨遣使祠禱於嶽瀆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祐四年詔汴口祭河兼祀天河內諸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皇祐四年,以靈臺 郎王大明言,汴口祭河,兼祠箕、斗、奎與東井、天津、天 江、咸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瀆、九坎、天船、王 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內者。」

皇祐五年,加封「南海王」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皇祐五年,以儂智 高遁,益封南海洪聖廣利招順王。」

嘉祐元年春正月帝不豫遣諸州長吏禱於嶽瀆諸祠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嘉祐六年閏八月辛卯,修北嶽祠。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神宗熙寧九年正月遣使祭南嶽南海十一月遣太常禮院王存禱南嶽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九年春正月庚辰,遣使祭南 嶽、南海,告以南伐。十一月乙亥,以安南行營將士疾 疫,遣同知太常禮院王存禱南嶽,遣中使建祈福道 場。」

元豐三年議建四望壇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元豐三年,集 賢校理陳侗言:「按《周禮》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 四望、四類亦如之。鄭氏注:『四望謂五嶽、四瀆也;四類, 日月星辰也。今四郊有五帝及日月星辰之壇,而獨 四望之壇不建,或遇朝廷有祈焉,則設位皇地祇壇 下,甚非古制。請依《周禮》,建四望壇於四郊,以鎮五嶽、 四鎮、四瀆,庶合於經』。」詔下詳定禮文所。詳定所請以 國朝《祠令所》載嶽、鎮、海兆,四望於四郊,岱山、沂山、東 海、大淮於東郊,衡山、會稽山、南海、大江、嵩山、霍山、大 海於南郊,華山、吳山、西海、大河於西郊,常山、醫巫閭 山、北海、大濟於北郊。每方嶽鎮則共為一壇,海、瀆則 共為一坎,以五時迎氣日祭之,皆用血祭瘞埋,有事 則請禱之。又以四方山川各附於本方嶽鎮海瀆之 下,別為一壇一坎,水旱則禱之,其北郊從祀及諸州 縣就祭如故。詔每方嶽鎮共為一壇望祭,餘從之。 元豐八年,加封吳山王號。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吳山舊封成德公, 元豐八年封王。

哲宗元祐元年十二月命太常博士顏復祭西嶽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祐元年十二月。 以華州鄭縣山摧。命太常博士顏復往祭西嶽。

元符三年修東嶽廟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元符三年。修東嶽 廟。命曾肇為碑。為殿三。曰「嘉寧」、「蕃祉」、「儲佑。」

徽宗大觀四年加封東海王號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東海大觀四年加 號「助順廣德王。」

政和三年沂山會稽醫巫閭霍山皆改封王號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八月戊寅,封四鎮山為 王。」 按《禮志》,沂山舊封東安公,政和三年封王,會稽 舊封永興公,政和封永濟王,醫巫閭舊封廣寧公,政 和封王,霍山舊封應聖公,政和封應靈王。

按《文獻通考》:「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五方嶽、 鎮、海、瀆壇各高五尺,周四十步,四出陛。兩壝每壝二 十五步,壇飾依方色。祭嶽、鎮、海、瀆,設位南向,以西為 上,山川從祀西向,以北為上。諸嶽、鎮、海、瀆年別一祭, 以祭五帝,日祭之。東嶽泰山於兗州界,東鎮沂山於 青州界,東海於萊州界,東瀆大淮於高唐州界,南嶽」 衡山於潭州界,南鎮會稽山於越州界,南海於廣州 界,南瀆大江於益州界,中嶽嵩山於河南府界,中鎮 霍山晉州界,西嶽華州界,西鎮吳山於隴州界,西海 西鎮大河於河中府界,北嶽常山及遙祀,北鎮醫巫 閭山於定州界,北海、北瀆大濟於孟州界。太常寺言: 「大中祥符中,封五嶽為帝,四海為王」,獨五鎮封爵尚 仍唐舊。元豐八年,始封西鎮吳山為成德王,而未及 四鎮,詔並封王。

政和六年,將行封禪,不果。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政和三年,兗、鄆耆 壽道釋等及知開德府張為等五十二人表請東封, 優詔不允。六年,知兗州宋康年請下祕閣檢尋祥符 東封典故,付臣經畫。」時蔡京當國,將講封禪以文太 平,預具金繩玉檢及他物甚備,造舟四千艘,雨具亦 千萬計,迄不能行。

高宗建炎元年詔望祭山川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建炎元年九月四 日。常少滕康請如虞望秩周時邁巡幸祭所過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