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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恆山,而未言五嶽。《王制》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 五嶽四瀆,始有五嶽之稱,蓋以中嶽、嵩山並列。又《周 官·小宗伯》:「兆四望於四郊」,鄭元謂四望為四嶽四瀆。 四瀆者,江、河、淮、濟也。四鎮者,東曰沂山,西曰吳山,南 曰會稽,北曰醫巫閭。《詩》又曰:「巡狩而祀四嶽河海,則 又有四海之祭。」蓋天子方望之祀,無所不通,而嶽鎮 海瀆在諸侯封內,諸侯亦各以其方「祀之。」秦罷封建, 嶽瀆皆領於祀官。及漢復建諸侯,則侯國各祀其封 內山川,天子無預焉。武帝時,諸侯或分或廢,五嶽皆 在天子之邦。宣帝時,嶽瀆始有使者持節祀之禮。由 魏及隋,嶽鎮海瀆皆即其地立祠,命有司致祭。唐、宋 之制,有命本界刺史、縣令之祀,有因郊祀而望祭之 祀,又有遣祭之祀。元遣使祭嶽鎮海瀆,分東西、南、北、 中為五道。其天下山川之祀,《虞書》:「望於山川,遍於群 神。」《周頌》曰:「懷柔百神。」《周禮小宗伯》:「兆山川、丘陵墳衍, 各因其方。」《王制》:凡山川之小者,其祭秩視伯子男。劉 向謂:山川能生物,出雲雨,施潤澤,品類以百數,故視 伯子男。其在諸侯封內者,諸侯又自祭之。如楚祭睢 漳,晉祭「惡池」,齊祭「配林」是也。秦罷封建,則皆領於祠 官焉。由漢唐以及宋、元,嶽鎮海瀆之外,又有其餘山 川之祀,不獨嶽瀆也。今國家開創之初,嘗以嶽鎮海 瀆及天下山川與太歲、風雲雷雨、城隍皆祀於城南 享祀之所,既非專祀,又室而不壇,非理所宜。夫海嶽 之神,其氣本流通暢達,無有限隔。今宜以「嶽、鎮、海、瀆 及天下山川,與太歲、風雲、雷雨、城隍合為一壇,春秋 祀之。」詔可。

洪武三年、合祀泰山於山川壇,始正嶽鎮海瀆封號。 按《明會典》:「東嶽、泰山,洪武三年春秋合祀於山川壇。」 是年,正嶽鎮、海瀆、城隍諸神號,合祀太歲、月將、風 雲雷雨、嶽鎮、海瀆、山川、城隍、旗纛諸神。又令每歲用 「驚蟄、秋分。」各後三日,遣官祭山川壇諸神。是日,上皮 弁服御奉天殿,降香中嚴,坐殿上。獻官復命解嚴還 宮。

按《日知錄》:「洪武三年六月癸亥詔曰:『五嶽、五鎮、四海、 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號,歷代有加。在朕思之, 則有不然。夫嶽、鎮海瀆皆高山廣水,自天地開闢以 至於今,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皆受命於上帝,幽微 莫測,豈國家封號之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至 如忠臣烈士,雖可加以封號,亦惟當時為宜。夫禮所 以明神人,正名分,不可以僭差。今宜依古定制,凡嶽 鎮海瀆並去其前代所封名號,止以山水本名稱其 神,郡縣城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 時初封以為實號。後世溢美之稱皆與革去。庶幾神 人之際,名正言順,於禮為當,用稱朕以禮事神之意』。」 其《東嶽祝文》曰:「神有歷代之封號。」予詳之再三,畏不 敢效,可謂卓絕千古之見。

按《春明夢餘錄》:是年夏六月,始正嶽鎮海瀆及各城 隍等稱號,惟孔子之封不改。遂詔為制:「一、五嶽之神: 稱東嶽泰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 嶽恆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一、「五鎮,稱東鎮沂山之 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 北鎮醫無閭山之神。」一、「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 西海之神,北海之神。一、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 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一、各處府 州縣城隍,稱某府城隍之神,稱某州城隍之神,某縣 城隍之神。一、歷代忠臣烈士,並依當時初封名爵祿。 某之神餘祠無功於民,不應祀典者,一切禁罷。」降詔 云:「五嶽、五鎮、四海、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諡,歷 代有加,瀆祀不經,莫此為甚。至於忠臣烈士,雖可加 封號,亦惟當時為宜。今依古定制,凡嶽、鎮、海、瀆並去 前代所封名號。山水以山水本名稱其神,郡縣城隍 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時初封以為 實號。後世諡封美稱,皆與革去。其孔子明先王之要 道,為天下師,以濟後世,非有功一方一時者比。所有 封爵,仍因其舊。」遂為令。未幾,復降儀注。凡府州縣新 官到任,必先宿齋城隍廟,謁神與誓,在陰陽表裡,以 安下民。而祠祀之文,禮儀之詳,備載《大明集禮》。 洪武七年,令禮部頒祭嶽鎮海瀆儀於所在有司。 按《明會典》:嶽鎮海瀆東嶽泰山,山東泰安州祭西嶽 華山,陝西華陰縣祭中嶽嵩山。河南河南府祭南嶽 衡山。湖廣衡州府祭北嶽恆山。直隸真定府祭東鎮 沂山,山東青州府祭西鎮吳山。陝西隴州祭中鎮霍 山,山西平陽府祭南鎮會稽山。浙江紹興府祭北鎮 醫巫閭山。遼東祭東海,山東萊州府祭西海。山西蒲 州祭南海,廣東廣州府祭北海。河南懷慶府祭江瀆。 四川成都府祭河瀆。山西蒲州祭淮瀆。河南南陽府 祭濟瀆。河南懷慶府祭

按《圖書編》,「洪武七年,令祭山川諸神於春秋仲月上 旬擇日,復又以孟春郊祀,時諸神既預祭,壇內一定 以仲秋祭社稷後擇日祭」

洪武十年。令山川等七壇。上親行禮。餘以功臣分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