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9 (1700-1725).djvu/68

此页尚未校对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十四年、令祀山川、以文職長官行禮

按《明會典》:「洪武十四年,令在外祭山川等神,以文職 長官一員行禮,武官不預。如軍民指揮使司,則從本 司行之。」

洪武二十一年、令山川於仲秋一祭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一年,各設壇於大祀殿,以孟春 從祀山川壇惟仲秋一祭。」

成祖永樂五年遣王羽祭神本山立祠建碑

按《大政紀》:永樂五年三月甲子,督木工部尚書宋禮 奏,有大木數株,不藉人力,一夕出大谷,達於江,蓋川 之靈相之,賜其山名神木山,遣禮部郎中王羽致祭, 建祠立碑,命侍讀胡廣撰碑文。

永樂六年,敕「皇太子攝祭山川。」

按《明會典》:「永樂六年,駕幸北京,東宮監國。凡山川之 神,預期敕皇太子攝祭。」

永樂八年二月,「祭居庸山。」

按《大政紀》,「永樂八年二月己酉,車駕次龍虎臺,遣行 在太常寺少卿朱焯祭居庸山。」

永樂十八年、建「山川壇。」

按《明會典》:「永樂中,建山川壇。位置陳設,悉如南京舊 制。惟正殿鍾山之右,增祀天壽山神,帛用黑色,加爵 篚各一。」

按《春明夢餘錄》:「山川壇在正陽門南之右,永樂十八 年建,繚以垣牆,周圍六里。」

孝宗弘治元年令太嶽太和山油燭香炷布政司照例應支

按《明會典》。弘治元年,令湖廣太嶽太和山祀神油燭 香炷,布政司照例每三年一次,於夏稅內酌量泒收, 陸續送山應支。

世宗嘉靖 年陳棐請正嶽鎮祀典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初,科臣陳棐題請正嶽祀,略曰: 「真定府曲陽縣有北嶽恆山廟,為朝庭秩祀之所。及 查其實,恆山在迤北渾源州,南北相去甚遠,俗傳曾 有飛石一方,自恆山坎中飛來,墜於曲陽,故立廟祀。 今其廟扁有飛石殿,臣竊疑之。」臣考《舜典》,「十有一月, 巡狩至於北嶽。」《周禮》載恆山為并州之鎮,《水經》謂北 嶽為元嶽。《天文志》:「大梁析木以負北海,其神主恆山。」 三代而下,歷漢、唐、隋,俱於此致祭。石晉失燕雲十六 州之地,宋未能混一,北為契丹所據,無緣至幽薊之 域,而睹所謂北嶽者,所以止得祭之於曲陽,詭言飛 石之謬,以粉飾其削弱之跡耳。然宋都汴,而真定在 汴京之北,以為北門,不得已權宜祭之,猶之可也。我 太祖高皇帝統一華夏,奄有萬方,首定嶽鎮海瀆之 號,但時都金陵,真定迥在京師之北,所以因循,未曾 釐正。我成祖文皇帝建都北平,而真定已在京師之 南,使當時有禮官建明,顧有南面而登,踵宋人削弱 之跡哉?臣因此而論及五嶽焉。臣觀《祀典》載:「嵩山中 嶽在河南登封縣,泰山東嶽在山東泰安州,衡山南 嶽在湖廣衡山縣,華山西嶽在陝西華陰縣,祠祀皆 近在本山之麓,而恆山北嶽則即此,大同府東南渾 源州是也。今不惟北嶽之祀缺謬,而東嶽行祠遍天 下,尤為惑妄。乞將渾源州北嶽、恆山定為秩祀之所, 其廟制量加修拓,以後凡遣告祈請,皆詣此致祭。其 曲陽」《祠廟》,但令有司致祭。《飛石殿扁》,并令改撤。凡東 嶽行祠,除京師及齊魯之境外,其餘量改書院、社學, 仍不許加修刱建,以昭皇上釐正典禮之盛,則治道 幸甚。

嘉靖八年定「親祀山川、服皮弁。」

按《明會典》,「嘉靖八年,令凡親祀山川等神,皆用皮弁 服行禮,以別於郊廟。」先是,改山川為「中祀。嘉靖中,凡 山川皆天子親祀,國有大事,則遣官祭告。」

嘉靖十年,號鍾山曰「神烈山。」

按《明會典》,「嘉靖十年,建天神地祇壇於先農壇之南。 天神在左,南向;地祇在右,北向。附祖陵基運山、皇陵 翊聖山、顯陵純德山神於地祇壇。」并號鍾山曰「神烈 山。」

嘉靖十一年、改山川壇為「天神地祇壇。」

按《明會典》:「神祇壇,國初建山川壇於天地壇之西。永 樂中,北京山川壇成。嘉靖十一年,即其地為天神、地 祇壇。」神壇方廣五丈,高四尺五寸五分,四出陛,各九 級。壝牆方二十四丈,高五尺五寸,厚二尺五寸。櫺星 門六,正南三,東、西北各一。內設雲形青白石龕四於 壇北,各高九尺二寸五分。祇壇面闊十丈,進深六丈, 高四尺,四出。陛各六級。壝牆方二十四丈,高五尺五 寸,厚二尺四寸。櫺星門亦如神壇。內設青白石龕、山 形三水形二於壇北。先擬設於壇南,北向,後改各高 八尺二寸。左從位《山水形》各一於壇東,右從位《山水 形》各一於壇西,各高七尺六寸。又令神祇壇三年一 親祭。

按《圖書編》,嘉靖十一年,釐正祀典,改山川壇為天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