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十三卷目錄
宗廟祀典部彙考七
唐三〈憲宗元和三則 穆宗長慶二則 敬宗寶曆一則 文宗太和三則 開成三則
武宗會昌三則 宣宗大中二則 懿宗咸通一則 僖宗乾符一則 中和一則 光啟
一則 文德一則 昭宗大順一則〉
禮儀典第二百十三卷
宗廟祀典部彙考七
唐三
憲宗元和元年遷中宗祔順宗於廟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順宗崩,當遷中 宗。而有司疑之,以謂則天革命,中宗中興之主也。博 士王涇、史官蔣武皆以為中宗得失在己,非漢光武、 晉元帝之比,不得為中興不遷之君。由是遷中宗而 祔順宗。 按《蔣乂傳》,順宗既葬,議祧廟,有司以中宗 中興之君,當百代不遷。宰相問乂,乂曰:「中宗即位,春 秋已壯,而母后篡奪,以移神器,賴張柬之等,國祚再 復。蓋曰反正不得為中興。凡非我失之,自我復之為 中興,漢光武、晉元帝是也。自我失之,因人復之,晉孝 惠、孝安是也。今中宗與惠、安二帝同,不可為不遷主。」 有司疑曰:「五王有安社稷功,若遷中宗,則配饗永絕。」 乂曰:「禘祫功臣乃合食太廟。中宗廟雖毀,而禘祫並 陳太廟,此則五王配食,與初一也。」由是遷廟遂定。 按《舊唐書禮儀志》,元和元年七月,順宗神主祧,有司 疑於遷毀。太常博士王涇建議曰:「《禮經》祖有功,宗有 德,皆不毀之名也。惟三代行之。漢、魏已降,雖曰祖宗, 親盡則遷,無功亦毀,不得行,古之道也。昔夏后氏十 五代,祖顓頊而宗禹;殷人七代,祖契而宗湯;周人三 十六王,以后稷為太祖,祖文王而宗武王;聖唐德厚 流廣,遠法殷、周,奉景皇帝為太祖,祖高祖而宗太宗, 皆在百代不遷之典。故代宗升祔,遷代祖也;德宗升 祔,遷高宗也。今順宗升祔,中宗在三昭三穆之外,謂 之親盡,遷於太廟夾室,禮則然矣。」或諫者以「則天太 后革命,中宗復而興之,不在遷藏之例」,臣竊未諭也。 昔者高宗晏駕,中宗奉遺詔,自儲副而陟元后,則天 太后臨朝,廢為廬陵王。聖曆元年,太后詔復立為皇 太子。屬太后聖壽延長,御下日久,奸臣擅命,紊其紀 度。敬暉、桓彥範等五臣,俱唐舊臣,匡輔王室,翊中宗 而承大統,此乃子繼父業,是中宗得之而且失之;「母 授子位,是中宗失之而復得之。二十年間,再為皇太 子,復踐皇帝位,失之在己,得之在己,可謂革命中興 之義殊也。」又以周漢之例推之,幽王為犬戎所滅,平 王東遷,周不以平王為中興不遷之廟,其例一也;漢 呂后專權,產祿秉政,文帝自代邸而立之,漢不以文 帝為中興不遷之廟,其例二也。霍光輔遷之廟,其例 三也。伏以中宗孝和皇帝於聖上為六代伯祖,尊非 正統,廟亦親盡,爰及周、漢故事,是與中興功德之主 不同,奉遷夾室,固無疑也。是月二十四日,禮儀使杜 黃裳奏曰:「順宗皇帝神主已升祔太廟,告祧之後,即 合遞遷。中宗皇帝神主,今在三昭三穆之外,準禮合 於太廟從西第一」夾室,每至禘祫之日,合食如常。於 是祧中宗神主於西夾室,祔順宗神主焉。有司先是 以山陵將畢,議遷廟之禮。有司以中宗為中興之君, 當百代不遷之位。宰相召史官蔣武問之,武對曰:「中 宗以弘道元年於高宗柩前即位,時春秋已壯矣。及 母后篡奪,神器潛移,其後賴張柬之等同謀,國祚再 復,此蓋同於反正,恐不得號為中興之君。凡非我失 之,自我復之,謂之中興,漢光武、晉元帝是也。自我失 之,因人復之,晉孝惠、孝安是也。今中宗與惠、安二帝 事同,即不可為不遷之主也。有司又云:『五王有再安 社稷之功。今若遷中宗廟,則五王永絕配享之例』。」武 曰:「凡配享功臣,每至禘祫年方合食太廟,居常即無 享禮。今遷中宗神主,而禘祫之年,毀廟之主,並陳於 太廟,此則五王配食,與前時如一也。」有司不能答。 元和二年正月庚寅,朝享於太廟。
按:《唐書憲宗本紀》云云。
元和十五年,憲宗崩,遷睿宗主於石室。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王彥威傳》,彥威拜博士, 憲宗崩,淮南李夷簡上言,大行皇帝功高,宜稱祖。穆 宗下其議,彥威奏:「古者始封為太祖,由太祖而降,則 又祖有功,宗有德。故夏人祖顓頊而宗禹,商人祖契 而宗湯,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魏、晉而下,務欲推美, 自始祖外,並建列祖之議,叔世亂象,不可以為訓。」唐 本「《周禮》,以景皇帝為太祖,祖神堯而宗太宗,自高宗 後咸稱宗,以為成法。不然,太宗致升平,元宗清內難, 肅宗收復兩都,皆撥亂反正,猶不稱祖。今當本三代 之制,黜魏、晉亂法,大行廟號宜稱宗。」制可。
按《舊唐書禮儀志》:元和十五年四月,禮部侍郎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