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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杜鴻漸所議「禘祫之月時一祭」者,蓋以時近恩深,未

可頓忘故也。今睿宗、元宗既已祧去,又文敬等七太 子中,亦有追贈「奉天」、「承天皇帝」之號,當以停廢,則讓 帝之廟,不宜獨存。臣等參詳,伏請准中書門下狀,便 從廢罷。

開成五年,議祧代宗。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開成五 年,禮儀使奏:「謹按天子七廟,祖功宗德,不在其中。國 朝制度,太廟九室。伏以太祖景皇帝受封於唐,高祖 太宗創業受命,有功之主,百代不遷。今文宗元聖昭 獻皇帝升祔有時,代宗睿文孝武皇帝是親盡之祖, 禮合祧遷,每至禘祫,合食如常。」從之。

武宗會昌元年享於太廟並祔宣懿皇太后於穆宗室

按《唐書武宗本紀》:「會昌元年正月庚辰,朝享於太廟。」

按《宣懿皇后傳》:「后韋氏,失其先世,穆宗為太子后。」

得侍,生武宗。長慶時,冊為妃。武宗立,妃已亡,追冊為 皇太后,上尊諡;又封后二女弟為夫人。有司奏:「太后 陵宜別制號。」帝乃名所葬園曰福陵。既又問宰相:「葬 從光陵與但祔廟孰安?」奏言:「神道安於靜,光陵,因山 為固,且二十年,不可更穿。福陵崇築,已有所,當遂就。 臣等請奉主祔穆宗廟便。」帝乃下詔:「朕因誕日展禮 於太皇太后,謂朕曰:『天子之孝,莫大於承續。今穆宗 皇帝虛合饗之位,而宣懿太后實生嗣君,當以祔廟』。」 繇是奉后合食穆宗室。

按《舊唐書禮儀志》:會昌元年六月制曰:「朕近因載誕 之日,展承顏之敬。太皇太后謂朕曰:『天子之孝,莫大 於丕承;人倫之義,莫重於嗣續。穆宗睿聖文惠孝皇 帝厭代已久,星霜屢遷,禰宮曠合食之禮,惟帝深濡 露之感。宣懿皇太后長慶之際,德冠後宮,夙表沙麓 之祥,實茂河洲之範。先朝恩禮之厚,中壼莫偕。況誕』」 我聖君,纘承昌運,已協華於先帝,方延祚於後昆。思 廣貽謀,庶弘博愛,爰遵舊典,以慰孝思。當以宣懿皇 太后祔太廟穆宗睿聖文惠孝皇帝之室,率是彝訓, 其敬承之。祗奉慈旨,載深感咽,宜令宣示中外,咸使 聞知。

會昌五年,朝饗太廟,並修太廟於東都,昭武廟於虎 牢。

按《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五年正月「庚戌,朝饗於太廟。 十月,作昭武廟於虎牢關。」

按《舊唐書禮儀志》:會昌五年八月,中書門下奏:「東都 太廟九室神主,共二十六座。自祿山叛後,取太廟為 軍營,神主棄於街巷,所司潛收聚,見在太微宮內新 造小屋之內。其太廟屋並在,可以修崇。太和中,太常 博士議,以為東都不合置神主,車駕東幸,即載主而 行。至今因循,尚未修建。望令尚書省集公卿及禮官、 學官詳議,如不要更置,須有收藏去處。如合置,望以 所拆大寺材木修建。既是宗室官居守,便望令充修 東都太廟使,勾當修繕。」奉敕宜依。

按《唐會要》:會昌五年七月,中書門下李德裕奏:「孟州 汜水縣武牢關,太宗擒王、竇之地,關城東峰有高祖、 太宗像在一堂,威靈皆畏於軒臺,風雲疑還於豐沛。 請如漢郡國立廟故事,更造一廟,號昭武廟。」制可。 會昌六年三月,議修東都太廟,不果行。夏定九代十 一室之制,並正獻、懿位次。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會昌六 年三月,太常博士鄭路等奏:東都太微宮神主二十 座,去年三月二十九日禮院分析聞奏訖。伏奉今月 七日敕,此禮至重,須遵典故,宜令禮官學官同議聞 奏者。臣今與學官等詳議訖,謹具分析如後。獻祖宣 皇帝、宣莊皇后,懿祖光皇帝、光懿皇后,文德皇后,高 宗天皇大帝、則天皇后、中宗大聖大昭孝皇帝、和思 皇后、昭成皇后、孝敬皇帝、孝敬哀皇后已前十二座, 親盡迭毀,宜遷諸太廟,祔於興聖廟。禘祫之歲,乃一 祭之。東都無興聖廟可祔,伏請且權藏於太廟夾室 未題神主十四座,前件神主,既無題號之文,難申祝 告之禮。今與禮官等商量,伏請告遷之日,但瘞於舊 太微宮內空閒之地。恭酌事理,庶協從宜。」制可。太常 博士段瓌等三十九人奏議曰:「禮之所立,本於誠敬; 廟之所設,實在尊嚴。既曰薦誠,則宜統一。昔周之東 西有廟,亦可徵其所由。但緣卜洛之初,既須營建,又 以遷都未決,因議兩留。酌其事情,匪務於廣,祭法明 矣。伏以東都太廟,廢已」多時,若議增修,稍乖前訓。何 者?東都始制寢廟,於天后、中宗之朝,事出一時,非貞 觀、開元之法。前後因循不廢者,亦踵鎬京之文也。《記》 曰:「祭不欲數,數則煩。」天寶之中,兩京悉為寇陷,西都 廟貌如故,東都因此散亡。是知九廟之靈,不欲歆其 煩祀也。自建中不葺之後,彌歷歲年。今若廟貌維新, 即須室別有主。舊主雖在,大半合祧,必几筵而存之, 所謂宜祧不祧也。孔子曰:「當七廟五廟,無虛主也。」謂 廟不得無主者也。舊主如有留去,新廟便合創添。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