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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配祔莊懷皇后于別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至道三年,孝章皇 后宋氏祔享。有司言孝章正位中壼。宜居上室。懿德 追崇后號。宜居其次。詔孝章殿室居懿德下。六月,禮 官議:按太平興國中,追冊定諡,皆以懿德居上。淳化 初,宗正少卿趙安易言,別廟祭享,懿德在淑德之上, 未測升降之由。其時敕旨依舊,懿德在上。按《江都集 禮》:晉景帝即位,夏侯夫人應合追尊。散騎常侍任茂、 傅元等議云,「夏侯夫人初歸景帝,未有王基之道,不 及景帝統百揆而亡,后妃之化未著,遠邇追尊,無經 義可據。今之所議,正與此同。且淑德配合之初,潛躍 之符未兆,懿德輔佐之始,藩郡之位已隆,然未嘗正 位中宮,母臨天下,豈可生無尊極之位,沒升配享之 崇,於人情不安,於典籍無據。唐順宗祔廟後十一年, 始以莊憲皇后升配;憲宗祔廟後二十五年,始以懿 安皇后升配。今請虛位,允協舊儀。」再詔尚書省集議 及禮官同詳定。上議曰:「淑德皇后生無位號,沒始追 崇,況在初潛,早已薨謝。懿德皇后享封大國,作配先 朝,雖不及臨御之期,且夙彰賢懿之美,若以升祔,當 歸懿德。」又詳周世宗正惠、宣懿配食故事,當時議以 正惠追尊位號,請以宣懿為配。是時以太后在位,疑 宣懿祔廟之後,立忌非便。議者引晉哀帝時何太后 在上,尊所生周氏為太妃,封其子為瑯琊王。及太妃 薨,帝奔喪瑯琊第,七月而葬。此則奔喪行服,尚不厭 降,即其「日廢務,於理無嫌。今禮官引唐順、憲二宗廟 享虛位之文,夫既追冊二后,即虛室亦為非便,請奉 懿德神主升配。又按議者以周世宗神主祔廟,必若 宣懿同祔,即正惠神主,請加『太』字。今升祔懿德,請即 加淑德太字,仍舊別廟。」詔以懿德配享。至於「太」者,尊 極之稱,加於母后,施之宗廟,禮所未安,迺不加「太」字, 仍別廟配享。十二月,追尊賢妃李氏為元德皇太后。 有司言:「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之職,奏夷則,歌《仲呂》,以 享先妣。謂姜嫄也。是帝嚳之妃,后稷之母,特立廟曰 閟宮。晉簡文宣后以不配食,築室於外,歲時享祭。唐 先天元年,始祔昭成、肅明二后於儀坤廟,又元宗元 獻楊后立廟於太廟之西。稽於前文,咸有明據。望令 宗正寺於后廟內修奉廟室,為殿三間,設神門、齋房、 神廚,以備薦享。」

按《玉海》:至道三年五月,有司言:「唐《郊祀錄》,廟各一屋, 三間華飾,連以罘罳,同殿異室,無別設庫屋明文。請 東西各增修一間,以藏寶冊。」從之。

真宗咸平元年議太祖廟昭穆之次及元德淑德二后別廟位次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咸平元年,判太常 禮院李宗訥等言:僖祖稱曾、高祖,太祖稱伯,文懿惠 明簡穆昭憲皇后並稱祖妣,孝明、孝憲、孝章皇后並 稱伯妣。按《爾雅》有考妣,王父母、曾祖王父母、高祖王 父母及世父之別,以此觀之,唯父母得稱考妣。今請 僖祖止稱廟號,順祖而下即依《爾雅》之文。」事下尚書 省議,戶部尚書張齊賢等言:「《王制》『天子七廟,謂三昭 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前代或有兄弟繼及,亦移昭 穆之列。是以《漢書》『為人後者為之子,所以尊本祖而 重正統也。又云:『天子絕期喪』。安得宗廟中有伯氏之 稱乎?其唐及五代有所稱者,蓋禮官之失,非正典也。 請自今有事於太廟,則太祖并諸祖室稱孝孫、孝曾 孫嗣皇帝,太宗室稱孝子嗣皇帝』。其《爾雅》考妣王父』 之文,本不為宗廟言也。歷代既無所取,於今亦不可 行。」詔下禮官議。議曰:「『按《春秋正義》,躋魯僖公云:『禮,父 子異昭穆,兄弟昭穆同』。此明兄弟繼統,同為一代。又 魯隱、桓繼及,皆當穆位。又《尚書》盤庚有商及王』,《史記》 云:『陽甲至小乙,兄弟四人相承,故不稱嗣子而曰『及 王』』」,明不繼兄之統也。又唐中、睿皆處昭,仁、敬,文、武昭 穆同為一世,伏請僖祖室立稱廟號,后曰祖妣,順祖 室曰高祖,后曰高祖妣,翼祖室曰曾祖,后曰曾祖妣, 祝文皆稱孝;曾孫宣祖室曰皇祖考,后曰皇祖妣,祝 文稱孝;孫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太宗室曰皇考妣。每 大祭,太「祖、太宗昭穆同位,祝文並稱『孝子,其別廟稱 謂,亦請依此』。」詔都省復集議曰:「古者祖有功,宗有德, 皆先有其實而後正其名。今太祖受命開基,太宗纘 承大寶,則百世不祧之廟矣,豈有祖宗之廟已分二 世,昭穆之位翻為一代?如臣等議,《禮》為人後者為之 子,以正父子之道,以定昭穆之義,則無疑也。」必若同 為一代,則太宗不得自為世數,而何以得為宗乎?不 得為宗,又何以得為百世不祧之主乎?《春秋正義》亦 不言昭穆不可異,此又不可以為證也。今若序為六 世,以一昭一穆言之,則上無毀廟之嫌,下有善繼之 美,於禮為大順,於時為合宜,何嫌而謂不可乎?翰林 學士宋湜言:「三代而下,兄弟相繼,則多昭穆異位,未 之見也。今詳都省所議,皇帝於太祖室稱孫,竊有疑 焉。」詔令禮官再議。禮官言:「『按《祭統》曰:『祭有昭穆者,所 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公羊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