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0 (1700-1725).djvu/38

此页尚未校对

詣瘞埳北,南面,以幣置於埳。贊唱者曰:「可瘞。」埳東西 面各二人填土。半埳,贊禮者進初獻之左,白:「禮畢。」遂 引初獻以下出。贊唱者還本位,祝與執樽罍者俱復 執事位,立定,贊唱者曰:「再拜。」祝以下皆再拜以出。祝 版焚於齋所。

開元二十一年,置魏孝文帝祠堂於雲州。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開元二十一 年雲「州置魏孝文帝祠堂,有司以時享祭。」

開元二十二年。制。古帝王之祀。俱用牲牢。餘以酒脯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 二十二年春正月。制。古聖帝明王。用牲牢。餘並以酒 脯充奠。

天寶六載定三皇五帝廟位令以時致祭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 六載正月,制:「三皇、五帝廟以時享祭。其章懷、節愍、惠 莊、惠文、惠宣等太子,宜與隱太子、懿德太子同為一 廟,每日立杖食及設杖於庭。此後並宜停廢。」

按《文獻通考》:天寶六載敕:「三皇五帝,創物垂範,永言 龜鏡,宜有欽崇。三皇伏羲,以勾芒配;神農以祝融配; 黃帝以風后、力牧配;五帝少昊,以蓐收配;顓頊以元 冥配;高辛以稷、契配;唐堯以羲仲、和叔配;虞舜以夔、 龍配。其擇日及置廟地,量事營立。其樂器請用宮懸, 祭以少牢,仍以春秋二時致享。共置令丞,太常寺檢」 校。

天寶七載,詔「置歷代帝王廟,各於肇跡之處,命定配 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 七載五月,詔三皇以前帝王,京城置廟,以時致祭。其 歷代帝王肇跡之處。未有祠宇者,所在各置一廟。 按《文獻通考》,「天寶七載詔,上古之君,存諸氏號。雖事 先書契,而道著皇王。緬懷厥功,寧忘咸秩。其三皇已 前帝王,宜於京城內共置一廟,仍與三皇五帝廟相 近,以時致祭。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人氏, 其祭料及樂,請准三皇五帝廟,以春秋二時享祭。歷 代帝王肇跡之處,未有祠宇者,所由郡置一廟享祭, 仍取當時將相德業可稱者二人配享。」夏王都安邑, 以虞伯益、秩宗伯夷配;殷王湯都亳,以阿衡、伊尹、左 相仲虺配;周文王都酆,以太公、望師鬻熊配。周武王 都鎬,請入文王廟同享,以周公、召公配。秦始皇都咸 陽,以丞相李斯、將軍王翦配。漢高祖起沛,以留侯張 良、相國蕭何配。後漢光武皇帝起南陽,以司徒鄧禹、 將軍耿弇配。魏武皇帝都鄴,以侍中荀彧、太尉鍾繇 配。晉武帝都故洛陽,以尚書張華、大將軍羊祜配。後 魏道武皇帝起雲中,以太尉長孫嵩、尚書崔元伯配; 後周文帝起馮翊,以尚書蘇綽、太傅于謹配。隋文帝 封隋,以僕射高熲、大將軍賀若弼配。其忠臣義士,孝 婦烈女,史籍「所載,德行彌高者,所在宜置祠宇,量事 致祭,並令郡縣長官,春秋二時,擇日准前致祭。其歷 代帝王廟,每所差側近人,不課戶四人,有闕續填,仍 關戶部處」分。

天寶九載,始立周武王及漢高祖廟於京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 九載冬十一月辛丑,立周武王、漢高祖廟於京城,司 置官吏。」

代宗大曆五年始置軒轅陵廟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大曆五年,鄜 坊節度使上言,「坊州軒轅黃帝陵同。請置廟,四時列 於祀典。從之。」

後晉

高祖天福四年冬十二月乙亥立唐高祖太宗莊宗明宗愍帝廟於西京

按:《五代史晉本紀》云云。

太祖建隆元年命祀周六廟又詔修前代帝王賢臣陵墓置戶守之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春正月「丁巳,命周宗正 郭𤣱祀周陵廟,仍以時祭享。五月己酉,西京作周六 廟成,遣官奉遷。秋七月甲子,遣工部侍郎艾穎拜嵩 慶陵。八月辛未遣郭𤣱饗周廟。」 按《禮志》,「建隆元年 詔前代帝王陵寢,忠臣賢士丘壟,或樵採不禁,風雨 不庇,宜以郡國置戶以守,隳毀者修葺之。」

建隆二年,饗周廟,詔「置前代帝王陵戶。」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二年。「春正月己未。遣郭𤣱饗 周廟。夏四月壬寅。詔郡國置前代帝王賢臣陵冢戶 按《文獻通考》。建隆二年。詔先代帝王陵寢。宜令所屬 州府。遣近戶守視。其冢墓有隳毀者。亦加修葺。」

乾德元年定先代帝王祀典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六月丙申,詔歷代帝王 三年一饗,立漢光武、唐太宗廟。 按《禮志》,乾德初詔 歷代帝王,國有常享,著於甲令,可舉而行。自五代亂 離,百司廢墮,匱神乏祀,闕孰甚焉。按祠令,先代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