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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年一饗,以仲春之月,牲用太牢,祀官以本州長 官。有故,則上佐行事官造祭器,送諸陵廟。又詔:先代 帝「王,載在祀典,或廟貌猶在,久廢牲牢;或陵墓雖存, 不禁樵採。其太昊、炎帝、黃帝、高辛、唐堯、虞舜、夏禹、成 湯、周文王、武王、漢高帝、光武、唐高祖、太宗,各置守陵 五戶,歲春秋祠以太牢;商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周成 王、康王、漢文帝、宣帝、魏太祖、晉武帝、後周太祖、隋高 祖各置三戶,歲一饗以太牢;秦始皇帝」、漢景帝、武帝、 明帝、章帝,魏文帝、後魏孝文帝,唐元宗、憲宗、肅宗、宣 宗。梁太祖、後唐莊宗、明宗、晉高祖,各置守陵兩戶,三 年一祭以太牢。周桓王、景王、威烈王,漢元帝、成帝、哀 帝、平帝、和帝、殤帝、安帝、順帝、沖帝、質帝、獻帝,魏明帝、 高貴鄉公、陳留王,晉惠帝、懷帝、愍帝,西魏文帝、東魏 孝靜帝,唐高宗、中宗、睿宗、德宗、順宗、穆宗、代宗、敬宗、 文宗、武宗、懿宗、僖宗、昭宗,梁少帝、後唐末帝諸陵,常 禁樵採,尋又禁河南府民耕晉、漢廟壖地。凡諸陵有 經開發者,有司造袞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槨以葬。 掩次日,所在長吏致祭。又詔前代功臣烈士,詳其勳 業優劣以聞。有司言:「齊孫臏、晏嬰,晉程嬰、公孫杵臼, 燕樂毅」,漢曹參、陳平、韓信、周亞夫、衛青、霍去病、霍光、 蜀昭烈帝、關羽、張飛、諸葛亮、唐房元齡、長孫無忌、魏 徵、李靖、李勣、尉遲恭、渾瑊、段秀實等,皆勳高德邁,為 當時之冠;晉趙簡子、齊孟嘗君、趙趙奢、漢邴吉、唐高 士廉、唐儉、岑文本、馬周為之次;南燕慕容德、唐裴寂、 元稹又次之。詔「孫臏等各置守冢三戶,趙簡子等各 二戶。」慕容德等禁樵採。其有開毀者,皆具棺槨,朝服 以葬。掩次日致祭,長吏奉行其事。

乾德二年,詔「周文王廟止以鬻、熊配享。」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乾德二年十 一月,太常博士聶崇義上言:「准祠令,周文王以太公 配,唐天寶七載,以師鬻熊及太公望配。伏緣太公已 封武成王,春秋釋奠,望自今止以鬻熊配享。」奏可。 乾德四年,立禹廟,定上古及歷代帝王祀典。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四年九月丙午,詔吳越立禹 廟於會稽。冬十月癸亥,詔諸郡立古帝王陵廟,置戶 有差。」

按《路史》,「乾德四年,詔置女皇氏守陵五戶,春祭少牢。」

開寶三年詔諸陵被發者有司以禮葬長史致祭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三年九月甲辰,詔西京鳳翔 雄耀等州,周文、成、康三王,秦始皇,漢高文、景、武、元、成、 哀七帝,後魏孝文,西魏文帝,後周太祖,唐高祖、太宗、 中宗、肅宗、代宗,德順、文武、宣、懿、僖、昭諸帝,凡二十七 陵,常被盜發者,有司備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槨重 葬,所在長史致祭。」

開寶四年。三月乙未。增前代帝王守陵戶二。夏四月 辛卯。發廂軍千人。修前代帝王陵寢之在秦者 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開寶九年秋七月丁亥,命修先代帝王祠廟。

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真宗咸平元年十一月甲子詔葺歷代帝王陵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景德元年詔修前代帝王陵墓並禁樵采設守戶長吏以時致祭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元年冬十月壬午。詔修葺歷 代聖賢陵墓 按《禮志》。景德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 名臣賢士義夫節婦墳壟。並禁樵采。摧毀者官為修 築。無主者碑碣石獸之類。敢有壞者論如律。仍每歲 首所在舉行此令。鄭州給唐相裴度守墳三戶。賜秦 國忠懿王錢俶守墳三戶。加諡太公望昭烈武成王 建廟青州,周公旦追封《文憲王》,建廟兗州,春秋委長 吏致祭。

景德四年,命張齊賢祭周六廟,又詔置五代、漢高祖 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四年二月,命吏部尚書張齊 賢祭周六廟。戊子,葺周六廟。庚寅,詔河南府置五代 漢高祖廟。辛卯,車駕發西京。甲午,次鄭州,遣使祀周 嵩、懿二陵。」

大中祥符四年詔修葺帝王祠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四年三月丁亥,詔葺所 經歷代帝王祠廟。」

大中祥符六年,詔修葺黃帝廟及周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六年六月丁丑,崇飾諸 州黃帝祠廟。」

按:《文獻通考》:「大中祥符六年,詔諸州有黃帝祠廟,並 加崇葺。又令常州葺周廟。」

天禧元年盜發後漢高祖陵詔州縣申陵寢樵採之禁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元年六月「庚辰,盜發後漢高 祖陵,論如律,并敕守土官吏,遣內侍王克讓以禮治 葬,知制誥劉筠祭告。因詔州縣申前代帝王陵寢樵 採之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