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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追遠之道,厚之至也。此廟樂之始終也。路,大也。以路名鼓,以象先王之功大也。龍門之山,取材為琴瑟,以象先王之德。《變無方》,言先王之功德及民。㲈舞次於《咸池》,取能繼紹之義 。賈氏曰:「宗廟用九德之歌者,以九德為政之具,故特異天地之神。宗廟不言時節者,祫祭也。但殷人祫於三時,《周禮》惟用孟秋之月為」 之。言六變、八變、九變者,謂在天地及廟庭而立四表。舞人從南表向第二表為一成,一成則一變,從第二至第三為二成,從第三至北頭第四表為三成。舞人各轉身南面,於北表之北,還從第一至第二為四成,從第二至第三為五成,從第三至南頭第一表為六成,則天神皆降。若八變者,更從南頭北向第二為七成,又從第二至第三為八成,則地祇皆出。若九變者,又從第三至北頭第一為九變,人鬼可得禮焉。此約周之大武,象武王伐紂。故《樂記》云:「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強,五成而分陝,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復綴以崇。其餘大濩」 以上雖無滅商之事,但舞人須有限約,亦應立四表,以與舞人為曲別也。

《夏官·虞人》:「大祭祀,饗食,羞牲魚,授其祭。」

易氏曰:「大祭祀謂廟饗之禮,饗食則禮,公侯等於廟 。」 鄭康成曰:「《牲魚》,魚牲也。祭謂尸賓,所以祭也。」

《司士》:「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詔相其法事。及賜爵,呼昭 穆而進之。」

易氏曰:「掌士之戒令」 ,則卜日以後之戒令也。「詔相其法事」 ,則凡祼獻之法事也 。鄭鍔曰:「王之族為士而助祭,故序以昭穆,於祖行為昭者,立於昭位;於父行為穆者,立於穆位。祭末旅酬之時,呼以昭穆而賜以爵 。」 薛氏曰:「宗廟之禮所以辨昭穆。三昭三穆則設於室中之昭穆,群昭群穆則與於祭者之昭穆,室中之昭」 穆,則教化天下而使皆知尊祖之道。祭者之昭穆,則教化天下而使皆知長幼之序。

《冬官·玉人》:「祼圭尺有二寸,有瓚,以祀廟。」

鄭鍔曰:「天地大神,至尊不祼,唯人道之宗廟有祼而已,故曰以祀廟也。」

按:杜佑《通典》: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左宗廟。鄭 元云:「周制七廟,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并 而七。」

成王七年王至新邑烝於文武

按:《書經洛誥》:「戊辰,王在新邑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 王騂牛一。王入太室,祼。」

太室,室之大者,故為清廟。廟有五室,中央曰太室。王肅云:「太室,清廟中央之室。清廟,神之所在,故王入太室,祼獻鬯酒以告神。」

按:《通鑑前編》:「成王七年,王至新邑,十有二月,烝於文 武。」

朱子曰:「《書》稱『王在新邑烝祭』,實周公攝政之七年,而《清廟》之篇,其升歌之辭也。」

二世皇帝元年詔增始皇寢廟犧牲議尊始皇廟

按《史記始皇本紀》: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趙高為 郎中令,任用事。二世下詔增始皇寢廟犧牲,令群臣 議尊始皇廟,群臣皆頓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廟,諸侯 五,大夫三,雖萬世世不軼毀。今始皇為極廟,四海之 內皆獻貢職,增犧牲,禮咸備,毋以加。先王廟或在西 雍,或在咸陽,天子儀當獨奉酌祠始皇廟。自襄公以」 下軼毀。所置凡七廟。群臣以禮進祠。以尊「始皇廟」為 「帝者祖廟。」

高祖十年令諸侯王皆立太上皇廟於國都

按《漢書高祖本紀》:「十年秋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萬 年。八月,令諸侯王皆立太上皇廟於國都。」

高祖十二年,令郡國各立高祖廟。

按《史記高祖本紀》:「十二年四月甲辰,高祖崩,丙寅,葬。」 徐廣曰五月己巳,立太子,至太上皇廟。群臣皆曰:「高祖起 微細,撥亂世,反之正,平定天下,為漢太祖,功最高。」上 尊號為高皇帝。令郡國諸侯各立高祖廟,以歲時祠。

惠帝五年立高祖原廟

按《史記高祖本紀》:「孝惠五年,思高祖之悲樂沛,以沛 宮為高祖原廟。高祖所教歌兒百二十人,皆令為吹 樂,後有缺,輒補之。」

按《漢書禮樂志》:「初,高祖既定天下,過沛,與故人父老 相樂,醉酒歡哀,作《風起之詩》,令沛中僮兒百二十人 習而歌之。至孝惠時,以沛宮為原廟,皆令歌兒習吹 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為員。」

文帝元年冬十月辛亥皇帝見於高祖

按:《漢書文帝本紀》云云。

文帝四年秋九月,作《顧成》廟。

按:《漢書文帝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