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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露布奏可

沖帝永嘉元年質帝即位謁高廟及光武廟并詔定廟次

按《後漢書沖帝本紀》,不載按《質帝本紀》,永嘉元年 正月,沖帝崩,迎帝入南宮,即皇帝位。甲申謁高廟,乙 酉謁光武廟。五月丙辰詔曰:「孝殤皇帝雖不永休祚, 而即位踰年,君臣禮成。孝安皇帝承襲統業,而前世 遂令恭陵在康陵之上,先後相踰,失其次序,非所以 奉宗廟之重,垂無窮之制。昔定公追正順祀,《春秋》善 之。其令恭陵次康陵,憲陵次恭陵,以序親秩,為萬世 法。」按《周舉傳》,舉徵為大鴻臚。及梁太后臨朝,詔以 殤帝初崩,廟次宜在順帝下,太常馬訪奏宜如詔書, 諫議大夫呂勃以為應依昭穆之序,先殤帝,後順帝。 詔下公卿。舉議曰:「《春秋》魯閔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 其子文公遂躋僖於閔上。孔子譏之,《書》曰:『有事於太 廟,躋僖公』。《傳》曰:『逆祀也』。及定公正其序,《經》白:『從祀先 公,為萬世法也。今殤帝在先,於秩為父;順帝在後,於 親為子。先後之義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亂』。」呂勃議 是也。太后下詔從之。

質帝本初元年桓帝即位謁高廟及光武廟

按《後漢書。質帝本紀》,不載。按《桓帝本紀》,本初元年, 質帝迎帝入南宮,即皇帝位。「秋七月辛巳,謁高廟光 武廟。」按《祭祀志》,「沖、質帝皆小崩,梁太后攝政,以殤 帝故事,就陵寢祭。凡祠廟訖,三公分祭之。」

靈帝建寧元年二月辛酉葬孝桓帝于宣陵廟曰威宗庚午謁高廟辛未謁世宗廟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按《祭祀志》,「桓帝崩,上尊 號曰威宗,無嗣。靈帝以河間孝王曾孫解犢侯即位, 亦追尊祖考。」語在《章和八王傳》。靈帝時,京都四時所 祭高廟五主,世祖廟七主,少帝三陵,追尊后三陵,凡 牲用十八太牢,皆有副倅。故高廟三主親毀之後,亦 但殷祭之歲奉祠。

《決疑要注》曰:「毀廟主,藏廟外戶之外,西牖之中,有石函,名曰宗祏,函中有笥以盛主,親盡則廟毀,毀廟之主,藏於始祖之廟,一世為祧祧,猶四時祭之,二世為壇,三世為墠,四世為鬼,祫乃祭之,有禱亦祭之。祫於世祖之廟,禱則迎主出,陳於壇,墠而祭之,事訖,還藏故室,迎送皆蹕,禮也。」

獻帝初平元年有司奏和安順桓四帝不宜稱宗恭懷敬隱恭愍三后不宜稱后詔從之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初平元年「冬十一月,有司奏,和、 安、順、桓四帝無功德,不宜稱宗,又恭懷、敬隱、恭愍三 皇后並非正嫡,不合稱后,皆請除尊號。制曰:可。」

和帝號《穆宗》,安帝號《恭宗》,順帝號《敬宗》,桓帝號《威宗》。和帝尊母梁貴人曰「恭懷皇后」 ,安帝尊祖母宋貴人曰「敬隱皇后」 ,順帝尊母李氏曰「恭愍皇后。」

按《祭祀志》:「靈帝崩,獻帝即位。初平中,相國董卓、左中 郎將蔡邕等,以和帝以下功德無殊,而有過差,不應 為宗,及餘非宗者,追尊三后,皆奏毀之。四時所祭高 廟一,祖、二宗及近帝四,凡七廟。」

袁山松書載邕議曰:「漢承亡秦滅學之後,宗廟之制,不用《周禮》。每帝即位世輒立一廟,不止於七,不列昭穆,不定迭毀。元皇帝時,丞相匡衡、御史大夫貢禹始建大議,請依典禮。孝文、孝武、孝宣皆以功德茂盛為宗,不毀。孝宣追崇孝武,歷稱世宗。中正大臣夏侯勝等猶執異議,不應為宗。至孝成皇帝,議猶不定。太僕」 王舜、中壘校尉劉歆據不可毀,上從其議。古人據正重順,不敢私其君,若此其至也。後遭王莽之亂,光武皇帝受命中興,廟稱世祖。孝明皇帝聖德聰明,政參文宣,廟稱顯宗。孝章皇帝至孝烝烝,仁恩博大,廟稱肅宗。皆方前世得禮之宜。自此以下,政事多釁,權移臣下,嗣帝殷勤,各欲褒崇至親而已,「臣下懦弱,莫能執夏侯之直。今聖朝尊古復禮,以求厥中,誠合禮議。元帝世在第八,光武世在第九,故以元帝為考廟,尊而奉之。孝明尊述,亦不敢毀。孝和以下,穆宗、威宗之號皆省去,五年而再殷祫食於太祖,以遵先典。」 議遂施行。

按:蔡邕《獨斷》宗廟之制,「『古學以為人君之居,前有朝, 後有寢,終則前制廟以象朝,後制寢以象寢,廟以藏 主,列昭穆,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總謂之宮。《月令》曰: 『先薦寢廟』。《詩》云『公侯之宮』。《頌》曰『寢廟奕奕』,言相連也』。 是皆其文也。古不墓祭,至秦始皇出寢,起居於墓側, 漢因而不改,故今陵上稱寢殿,有起居衣冠象生之 備,皆古寢之意也。」居西都時,高帝以下,每帝各別立 廟,月備法駕,遊衣冠,又未定迭毀之禮。元帝時,丞相 匡衡、御史大夫貢禹乃以經義處正,罷遊衣冠,毀先 帝親盡之廟。高帝為太祖,孝文為太宗,孝武為世宗, 孝宣為中宗,祖宗廟皆世世奉祀,其餘惠、景以下,皆 毀五年而稱殷祭,猶古之禘祫也。殷祭則及諸毀廟, 非殷祭則祖宗而已。光武中興,都洛陽,乃合高祖以 下至平帝為一廟,藏十一帝主於其中,元帝於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