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0 (1700-1725).djvu/74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陽陵側,別祠弘訓宮,不列於廟。

元帝既即尊位,上繼武,於元為禰,如漢光武上繼元 帝故事也。是時,西京神主,湮滅虜庭,江左建廟,皆更 新造。尋以登懷帝之主,又遷潁川。位雖七室,其實五 世,蓋從刁協以兄弟為世數故也。於時百度草創,舊 禮未備,毀主權居側室。至太興三年正月乙卯,詔曰: 「吾雖上繼世祖,然於懷愍皇帝皆北面稱臣。今祠太 廟,不親執觴酌,而令有司行事,於情理不安。可依禮 更處。」太常恆言:「今聖上繼武皇帝,宜準漢世祖故事, 不親執觴爵。」又曰:「今上承繼武帝而廟之,昭穆四世 而已。前太常賀循、博士傅純並以為惠、懷及愍宜別 立廟。然臣愚謂廟室當以客主為限,無拘常數。殷世 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則當祭禰而已。推此論之,宜 還復豫章、潁川,全拘七廟之禮。」驃騎長史溫嶠議:「凡 言兄弟不相入廟,既非禮文。且光武奮劍振起,不策 名於孝平,務神其事,以應九世之讖。又古不共廟,故 別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於光武之事,躬奉烝嘗, 於繼既正」,於情又安矣。太常恆欲還二府君以全七 世,嶠為是宜。驃騎將軍王導從嶠議。嶠又曰:「其非子 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帝為一世,則 不祭禰,反不及庶人。」帝從嶠議,悉施用之。於是乃更 定制,還復豫章、潁川於昭穆之位,以同惠帝嗣武故 事,而惠、懷、愍三帝自從《春秋》尊卑之義,在廟不替也。

按《賀循傳》,「循拜太常時,宗廟始建,舊儀多闕」 ,或以

「惠、懷二帝,應各為世,則潁川世數過七,宜在迭毀。」事 下太常。循議,以為:「《禮》,兄弟不相為後,不得以承代為 世。殷之盤庚,不序陽甲;漢之光武,不繼成帝,別立廟 寢,使臣下祭之。此前代之明典,而承繼之著義也。惠 帝無後,懷帝承統。弟不後兄,則懷帝自上繼世祖,不 繼惠帝,當同殷之陽甲、漢之成帝。議者以聖德沖遠, 未便改舊。茲如此禮,通所未論。」是以惠帝尚在太廟, 而懷帝復入,數則盈八。盈八之理,由惠帝不出,非上 祖宜遷也。下世既升,上世乃遷,遷毀對代,不得相通, 未有下升一世,而上毀二世者也。惠懷二帝,俱繼世 祖,兄弟旁親,同為一世,而上毀二為一世。今以惠帝 之崩,已毀豫章,懷帝之入,復毀潁川,如此則一世再 遷,祖位橫折,求之古義,未見此例。惠帝宜出,尚未輕 論,況可輕毀一祖,而無義例乎?潁川既無可毀之理, 則見神之數,居然自八,此蓋有由而然,非謂數之常 也。既有八神,則不得不於七室之外,權安一位也。至 尊於惠懷,俱是兄弟,自上後世祖,不繼二帝,則二帝 之神,行應別出,不為「廟中恆有八室也。」又武帝初成 太廟時,正神止七,而楊元后之神,亦權立一室。永熙 元年,告世祖諡,於太廟八室,此是苟有八神,不拘於 七之舊例也。又議者以景帝俱已在廟,則惠懷一例, 景帝盛德元功,王基之本,義著祖宗,百世不毀,故所 以特在本廟。且亦世代尚近,數得相容,安神而已,無 逼上「祖。如王氏昭穆既滿,終應別廟也。以今方之,既 輕重義異,又七廟七世之親,昭穆父子位也。若當兄 弟旁滿,輒毀上祖,則祖位空懸,世數不足,何足於三 昭三穆與太祖之廟,然後成七哉!今七廟之義,出於 王氏。從禰以上至於高祖,親廟四世;高祖以上復有 五世、六世無服之祖,故為三昭三穆,并太祖而七也。 故世祖郊定廟禮,京兆、潁川,曾高之親,豫章五世,征 西六世,以應此義。」今至尊繼統,亦宜有五六世之祖, 豫章六世,潁川五世,俱不應毀。今既云豫章先毀,又 當重毀潁川,此為廟中之親,惟從高祖已下,無復高 祖以上二世之祖。於王氏之義,三昭三穆,廢闕其二, 甚非宗廟之本所據承。又違世祖祭征西、豫章之意。 於一王定禮,所闕不少。時尚書僕射刁協與循異議, 循答義深備,辭多不載,竟從循議焉。按《元敬虞皇 后傳》,帝為琅琊王,納后為妃,無子,永嘉六年薨,時年 三十五。帝為晉王,追尊為王后。有司奏王后應別立 廟。令曰:「今宗廟未成,不宜更興作,便修飾陵上屋以 為廟。」太興三年,奉冊贈皇后璽綬,祀以太牢,乃祔於 太廟。

明帝大寧 年復遷豫章府君廟

按《晉書明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元帝崩則豫章復 遷。」然元帝神位猶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

成帝咸和 年又遷潁川府君廟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明帝崩而潁川又 遷,猶十室也。於時續廣太廟,故三遷主並還西儲,名 之曰「祧」,以準遠廟。

咸和三年,溫嶠等立行廟於白石,以討蘇峻,告帝后 廟。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咸和三年,蘇峻覆 亂京都,溫嶠等立行廟於白石,復行其典。告先帝及 后曰:「逆臣蘇峻,傾覆社稷,毀棄三正,汙辱海內。臣侃、 臣嶠、臣亮等,手刃戎首,龔行天罰。惟中宗元皇帝、肅 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靈,降鑒有罪,勦絕其命,翦此 群凶,以安宗廟。臣等雖隕首摧軀,猶生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