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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常四年四月有事於東廟八月薦熟於白登廟

按《北魏書太宗本紀》,泰常四年夏四月庚辰,有事於 東廟,遠藩助祭者數百國。按《禮志》,「泰常四年八月, 帝嘗於白登廟,將薦熟,有神異焉。太廟博士許鍾上 言曰:『臣聞聖人能饗帝,孝子能饗親。伏惟陛下孝誠 之至,通於神明。近嘗於太祖廟有車騎聲從北門入, 殷殷轞轞,震動門闕,執事者無不肅慄。斯乃國祚永 隆』」之兆,宜告天下,使知聖德之深遠。

太武帝神麚二年九月立密皇太后廟於鄴

按《北魏書世祖本紀》,不載。按《禮志》,「神麚二年九月, 立密皇太后廟於鄴,后之舊鄉也。置祀官太常博士、 齋郎三十餘人侍祀,歲五祭。」

太平真君四年遣使致祭石室祖廟

按《北魏書世祖本紀》,不載。按《禮志》,魏先之居幽都 也,鑿石為祖宗之廟於烏洛侯國西北,自後南遷,其 地隔遠。真君中,烏洛侯國遣使朝獻,云石廟如故,民 常祈請,有神驗焉。其歲遣中書侍郎李敞詣石室告 祭天地,以皇祖先妣配。祝曰:「天子燾謹遣敞等,用駿 足一元大武,敢昭告於皇天之靈。自啟闢之初,祐我 皇祖,於彼土田,歷載億年,聿來南遷。惟祖惟父,光宅 中原,克翦凶醜,拓定四邊。沖人纂業,德聲弗彰。豈謂 幽遐,稽首來王,具知舊廟,弗毀弗亡。悠悠之懷,希仰 餘光。王業之興,起自皇祖。綿鴂瓜瓞,時惟多祜。敢以 丕功,配饗於天。子子孫孫,福祿永延。」敞等既祭,斬樺 木立之,以置牲體而還。後所立樺木,生長成林,其民 益神奉之,咸謂「魏國感靈祇」之應也。石室南距代京 四千餘里。

文成帝太安元年奉世祖恭宗神主於太廟大赦

按《北魏書高宗本紀》,太安元年正月「辛酉,奉世祖、恭 宗神主於太廟。三月己亥,詔曰:今始奉世祖、恭宗神 主於太廟,又於西苑遍秩群神。朕以大慶,饗賜百寮, 而犯罪之人,獨即刑戮,非所以子育群生,矜及眾庶。 夫聖人之教,自近及遠,是以周文刑于寡妻,至于兄 弟,以御家邦。化苟從近,恩亦宜然。其曲赦京師死囚」 已下。

孝文帝太和六年始親祀七廟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和六年十一 月,將親祀七廟,詔有司依禮具儀。於是群臣議曰:『昔 有虞親虔,祖考來格;殷宗躬謁,介福逌降。大魏七廟 之祭,依先朝舊事,多不親謁。今陛下孝誠發中,思親 祀事,稽合古王,禮之常典。臣等謹案舊章,并採漢魏 故事,撰祭服、冠、履、牲牢之具,罍洗、簠簋、俎豆之器,百 官助祭位次,樂官節奏之引,升降進退之法,別集為 親拜之儀』。」制可。於是上乃親祭。其後四時常祀皆親 之。

太和十三年。詔議「禘祫禮。」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和十三年正 月壬戌,高祖臨皇信堂,引見群臣。詔曰:「『『《禮記祭法》稱 『有虞氏禘黃帝』,《大傳》曰:『禘其祖之所自出』。又稱『不王 不禘』。論曰:『禘自既灌』。《詩頌:長發》大禘』。《爾雅》曰:『禘,大祭 也』。夏殷四時祭:礿、禘、烝、嘗』。周改禘為祠。」《祭義》稱「春祭、 秋嘗,亦夏殷祭也。《王制》稱:『犆、礿、祫、禘、祫、嘗、祫、烝』。」其禮 傳之文如此。鄭元解《禘》,「天子祭圓丘曰禘,祭宗廟大 祭亦曰禘,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祫則合群毀廟之主 於太廟,合而祭之;禘則增及百官配食者,審諦而祭 之。天子先禘祫而後時祭,諸侯先時祭而後禘祫。」魯 禮,三年喪畢而祫,明年而禘。圓丘宗廟大祭俱稱禘, 祭有兩禘明也。王肅解「『禘祫,稱天子諸侯皆禘於宗 廟,非祭天之祭。郊祀后稷不稱禘,宗廟稱禘。禘、祫一 名也,合而祭之,故稱祫,審諦之故稱禘,非兩祭之名。 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總而互舉之,故稱五年再殷祭』。 不言一禘一祫,斷可知矣。禮文大略,諸儒之說,盡具 於此,卿等便可議其是非。」尚書游明根、左丞郭祚、中 書侍郎封琳、著作郎崔光等對曰:「鄭氏之義,禘者大 祭之名。大祭圓丘,謂之禘者,審諦五精星辰也;大祭 宗廟,謂之禘者,審諦其昭穆。圓丘常合,不言祫,宗廟 時合,故言祫。斯則宗廟祫禘並行,圓丘一禘而已,宜 於宗廟俱行禘祫之禮。二禮異故名殊。依《禮》,春廢犆、 礿於嘗於烝則祫,不於三時皆行禘祫之禮。」中書監 高閭、儀曹令李韶、中書侍郎高遵等十三人對稱:「『禘 祭圓丘之禘,與鄭義同;其宗廟禘祫之祭,與王義同。 與鄭義同者,以為有虞禘黃帝,黃帝非虞在廟之帝, 不在廟,非圓丘而何?又《大傳》稱『祖其所自出之祖』,又 非在廟之文。《論》稱『禘自既灌』,事似據。《爾雅》稱『禘,大祭 也』。《頌》《長發》,大禘也』,殷王之祭。斯皆非諸侯之禮。諸侯 無禘,禮唯夏殷。夏祭稱禘,又非宗廟之禘。魯行天子 之儀,不敢專行圓丘之禘。改殷之禘,取其禘名於宗 廟。因先有祫,遂生兩名。據王氏之義,祫而禘祭之,故 言禘祫,總謂再殷祭,明不異也。禘祫一名也,其禘祫 止於一時。止於一時者,祭不欲數,數則黷,一歲而三 禘。愚以為過數。」帝曰:「《尚書》《中書等據二家之義,論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