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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之壞壁,以密石摩柱,使其精澤,故云「刮楹達通」 也。鄉,窗牖也。每室四戶八窗,窗戶相對,故云「達鄉。」 兩君好會,反爵之坫,築土為之,在兩楹間而近南,蓋獻酬畢則反爵於其上也。凡物在內為入,在外為出,以坫在尊之外,故云「反坫出尊」 ,言坫出在尊之外也。崇,高也。康,安也。凡物措之得所,則無危墜之失。圭,禮器之重者,不可不謹,故為此高坫以康圭也。《疏屏》者,刻鏤於屏,使之文理疏通也。

魯公之廟,《文世室》也。武公之廟,《武世室》也。

陳注魯公伯禽也。武公,伯禽之元孫。其室世世不毀,故言世室。 方氏曰:「周以祖文王為不毀之廟,而魯以伯禽之廟比之,故曰『文世室。宗武王為不毀之廟,而魯以武公之廟比之,故曰『武世室』』。」

《喪服小記》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庶子 王,亦如之。

陳注四廟,謂高、曾、祖、禰四親廟也。始祖居中為五,并高祖之父祖為七。或世子有廢疾不可立,而庶子立為王者,其禮亦然。 趙氏曰:「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也。」大全方氏曰:「王立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此言王者止立四廟者,據月祭之親廟言之也。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既言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則祭及其二祧可知矣,此所以不言之也。」 陸氏曰:「此言王者後世或更衰亂,統序既絕,其子孫有特起者。若漢光武復有天下,既復七廟,則其曾祖禰當」別立廟祀之,故曰「庶子王亦如之」也。若孝文繼孝惠,雖非適子,其承祭祀不言可知。今經言此者,正為庶子不祭,庶子王然後祭耳。

《禮》:「不王不禘。」

陳注《禘》,王者之大祭,諸侯不得行之。

《大傳》

《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陳注方氏曰:「此禘也,以其非四時之常祀,故謂之間祀;以其及祖之所自出,故謂之追享;以其比常祭為特大,故謂之大祭;以其猶事生之有享焉,故謂之肆獻。祼名雖不同,通謂之禘也。」

諸侯及其太祖;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 高祖。

陳注上文言「諸侯不得行禘禮」,此言諸侯以下有祫祭之禮。二昭二穆與太祖而五者,諸侯之廟也。諸侯之祫,固及其太祖矣。大事,謂祫祭也。大夫三廟,士二廟一廟,不敢私自舉行,必省問於君而君賜之,乃得行焉。而其祫也,亦上及於高祖。「干」者,自下干上之義,以卑者而行尊者之禮,故謂之「干。」祫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於上帝,祈於社, 設奠於牧室,遂率天下諸侯,執豆籩逡奔走,追王太 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不以卑臨尊也。

陳注石梁王氏曰:「《周頌》作『駿』。以此章參之《書》,《武成》及《中庸》,有不同者。先儒言文王已備禮亶父,季歷克商後,但尊稱其號,若王者禮制,至周公相成王而後備也。」

上治祖禰,尊尊也。下治子孫,親親也。旁治昆弟,合族 以食,序以昭穆,別之以禮義,人道竭矣。

陳注「治,理而正之也」,謂以禮義理正其恩之隆殺,屬之戚疏也。合會族人以飲食之禮,次序族人以昭穆之位,上治、下治、旁治之道,皆有禮義之別,則人倫之道竭盡於此矣。

《雜記》

孟獻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 以有事於祖。」七月而禘,獻子為之也。

陳注正月,周正建子之月也。日至,冬至也,有事上帝,郊祭也。七月,建午之月也。日至,夏至也,有事於祖,禘祭也。《明堂位》云:「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於太廟。」蓋夏正建巳之月,郊用冬至,禮之當然。此言獻子變禮,用七月禘祭,蓋一時之事耳。

成廟,則釁之。其禮: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純衣,雍 人拭羊,宗人祝之,宰夫北面於碑南,東上。雍人舉羊 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門、夾室,皆 用雞,先門而後夾室,其衈,皆於屋下割雞。門當門,夾 室、中室,有司皆鄉室而立。門則有司當門北面。既事, 宗人告事畢,乃皆退。反命於君曰:「釁某廟事畢。」反命 「於寢。君南鄉於門內,朝服。既反命,乃退。」

陳注宗廟初成,以牲血塗釁之,尊神明之居也。爵弁,士服也。純衣,元衣,纁裳也。拭羊,拭之使淨潔也。宗人祝之,其辭未聞。碑,麗牲之碑也。在廟之中庭。「升屋自中」,謂由屋東西之中而上也。門,廟門也。夾室,東西廂也。門與夾室各一雞,凡三雞也,亦升屋而割之。衈者,未刲羊,割雞之時,先滅耳旁毛以薦神,耳主聰,欲神聽之也。廟則在廟之屋下,門與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