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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王所同』。其在商周,革命改正,示不相沿,至於敬授 民時,巡狩烝享,猶自夏焉。然則《司馬》中冬教大閱,獻 禽以享烝』,所謂自夏而魯之烝祭在春正月,見《春秋》 用周正紀魯事也。而《穀梁子》乃曰:『烝,冬事也,春興之』」 志,不時也。是以閉蟄而烝為,是與周制異矣。《春秋》非 以不時志也,為再烝見瀆書也。

《春秋》夏,五月丁丑,烝。

《公羊傳》「何以書?」譏亟也。

與上「祀」同為「亟」也。周之三月乃是夏之孟月,自有春祠之禮。今周之五月乃夏之三月也,猶與上祠同在一時,而復為烝,故曰「與上祀同為亟也。」

《穀梁傳》:「烝,冬事也,春夏興之黷,祀也,志不敬也。」 《胡傳》:「《春秋》之文,有一句而包數義者,有再書而一貶 者。春正月己卯烝,夏五月丁丑烝,再書而一貶。」

閔公二年

《春秋》:「夏五月乙酉,吉禘於莊公。」

三年喪畢,致新死者之主於廟。廟之遠主當遷入祧,因是大祭以審昭穆,謂之「禘。」莊公喪制未闋,時別立廟,廟成而言祭,又不於太廟,故詳書以示譏。

《左傳》:「夏吉禘於莊公,速也。」

《公羊傳》「其言吉者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為未可 以吉?未三年也。其言於莊公何?未可以稱宮廟也。曷 為未可以稱宮廟?在三年之中矣。吉禘於莊公。何以 書?譏。何譏爾?譏始不三年也。」

《穀梁傳》:「吉禘者,不吉者也。喪事未畢而舉吉祭,故非 之也。」

胡傳程子曰:「天子曰禘,諸侯曰祫,其禮皆合祭也。天 子禘其所自出之帝為東向之尊,其餘皆合食於前, 此之謂禘;諸侯無所出之帝則止於太祖之廟,合群 廟之主以食,此之謂祫。天子禘、諸侯祫,大夫享、庶人 薦,上下之殺也。魯,諸侯爾,何以有禘?成王追念周公 有大勳勞於天下,賜魯公以天子禮樂,使用諸太廟」, 以上祀周公。魯於是乎有禘祭。《春秋》之中,所以言禘 不言祫也,然則可乎?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 其衰矣。禘言吉者,喪未三年,行之太早也。於莊公者, 方祀於寢,非宮廟也,一舉而三失禮焉,《春秋》之所謹 也。」

僖公八年

《春秋》:「秋七月,禘於太廟,用致夫人。」

《禘》三年,大祭之名。太廟,周公廟。致者,致新死者之主於廟,而列之昭穆。夫人淫而與殺,不薨於寢,於禮不應致,故僖公疑其禮,歷三禘,今果行之,嫌異常,故書之。

《左傳》:「秋,禘而致哀姜,非禮也。凡夫人不薨於寢,不殯 於廟,不赴於同,不祔於姑,則弗致也。」

《公羊傳》:「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 也。禘用致夫人,非禮也。」

文公二年

《春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

大事,禘也。躋,升也。僖公,閔公庶兄,繼閔而立廟坐宜次閔下,今升在閔上,故書而譏之。時未應吉禘,而於太廟行之,其譏已明,徒以逆祀,故特大其事,異其文。

《左傳》: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逆祀也。於是 夏父弗忌為宗伯,尊僖公,且明見,曰:吾見新鬼大,故 鬼小。先大後小,順也;躋聖賢,明也;明順理也。君子以 為失禮。禮無不順,祀,國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謂禮乎? 子雖齊聖,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鯀,湯不先契,文、 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鄭祖厲王,猶上祖也。是以《魯 頌》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㮨。」君子 曰:禮謂其后稷親而先帝也。《詩》曰:「問我諸姑,遂及伯 姊。」君子曰:禮謂其姊親而先姑也。

《公羊傳》:「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 奈何?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 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躋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譏。 何譏爾?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禰而後祖也。」

「升」謂西上。《禮》,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與莊公當同南面西上,隱、桓與閔、僖亦當同北面西上,繼閔者在下。文公緣僖公於閔公為庶兄,置僖公於閔公上,失先後之義,故譏之。傳曰「後祖」者,僖公以臣繼閔公,猶子繼父,故閔公於文公亦猶祖也。自先君言之,隱、桓及閔、僖各當為兄弟,顧有貴賤耳。自繼代言之,有父子君臣之道,此恩義順逆,各有所施也。不言吉祫者,就不二年不復譏。

《穀梁傳》:「躋,升也,先親而後祖也,逆祀也。逆祀則是無 昭穆也。無昭穆則是無祖也,無祖則無天也。故曰:『文 無天』。」無天者,是無天而行也。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 此《春秋》之義也。

《胡傳》:夫有天下者事七世,諸侯五世。說禮者曰:「世指 父子,非兄弟也。」然三《傳》同以閔公為祖,而臣子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