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1 (1700-1725).djvu/114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二十七卷目錄

 宗廟祀典部總論二

  杜佑通典天子兄弟不合繼位昭穆議 喪廢祭議

  朱子大全集祧廟議狀 小帖子 面奏祧廟劄子 帖黃 與趙丞相書

  文獻通考天子宗廟 論原廟

  性理會通宗廟

  大學衍義補宗廟饗祀之禮

禮儀典第二百二十七卷

宗廟祀典部總論二

杜佑通典

《天子兄弟不合繼位昭穆議》

東晉元帝建武中,尚書符云:「武帝崩,遷征西府君;惠 帝崩,遷章郡府君;懷帝入廟,當遷潁川府君。」賀循議: 「古者帝各異廟,廟之有室,以象常居,未有二帝共處 之義也。如惠懷二主,兄弟同位,於禘祫之禮,會於太 祖,自應同列異坐,而正昭穆。至於常居之室,則不可 共,以尊卑之分,義不可黷故也。昔魯夏父弗忌躋僖」 公於閔上,《春秋》謂之逆祀。僖公,閔之庶兄,閔公先立, 嘗為君臣故也。《左氏傳》曰:「子雖齊聖,不先父食。」懷帝 之在惠帝世,居藩積年,君臣之分也。正位東宮,父子 之義也。雖同歸昭穆,尊卑之分,與閔、僖不異,共室褻 黷,非殊。尊卑之禮。以古義論之,愚謂未必如有司所 列。惠帝之崩,當已遷章郡府君。又以「懷帝入廟,當遷 潁川府君」,此是兩帝兄弟各遷一祖也。又主之迭毀, 以代為正,下代既升,則上代稍遷,代序之義也。若兄 弟相代,則共是一代,昭穆位同,不得兼毀二廟,禮之 常例也。又殷之《盤庚》,不序陽甲之廟,而上繼先君,以 弟不繼兄故也。既非所繼,則廟應別立。由此言之,是 惠帝應別立上祖,宜「兼遷也。」故漢之光武,不入成帝 之廟,而上繼元帝,義取於此。今惠、懷二帝,不得不上 居太廟。潁川未遷,見位餘八,非祀之常,不得於七室 之外,假立一神位。

庾蔚之謂「爾時愍帝尚在關中,元帝為晉王立廟,猶以愍帝為主,故上至潁川為六代。懷、景二帝雖非昭穆之正數,而廟不合毀,是以見位餘八也。」

循又議曰:「殷人六廟,比有兄弟四人襲為君者,便當 上毀四廟乎?如此,四代之親盡,無復祖禰之神矣。又 按《殷紀》,成湯以下至於帝乙,父子兄弟相繼為君,合 十二代,而正代唯六。」《易乾鑿度》曰:「『殷帝乙六代王也』。 以此言之,明不數兄弟為正代。」

唐開元四年,太常卿姜皎及禮官太常博士陳貞節、 蘇獻等上《七廟昭穆議》曰:「《禮》,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 之廟為七,而太祖常存,聖人之大典也。若禮名不正, 則奠獻無序矣。謹按中宗皇帝在廟,七室已滿。今太 上皇是中宗之弟,以六月升遐,甫及仲冬,禮當遷祔。 但兄弟入廟,古則有焉。遞遷之禮,昭穆須正。謹按晉」 太常賀循議:「兄弟不相為後也,故殷之盤庚,不序於 陽甲,而上繼於先君。漢之光武,不嗣於孝成,而上承 於元帝。」又曰:「晉惠帝無後,懷帝承統,懷帝自繼於世 祖,而不繼於惠帝。其惠帝當如陽甲,孝成,別出為廟。」 又曰:若兄弟相代,則共是一代,昭穆位同,不可兼毀 二廟。此蓋禮之常例。《荀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世』。謂 從禰以上。尊者統廣,故恩及遠祖。若旁容兄弟,上毀 祖考,此則天子有不得全事七代之義也。中宗皇帝 有中興之功,而無後嗣,請同殷之陽甲、漢之成帝,出 為別廟,時祭不虧。大祫之辰,合食太祖,奉睿宗神主 升祔太廟,上繼高宗,則昭穆永貞,獻祼長序,禮也。此 萬代之典,敢不颺言!」從之,改造中宗廟於太廟之西。 時河南人孫平子上封事曰:「臣竊見今年正月太廟 毀,此乃躋聖賢之所致也。臣按《左傳》云:『君薨,卒哭而 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今日有違於此 也。昔魯文公二年,宗伯弗忌躋僖公於閔公上,後致 太室壞,《春秋》異而書之。今日有同彼也,君子以弗忌 為失」禮。又按《五行志》書,僖公雖閔公之兄,嘗為閔公 臣。臣在君上,是為失禮,遂令太室壞。且兄臣於弟,猶 不可躋之弟上;弟臣於兄,可躋弟於兄上耶?昔莊公 三十二年薨,閔公二年吉禘,自薨至禘,尚有二年。《春 秋》猶非其失禮,況夏崩冬禘,不亦太速乎?諸議云:「太 廟中央曰太室,尊高象也。」魯自陵夷,將墜「周公之祀, 以此斷之。即太廟毀,亦今日將欲陵夷之象,墜先帝 之祀也。」斯亦上天祐我唐國,乃降此災。以陛下去年 禘中宗於別室,吉祭於太廟,未祭中宗,先祭太上皇, 此乃與僖、閔事同,先臣後君也。昔躋兄弟上,今弟先 兄祭,過有甚於古也。昔登臣君上,今亦如之,事豈不 同耶?昔太室壞,今聖朝太廟毀變,豈不同耶?若以兄 弟同昭,則不合出致別廟;若以臣子一例,則中宗合 進為「昭。昔武氏篡國十五餘年,中宗挺劍龍飛,再興 唐祚,此則大有功於天下也。今禘於別室,是廢先聖 之訓,棄中興之功,下君上臣,輕長重幼。昔晉太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