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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如故。穆廟親盡倣此。新死者如當為昭,則祔於昭之近廟,而自近廟遷其祖;於昭之次廟,而於主祭者為曾祖。自次廟遷其高祖於昭之世室,著於主祭者,為五世而親盡故也。其穆之兩廟如故,不動其次廟,於主祭者為高祖,其近廟於主祭者為祖也。主祭者沒,則祔於穆之近廟,而遞遷。其上倣此。凡毀廟遷主,改塗易襜,示有所變,非盡毀也。見《榖梁傳》及注。

諸侯則無二宗,大夫又無二廟,其遷毀之次,則與天 子同。但毀廟之主藏於太祖《儀禮》所謂「以其班祔」,《檀弓》所謂「以 其祔於祖父」者也。

《曲禮》云:「君子抱孫不抱子。」 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尸,子不可以為父尸。鄭氏云:「以孫與祖昭穆同也。」 周自后稷為太祖,不窋為昭,鞠陶為穆,以下十二世至太王復為穆,十三世至王季復為昭,十四世至文王又為穆,十五世至武王復為昭。故《書》稱文王為穆考,《詩》稱武王為昭考。而《左氏傳》曰:「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 又曰:「管、蔡、魯、衛,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 其次序一定,百世不易。雖文王在右,武王在左,嫌於倒置,而諸廟別有門垣,足以各全其尊,初不以左右為尊卑也。

三代之制,其詳雖不得聞,然其大略不過如此。漢承 秦敝,不能深考古制,「諸帝之廟,各在一處,不容合為 都宮,以序昭穆。」

《韋元成傳》云:「宗廟異處,昭穆不序。但考周制,先公廟在岐周,文王在豐,武王在鎬,則都宮之制,亦不得為」 ,與漢亦無甚異,未詳。

貢禹、韋元成、匡衡之徒雖欲正之,而終不能盡合古 制,旋亦廢罷。後漢明帝又欲遵儉自抑,遺詔「無起寢 廟,但藏其主於光武廟中,更衣別室。」其後章帝又復 如之,後世遂不敢加,而公私之廟皆為同堂異室之 制。

見《後漢明帝紀》。《祭祀志》又云:「其後積多無別,而顯宗但為陵寢之廟。」

自是以來,更歷魏、晉,下及隋、唐,其間非無奉先思孝 之君、据經守禮之臣,而皆不能有所裁正其弊,至使 太祖之位下同孫子,而更僻處於一隅,既無以見其 為七廟之尊、群廟之神,則又上厭祖考,而不得自為 一廟之主。以人情而論之,則生居九重,窮極壯麗,而 沒祭一室,不過尋丈之間,甚或無地以容鼎俎而陰 「損其數,孝子順孫」之心,於此宜有所不安矣。肆我神 宗,始獨慨然,深詔儒臣,討論舊典,蓋將以遠追三代 之隆,一正千古之謬,甚盛舉也。不幸未及營表,世莫 得聞,秉筆之士又復不能特書其事,以詔萬世。今獨 其見於陸氏之文者為可考耳。然其所論昭穆之說, 亦未有定論。獨原廟之制,外為都宮,而各為寢廟門 垣,乃為近古。但其禮本不經,義亦非古,故儒者得以 議之。如李清臣所謂「略於七廟之室,而為祠於佛、老 之側,不為木主而為神像,不為禘、祫、烝、嘗之祀,而行 一酌奠之禮。」楊時所謂「舍二帝、三王之正禮,而從一 謬妄之叔孫通者。」其言皆是也。然不知其所以致此, 則由於宗廟不立,而人心有所不安也。不議復此,而 徒欲「廢彼」,亦安得為至當之論哉!

《漢禮樂志》。「孝惠時以沛宮為原廟。」 注:「原,重也。言已有正,更重立也。」

祖有功而宗有德,是為百世不遷之廟。商六百年只 有三宗,皆以有功德當百世祀,故其廟稱宗。至後世 始不復問其功德之有無,一例以「宗」稱之。

《淮南子》曰:「商祀六百,惟有三宗。」 注:太甲號太宗,太戊號中宗,武丁號高宗是也。

古人七廟,恐是祖宗功德者不遷。胡氏謂如此則是 子孫得以去取其祖宗。然其論《續諡法》,又謂「諡乃天 下之公議,非子孫得以私之。」如此,則廟亦然。

問:「漢儒所論如何?」曰:「劉歆說得較是。他謂『宗不在七 廟中者,謂恐有功德者多,則占了那七廟數也』。」 或問:「遠廟為祧,如何?」曰:「天子七廟,如周文武之廟不 祧。文為穆,則凡後之屬乎穆者,皆歸於文之廟;武為 昭,則凡後之屬乎昭者,皆歸於武之廟也。」

昭穆昭常為昭,穆常為穆。中間始祖太廟門向南,兩 邊分昭穆。周家則自王季以上之主,皆祧於后稷始 祖之夾室。自成王、昭王以下,則隨昭穆遞遷,於昭穆 之首廟而止。如周,則文王為穆之首廟。凡新崩者祔 廟則看昭穆,但昭則從昭,穆則從穆,不交互兩邊也。 又云:「諸廟皆有夾室。」

問:「廟主自西而列,何所據?」曰:「此也不是古禮。如古時 一代只奉之於一廟。如后稷為始封之廟,文王自有 文王之廟,武王自有武王之廟,不曾混雜共一廟。 古者一世自為一廟,有門有堂,有寢,凡屋三重,而牆 四周焉。自後漢以來,乃為同堂異室之廟,一世一室, 而以西為上。如韓文中《家廟碑》有『祭初室,祭東室』之 語。」今國家亦只用此制,故士大夫家亦無一世一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