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1 (1700-1725).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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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是日致齋於九室,所以昭達孝之誠,所以明繼 天之質。具禮有素,六官咸秩。大輅每出,或黎元不知, 豐年則多,而筐筥甚實。既而太尉參乘,司僕扈蹕。望 重闉以肅恭,順法駕之徐疾。公卿淳古,士卒精一。黕 宗廟之愈深,抵職司之所密。宿翠華於外戶,曙黃屋 於通術。氣凄凄於前旒,光靡靡而嘉栗;階有賓阼,帳 有甲乙。升降之際,見玉柱生芝;擊拊之初,覺鈞天合 律。筍簴仡以碣磍,干戚宛而婆娑。𩊠鼓塤箎為之主, 鐘磬竽瑟以之和。雲門《咸池》取之至,空桑《孤竹》貴之 多。八音循通,既比乎「旭日昇」而「氛埃滅」;「萬舞陵亂」,又 似乎「春風壯而江海波」,「鳥不敢飛而元甲」嵺以嶽 峙,象不敢去,而鳴珮剡爚以星羅。已而上《乾豆》以登 歌,美休成之既饗,璧玉儲精以稠疊,門闌洞豁而森 爽,黑帝歸寒而激昂,蒼靈戒曉而來往。熙事莽而充 塞,群心麌以振蕩。桐花未吐,孫枝之鸞鳳相鮮;雲氣 何多,宮井之蛟龍亂上。若夫生弘佐命之道,死配貴 神之列,則殷劉房魏之勳,是可以中摩伊呂,上冠夔 𥜽。代天之工,為人之傑,丹青滿地,松竹高節。自唐興 以來,若此時哲,皆朝有數四,名垂卓絕。向不遇撥亂 返正之主,君臣父子之別,奕葉文武之雄,注意生靈 之切,雖前輩之溫良寬大,豪傑果決,曾何以措其筋 力與韜鈐,載其刀筆與喉舌,使「祭則與,食則血」,若斯 之盛而已爾乃直於主,索於祊。警幽全之物,散純道 之精。蓋我后常用,惟時克貞。膋以蕭合,酌以茅明。嘏 以慈告,祝以孝成。故天意張皇,不能殄其瑞;神奸妥 帖,不敢祕其精。而撫絕軌,享鴻名者矣。於以奏《永安》, 於以奏《皇夏》。福穰穰於絳闕,芳霏霏於玉斝。沛枯骨 而破聾盲,施殀胎而逮鰥寡。園陵動色,躍在藻之泉 魚;弓劍皆鳴,「汗鑄金之風馬。霜露堪吸,禎祥可把。層 宮歔欷,陰事儼雅。薄清輝於鼎湖之山,靜餘響於蒼 梧之野。上窅然漠漠,惕然兢兢,紛益所慕,若不自勝。 瞰牙旗而獨立,吟翠駮而未乘。五老侍祠而精駭,千 官逖聽而思凝。」於是二丞相進曰:「陛下應道而作,惟 天與能。澆訛散,淳朴登,尚猶日慎業業,孝思蒸蒸。恐 一物之失所,懼先王之咎徵。如此之勤恤匪懈,是百 姓何以報夫元首,在臣等何以充其股肱?且如周宣 之教親不暇,漢武之淫祀相仍,諸侯敢於迫脅,方士 奮其威稜,一則以微弱內侮,一則以輕舉虛馮,又非 陛下之恢廓緒業,其瑣細亦曷足稱。」丞相退上跼天 蹐地,授綏登車,伊澒洞槍櫐,皆出為儲胥。本枝根株 乎萬代,睿想經緯乎六虛。甲午有事於采壇,紺席宿 夫,行所如初。

《禘祫議》
韓愈

右,今月十六日敕旨,「宜令百僚議,限五日內聞奏者。」 將仕郎守國子監四門博士臣韓愈謹獻議曰:伏以 陛下追孝祖宗,肅敬祀事,凡在擬議,不敢自專,聿求 厥中,延訪群下。然而禮文繁漫,所執各殊。自建中之 初,迄至今歲,屢經禘祫,未合適從。臣生遭聖明,涵泳 恩澤,雖賤不及議,而志切效忠。今輒先舉眾議之非, 然後申明其說。一曰獻懿廟主宜永藏之夾室,臣以 為不可。夫祫者,合也。毀廟之主,皆當合食於太祖,獻、 懿二祖,即毀廟主也。今雖藏於夾室,至禘祫之時,豈 得不食於太廟乎?名曰祫祭,而二祖不得祭焉,不可 謂之合矣。二曰獻懿廟主宜毀之瘞之。臣又以為不 可。謹按《禮記》,天子立七廟,一壇一墠,「其毀廟之主,皆 藏於祧廟,雖百代不毀,祫則陳於太廟而饗焉。自魏、 晉已降,始有毀瘞之議,事非經據,竟不可施行。今國 家德厚流光,創立九廟,以周制推之,獻、懿二祖,猶在 壇墠之位,況於毀瘞而不禘祫乎?三曰,獻、懿廟主,宜 各遷於其陵所。」臣又以為不可。二祖之祭於京師,列 於太廟也,二百年矣,今一朝遷之,豈惟人聽疑惑,抑 恐二祖之靈眷顧依遲,不即享於下國也。四曰,獻懿 廟主宜祔於興聖廟,而不禘祫。臣又以為不可。《傳》曰: 「祭如在。」景皇帝雖太祖,其於屬乃獻懿之子孫也。今 欲正其子東向之位,廢其父之大祭,固不可為典矣。 五曰,獻、懿二祖宜別立廟於京師。臣又以為不可。夫 禮有所降,情有所殺,是故去廟為祧,去祧為壇,去壇 為墠,去墠為鬼,漸而遠之,其祭益稀。昔者魯立煬宮, 《春秋》非之,以為不當,取已毀之廟,既藏之主,而復築 宮以祭。今之所議,與此正同。況又違禮立廟,至於禘 祫也,合食則禘無其所,廢祭則於義不通。此五說者, 皆所不可。故臣博採前聞,求其折衷,以為殷祖元王, 周祖后稷,太祖之上,皆自為帝。又其代數已遠,不復 祭之,故太祖得正東向之位,子孫從昭穆之列。《禮》所 稱者,蓋以紀一時之宜,非傳於後代之法也。《傳》曰:「子 雖齊聖,不先父食。」蓋言子為父屈也。景皇帝雖太祖 也,其於獻、懿則子孫也。當禘祫之時,獻祖宜居東向 之位,景皇帝宜從昭穆之列。祖以孫尊,孫以祖屈,求 之神道,豈遠人情?又常祭甚頻,合祭甚寡,則是太祖 所屈之祭至少,所伸之祭至多,比於伸孫之尊,廢祖 之祭,不亦順乎?事異殷周,禮從而變,非所失禮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