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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以制禮作樂者,天子之職也。陛下以臣議有可采, 粗合天心,斷而行之,是則為禮。如以為猶或可疑,乞 召臣對,面「陳得失,庶有發明。謹議。」

《代齊賈二相賀遷獻懿二祖表》
呂溫

臣某言:「伏見今月十四日制命,以尊尊親親之義,虔 祔獻祖、懿祖於明德與聖廟室,正太祖景皇帝東向 之尊者。十五日奉遷事畢,十六日祫饗禮成。日月貞 曜,乾坤定紀,稱情靡忒,合敬有歸。百神得受職之方, 萬國知來祭之本。」臣聞國有事莫大於嚴祀,禮有經 莫大於尊祖。夏殷得之以繁祉,周漢用之以休明。爰 自魏晉,迄於隋氏,或以祚短而不及祧正,或以時艱 而未遑討論,紛綸興謝,綿曠載祀,竟虛盛典,允屬昌 期。陛下道冠前王,慶殷累聖,奉無競之烈,克廣鴻休; 瞻有赫之靈,思正大典。精誠感念,旰食疇咨,內斷皇 明,俯裁群議,奉祖宗於恪尊之地,定昭穆於式序之 宜。清廟肅雍,元穹保祐,奔走夷裔,鼓舞生靈,偉乎觀 一代之光,盛矣接千年之統。臣等自鍾舛薄,坐嬰羸 瘵,不獲躬執籩豆,稱慶闕庭。誠仰聖敬,感深孝理。形 留神往,倍百𢘆情。無任竊忻之至。

《遷廟議》
元·稹

謹按禮官以順宗至德大聖大安孝皇帝神主升祔, 則中宗太和大聖昭孝皇帝神主為代數當遷之廟。 議者云:「中宗復辟中興,當為百代不遷之廟。」臺省官 等又議云:「則天為居攝,則中宗非中興之主,不得為 不遷之廟。」以愚所裁,皆非得禮之中也。按禮官與臺 省官等議,但以為中宗非中興,故不得為不遷之宗。 皆曾不知,雖實為中興,亦不得為不遷之廟。何則?祖 有功而宗有德,蓋謂始有功者為祖,始有德者為宗, 非謂後代有功有德者盡為祖宗也。按《禮緯》云:「唐虞 立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為五。夏不立太祖之廟,四 廟而已。」至後代以禹為宗,亦立五廟。其餘仲康復厥 位,少康代寒浞,豈非嗣夏中興哉?並無祖宗之號。至 殷以契為始祖,初立五廟。後代以湯為宗,遂立六廟。 太戊、武丁之徒,雖有中宗高宗之名,蓋子孫加之懿 號而已,亦無不祧之說。周人以后稷為始祖,後代又 祖文王而宗武王,遂立七廟。唐、虞、殷、周,雖立廟之數 不同,其實親親之廟,皆以四為準。《禮記王制》云:「天子 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蓋后稷文、武三廟 為不遷,其餘成、康已降,盡為祧廟。故《周禮守祧》註云: 「先公之祧,祔於后稷之廟;先王之祧,祔於文王之廟。」 若以為後代有功有德者盡為不遷之廟,則成、康刑 措,宣王中興,平王東遷之始,亦並無不祧之說,豈非 有功有德者哉?蓋以為七廟之數既定,若親盡之廟 不毀,則親親之昭穆無所設矣,故不得不祧耳。至漢 承秦滅學之後,諸儒不通大義,匡衡、貢禹之徒遂建 議云:「高帝為太祖,孝文為太宗,孝武為代宗,孝宣為 中宗,惠景已下為遷廟。」適值漢祚不永,昭、成以降,德 不逮於四君。向若漢有八百之祚,繼德之君有若孝 文、孝武者七人,盡為不遷之廟,豈可後代遂為不祀 其祖禰哉?《不經》之言,孰甚於此?又有以七廟之外,別 立祖宗之廟為說者,以理推之,尤為不可。借如聖朝 以景皇帝為太祖,神堯大聖大光孝皇帝為高祖,文 武大聖大廣孝皇帝為太宗,別立昭穆之廟六,合不 遷之廟為九盡。以為積厚者流澤廣,故以增親親之 廟六矣。夫傳無窮者為萬代計。國家以聖生聖,以明 繼明,無非有德之宗,盡是有功之祖,則有祖有宗,盡 居別廟,於禮又可乎?必若俟其褒貶,然後定祧遷,則 是臣子有輕議之非,萬代無可傳之法。考殷周則無 據,言情禮則兩乖,酌古宜今,孰云可者?曷若削漢朝 不經之說,徵殷周可久之文,從親盡則遷之常規,為 百代不朽之定制。不易親親之祀,終無它惑之疑,誠 一王盛典也。謹議。

《為兄後議》
宋·劉敞

《禮》,「天子之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諸侯二昭二穆, 與太祖而五。所謂昭者,父道也;所謂穆者,子道也。」天 子諸侯未必皆身有子,故或取兄弟之子以為嗣。親 同則取其賢者,賢同則取其長者,長同則卜其吉者, 非兄弟之子則弗取。故不以諸兄為嗣,兄亦尊也;不 以諸弟為嗣,弟己之倫也。此古者七廟五廟之序,所 以昭穆不相越,迭毀不相害也。至乎後世,國家多事, 或傳之諸兄,或傳之諸弟,蓋有不得已焉,則禮散久 矣。然既以受國家天下,則所傳者雖非其子,亦猶子 之道也。傳之者雖非其父,亦猶父之道也。以天下國 家為重矣。《春秋》僖公實閔公之兄,閔公遭弒,僖不書 即位,明臣子一體也。公孫嬰齊卒,《春秋》謂之「仲嬰齊」, 以謂為人後者為之子,當下從子例,不得復顧兄弟 之親,稱公孫也。《春秋》之義,有常有變。夫取後者不得 取兄弟,此常也。既已不可及取兄弟矣,則正其禮,使 從子例,此變也。故僖公以兄繼弟,《春秋》謂之子;嬰齊 以弟繼兄,《春秋》亦謂之子,所謂常用於常,變用於變 者也。既以子名,則僖公不得不以閔公為昭,歸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