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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淳熙十五年四月丙戌,祔高宗神主于太廟。七月戊

戌,上高宗廟樂曰《大勳》,舞曰《大德》。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光宗紹熙元年詔秀安僖王園廟如濮安懿王儀制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元年三月丁卯詔秀王襲封置園廟七月癸酉建秀王祠堂于行在 按禮志秀

安僖王廟。紹熙元年三月,詔秀王襲封等典禮,禮部、 太常寺乞依濮安懿王典禮,避秀安僖王名一字。詔 恭依,仍置園廟。四月,詔皇伯滎陽郡王伯圭除太保, 依前安德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嗣秀王,以奉王祀。 六月,禮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制度,廟堂、神門 宜並用獸所安木主石,埳于室中西壁三分之一,近 南去地四尺,開埳室,以石為之,其中可容神主于匱。 今來秀安僖王及夫人神主,欲乞並依上件典禮。四 仲饗廟,三獻官并奉禮郎等,係嗣秀王充初獻,本位 姪男攝亞終獻,其奉禮郎等,乞湖州差官充攝行禮。 合用牲牢、羊豕,湖州排辦。祭器祭服,工部下文思院 製造,每遇仲饗,本府前期牒報湖州排辦。所有行禮 儀注,乞從太常寺參照濮安懿王儀注修定。」並從之。 其園廟,差御帶霍漢臣同湖州通判一員相度聞奏。 八月,霍漢臣暨通判湖州朱僎言:「奉詔相度園廟,以 圖來上。」十月,詔委通判一員提督修造祠堂,如法修 蓋。十一月,禮工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三間二 廈,神門屋二,坐齋院、神廚、靈星門,欲令湖州照應建 造。」從之。

紹熙三年,詔「秀安僖王園廟三年一修。」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熙三年正月一 日,嗣秀王伯圭奏,「建造秀安僖王園廟,近已畢工,所 有修製神主儀式,令所司檢照典故修製,委官題寫。」 詔差權禮部尚書李巘題寫。二月,伯圭又奏:「秀安僖 王祠堂園廟乞從濮安懿王制,每三年一次,從本所 移牒所屬州府,檢計修造。」從之。

紹熙五年,始正太祖東向位,祔孝宗于太廟。

按《宋史寧宗本紀》,紹熙五年九月「庚子,命嗣秀王伯 圭朝享太廟。閏十月庚申,以吏部尚書鄭僑等奏,請 祧僖、宣二祖,正太祖東嚮之位。尋立僖祖別廟,以藏 順、翼、宣三祖之主。十二月癸酉,上孝宗廟樂曰《大倫》 之舞。」甲戌,祔孝宗神主于太廟。 按《禮志》,紹熙五年 九月,太常少卿曾三復亦言,請祧宣祖就正太祖東 向「之位。」其言甚切。既而吏部尚書鄭僑等亦乞「因大 行祔廟之際,定宗廟萬世之禮,慰太祖在天之靈,破 熙寧不經之論。今太祖為始祖,則太宗為昭,真宗為 穆。自是而下,以至孝宗,四昭四穆,與太祖之廟而九, 上參古禮而不廢崇寧九廟之制,於義為允。」又言:「治 平四年,僖祖祧遷藏在西夾室,至熙寧」五年,王安石 以私意使章衡等議,乃復祔僖祖為始祖,又將推以 配天,欲罷太祖郊配。韓維、司馬光等力爭,而安石主 其說愈堅。孫固慮其罷太祖配天,建議以僖祖權居 東向之位,既曰權居,則當釐正明矣。詔從之。閏十月, 權禮部侍郎許及之言:「僖、順、翼、宣四祖為太祖之祖 考,所遷之主,恐不得藏於子孫之廟。今順、翼二祖藏 於西夾室,實居太廟太祖之右。遇祫享,則於夾室之 前,設位以昭穆焉。」於是詔有司集議,吏部尚書兼侍 讀鄭僑等言:「僖祖當用唐興聖之制,立為別廟,順祖、 翼祖、宣祖之主皆祔藏焉。如此,則僖祖自居別廟之 尊,三祖不祔子孫之廟。自漢、魏以來,太祖而上,毀廟 之主皆」不合食。今遇祫則即廟而享,於禮尤稱。諸儒 如樓鑰、陳傅良皆以為可,詔從之。時朱熹在講筵,獨 入議狀,條其不可者四,大略云:「準尚書吏部牒,集議 四祖祧主,宜有所歸。今詳群議雖多,而皆有可疑。若 曰藏之夾室,則是以祖宗之主不藏於子孫之夾室。 至於祫祭,設幄於夾室之前,則亦不得謂之祫;欲別 立一廟,則喪事即遠,有毀無立;欲藏之天興殿,則宗 廟原廟不可相雜。」議者皆知其不安,特以其心欲尊 奉太祖,三年一祫時暫東向之故,其實無益於太祖 之尊,而徒使僖祖、太祖兩朝威靈,相與校強弱于冥 冥之中。今但以太祖當日追尊帝號之命而默推之, 則知今日太祖在天之靈,必「有所不忍而不敢當矣。 又況僖祖祧主遷於治平,不過數年,神宗復奉以為 始祖,以為得禮之正,而合於人心,所謂有其舉之莫 敢廢者。」又言:「當以僖祖為始祖,如周之后稷;太祖如 周之文王;太宗如周之武王,與仁宗之廟,皆萬世不 祧。昭穆而次,以至高宗之廟,亦萬世不祧。」又言:「元祐 大儒程頤以」為王安石言僖祖不當祧,復立廟為得 禮。竊詳頤之議論,與安石不同,至論此事,則深服之, 足以見義理人心之所同,固有不約而合者。特以司 馬光、韓維之徒,皆是大賢,人所敬信,其議偶不出此, 而安石乃以變亂穿鑿,得罪於公議,欲堅守二賢之 說,并安石所當取者而盡廢之。今以程頤之說考「之, 則是非可判矣。」議既上,召對,令細陳其說。熹先以所 論畫為圖本,貼說詳盡,至是出以奏陳久之,上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