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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稷固先公之廟也。《天保》之詩曰:「禴祀烝嘗,于公先 王。」時祀固同,而《周禮》享先王禮甚備,享先公但用鷩 冕,或亦有隆殺之等。《記》曰:「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 之德,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當 武王之末,追尊三世,周公金縢之卜,但告三王,則太 王為祖,而文王猶為穆考,《酒誥》所謂『穆考文王』是也。 成王制禮作樂,更定廟制,於是推稷為始祖」,文王為 太祖。《閔予小子》之詩曰:「於乎皇考,永世克孝。念玆皇 祖,陟降庭止。」則武王祔廟,成王時也。雝禘太祖,謂文 王也。其詩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則是以文王為祖, 武王為昭考矣。武王為昭考,故文王之子皆遞稱昭, 富辰所謂「文之昭,武之穆」是也。《周禮》天府「掌祖廟之 守藏。」註云:「祖廟,為后稷始祖」之廟。《詩》「禘太祖」註云:「太 祖為文王。」王肅亦曰:「文王自是祖廟。」《孝經》云:「宗祀文 王。」宗字訓尊,則以后稷為始祖,文王為太祖。王鄭同 此說也。《喪服傳》曰:「諸侯及其太祖,天子及其始祖之 所自出。」此始祖太祖明文也。馬融云:「諸言祖,遠言始 祖,近言太祖。」是也。韋昭曰:「商家祖契,周初亦祖后稷 而宗文王。至」武王雖成文王之業,而有伐紂定天下 之功,其廟不可毀,而後更祖文王,宗武王。此說近之 矣。孔子稱之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周 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 明堂以配上帝,以為周公其人。言非周公不足以及 此,明非夏商之舊也。周變夏商,非特此也,追王至「於 三代,前此未有也。繫姓至於百世,前此未有也;推其 所自出,至於帝嚳,又前此未有也。商人禘舜,至周禘 嚳,世數益遠,是謂仁之至、義之盡也。」漢、魏以來,諸儒 考經不詳,或得或失,王、鄭二家,互相詆毀,要不足深 信。此其所以專經為斷,以贊廟議之決。洪惟本朝世 次弗彰,今當以太祖之所推尊為定。以僖祖為始祖 之廟,與太祖之廟皆世世享,推廣孝思,崇長恩厚,則 群臣之議不相抵牾,而大典可就矣。

理宗寶慶元年寧宗祔廟御史臺議增一室從之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慶元年四月辛卯朔,寧宗祔廟。 按《續文獻通考》:「御史臺言,大行皇帝係是十世,當行 議祧。切謂商以契為世祖,以湯太戊、武丁為不毀之 廟,皆在三昭三穆之數。魯公之廟,文世室也。武公之 廟,武世室也。《公羊子》曰:『世室世世不毀』。」仰惟國朝太 祖皇帝為帝者太祖之廟,太宗皇帝祔於太祖,為一 「世之廟。真宗、仁宗、神宗、高宗各有制書不祧,此與商、 周不毀廟。魯公、武公之世室,名異實同。世室之祧,既 不在三昭三穆之中,則固不在九廟之數。自太祖以 至光宗,實為五廟。今大行皇帝始為六廟,合增展一 室,以祔大行皇帝,於禮為合,於義為安。」詔從之。

紹定四年太廟災詔群臣詳議宗廟之制

按《宋史理宗本紀》:紹定四年九月丙戌夜,臨安火,延 及太廟。十月戊午,太常少卿度正、國史院編修官李 心傳各疏言,「宗廟之制未合於古,茲緣災異,宜舉行 之。」詔兩省、侍從、臺諫集議以聞 按《禮志》,紹定四年 九月丙戌,京師大火,延及太廟。太常少卿度正言:「伏 見近世大儒侍講朱熹,詳考古禮,尚論宗廟之制。畫 而為圖,其說甚備。然其為制,務傚於古,而頗更本朝 之制,故學士大夫皆有異論,遂不能行。今天降災異, 火發民家,延及宗廟,舉而行之,莫此時為宜。臣於向 來備聞其說,今備員禮寺,適當此變,若遂隱默,則為 有負,謹為二說以獻。」其一純用朱熹之說,謂本朝廟 制未合於古,因畫為圖,謂僖祖如周后「稷,當為本朝 始祖。」夫尊僖祖以為始祖,是乃順太祖皇帝之孝心 也。始祖之廟居於中,左昭右穆,各為一廟,門皆南向, 位皆東向。祧廟之主,藏於始祖之廟夾室,昭常為昭, 穆常為穆,自不相亂。三年合食,則併出祧廟之主,合 享於始祖之廟。始祖東向,群昭之主皆位北而南向, 群穆之主皆位南而北「向,昭穆既分,尊卑以定,其說 合於古而宜於今,盡美盡善,舉而行之,祖宗在天之 靈必歆享於此,而垂祐於無窮也。」其一說則因本朝 之制而參以朱熹之說。蓋本朝廟制,神宗嘗命禮官 陸佃討論,欲復古制,未及施行。渡江以來,稽古禮文 之事多所未暇,今欲驟行更革,恐未足以成其事,而 徒為紛紛。或且仍遵本朝之制,自西徂東,並為一列, 惟於每室之後量展一間,以藏祧廟之主。每室之前 量展二間,遇三年祫享,則以帷幄幕之,通為一室,盡 出諸廟主及祧廟主,並為一列,合食其上。前乎此廟 為一室,凡遇祫享合祭於其室,名為「合享,而實未嘗 合。今量展此三間,後有藏祧主之所,前有祖宗合食 之地,於本朝之制初無大段更革,而頗已得三年大 祫之義。今來朝廷若能舉行朱熹前議,固無以加;如 其不然,姑從後說,亦為允當,不失禮意。然宗廟之禮, 儻無其故,何敢妄議?今因大火之後,若加損益,亦惟 其時,乞賜詳議。」有旨令侍從、禮部、太常集議,後竟不 行。

紹定五年太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