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1 (1700-1725).djvu/39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十九卷目錄

 宗廟祀典部彙考十三

  元二世祖至元二十五則

禮儀典第二百十九卷

宗廟祀典部彙考十三

元二

世祖至元元年冬十月庚戌有事於太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按《祭祀志》,「至元元年冬十 月,奉安神主於太廟。初定太廟七室之制:皇祖、皇祖 妣第一室,皇伯考、伯妣第二室,皇考、皇妣第三室,皇 伯考、伯妣第四室,皇伯考、伯妣第五室,皇兄皇后第 六室,皇兄皇后第七室。凡室以西為上,以次而東。」 凡大祭祀,尤貴馬湩。將有事,敕太僕司挏馬官奉尚 飲者革囊盛送焉。其馬牲既與三牲同登於俎,而割 奠之饌,復與籩豆俱設。將奠牲,盤酹馬湩,則蒙古太 祝升詣第一座,呼帝后神諱,以致祭年月日數、牲齋 品物,致其祝語。以次詣列室,皆如之。禮畢,則以割奠 之餘撒於南櫺星門外,名曰「拋撒茶飯。」蓋以國禮行 事,尤其所重也。始至元初,金太祝魏友諒者仕於朝, 詣中書言太常寺奉祀宗廟禮不備者數事。禮部移 太常考前代典禮以勘友諒所言皆非是。由是禮宮 代有討論。割奠之禮,初惟太常卿設之,桑哥為初獻, 乃有三獻等官同設之儀。博士議曰:「凡陳設祭品實 鐏罍等事,獻官皆不與也,獨此親設之,然後再升殿, 恐非誠慤專一之道。且大禮使等官,尤非其職,大樂 署長言割奠之禮,宜別撰樂章。」博士議曰:「三獻之禮, 實依古制。若割肉奠葡萄酒、馬湩,別撰樂章,是又成 一獻也。」又議:「燔膋膟,與今燒飯禮合,不可廢形鹽、糗 餌、粉餈。」《食糝》食,非古雷鼓、路鼓與播鼓之制不同, 攝祀大禮,使終夕堅立,無其義,知禮者皆有取於其 言。

至元二年,享於太廟,尊皇祖為太祖,祔「光獻翼聖皇 后及昭慈皇后、貞節皇后於廟。」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年九月戊戌,以將有事太 廟,取大樂工於東平,預習禮儀。冬十月己卯,享於太 廟。 按《祭祀志》:至元二年九月,初命滌養犧牲,取大 樂工於東平,習禮儀。冬十月己卯,享於太廟。尊皇祖 為太祖。 按《光獻翼聖皇后傳》:至元二年十二月,遣 攝太尉某奉玉冊玉寶,加上尊諡,升祔太祖廟。 按 《昭慈皇后傳》:「太宗崩,后稱制攝國者五年。丙午,會諸 王議立定宗,朝政多出於后。至元二年崩,追諡昭慈 皇后,升祔太宗廟。」 按《貞節皇后傳》:「至元二年,追諡 貞節皇后,升祔憲宗廟。」

至元三年,太廟成,定為八室,樂用《宮懸》《登歌》,並定法 服、祭器等儀。

按《元史世宗本紀》,至元三年十月丁丑。太廟成。丞相 安童、伯顏言,「祖宗世數、尊諡廟號、增祀四世。各廟神 主、配享功臣、法服祭器等事。皆宜定議。」命平章政事 趙璧等集群臣議,定為八室。 按《禮樂志》:至元三年, 初用宮縣登歌樂、文武二舞於太廟。先是東平萬戶 嚴光範奏:「太常登歌樂器樂工已完,宮縣樂、文武二 舞未備,凡用人四百一十二,請以東平漏籍戶充之, 合用樂器官為置備。」制可。命中書省臣議行。於是中 書命左三部、太常寺、少府監於興禪寺置局,委官楊 天祐、太祝郭敏董其事。省臣言:「太廟殿室向成,宮縣 樂器咸備,請徵東平樂工赴京師肄習,以俟享廟。」制 可。冬十有一月,有事於太廟,宮縣登歌樂,文武二舞 咸備。其迎送神曲曰《來成之曲》,烈祖曰《開成之曲》,太 宗曰《文成之曲》,皇伯考術赤曰《弼成之曲》,皇伯考察 合帶曰《協成之曲》,睿宗曰《明成之曲》,定宗曰《熙成之 曲》,憲宗曰《威成之曲》,初獻升降曰《肅成之曲》,司徒奉 俎曰《嘉成之曲》,文舞退、武舞進曰《和成之曲》,亞終獻 酌獻曰《順成之曲》,徹豆曰《豐成之曲》,文舞曰《武定文 綏之舞》,武舞曰《內平外成之舞》。 按《祭祀志》,至元三 年秋九月,始作八室神主,設祏室。冬十月,太廟成。丞 相安童伯顏言:「祖宗世數,尊諡廟號、配享功臣,增祀 四世各廟神主、七祀神位、法服、祭器等事,皆宜以時 定。」乃命平章政事趙璧等集議,製尊諡廟號,定為八 室,烈祖神「元皇帝、皇曾祖妣宣懿皇后第一室;太祖 聖武皇帝、皇祖妣光獻皇后第二室;太宗英文皇帝、 皇伯妣昭慈皇后第三室,皇伯木赤、皇伯妣別土出 迷失第四室;皇伯考察合帶、皇伯妣也速倫第五室」; 皇考睿宗景襄皇帝、皇妣莊聖皇后第六室;定宗簡 平皇帝、欽淑皇后第七室;憲宗桓肅皇帝、貞節皇后 第八室:十一月戊申,奉安神主於祏室。歲用冬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