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1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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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之者,必居尊位而百世不遷,然後合乎典禮,協於 人心而無可議也。國初,追帝高、曾祖考為德、懿、熙、仁 四祖,亦但以為四親廟而已,初無祖功之意。故郊祀 配天,則以仁祖,亦惟取嚴父之義耳,固未嘗以德祖 擬商、周之稷、契,而輒以配天也。太宗嗣位,乃尊高皇 帝為太祖,而遂以配天,仁祖亦不得預。則其意亦以 四祖親盡當祧,而太祖有功不遷,當如夏之以禹為 始祖,漢以下以創業之君為太祖者也。在《禮》,太祖即 始祖,高皇帝既號太祖,復號德祖為始祖,豈先王之 禮,祖宗之意哉?且古者一帝一廟,晉南向,後世同堂 異室,亦皆南向。時享則諸帝皆南面而各尊,惟祫祭 太祖獨尊,餘則左右分向,皆卑也。我朝時享之禮,則 惟德祖南面獨尊,餘皆東西向而卑,已如祫之儀矣。 今祧懿祖,則以德祖為始祖,而百世不遷,永居南面 之位而常尊,太祖永居西向之位而常卑。後世臣子 瞻之,孰無憾悵?必有博聞達禮之儒,昌言正議,而群 臣和之,天子從之,卒祧德祖而尊太祖,然後已耳。唐、 宋之事,是明鑑也。若祧德「祖,則異日以祧盡,而太祖 可居南面之尊,以稱其名實,此天下人心之同願,雖 傳萬世,必無易也。況別殿密邇太廟,而祫祭則德祖 猶居南面之位,太祖諸帝皆列左右,不失其尊,非若 唐遷獻祖於興聖廟,宋遷熙祖於四祖殿,而遠隔別 享,伸孫之尊、廢祖之祭也,亦何嫌哉?」今之議者率謂 德祖猶宋之僖祖。王安石嘗議尊僖祖為始祖,其後 朱熹《廟議》實取之,今尚敢有異議乎?臣以為不然。安 石謂僖祖有廟,與稷、契疑無以異,熹以謂莫若以僖 祖為稷、契,而祭於太廟之初室,曰疑曰莫若,則其意 豈真以僖祖為稷、契,而合於禮之祖有功者哉?蓋其 說以為若祧僖祖,不可祔於孫之夾室,又不可別立 一廟,故為是不得已之詞耳。然宋亦卒祧僖祖於別 殿,以藝祖為太祖而後已,蓋祖有功之禮,終不可泯 也。況時異制殊,尚有執其說之不可行於宋者,而必 欲行之於今乎?今太廟既無夾室,若執其說,雖立別 廟亦不可,祧主將安置乎?今既立別殿以奉祧主,無 所謂下祔於孫者,德祖之祧,何不可之有?而必強無 功者以為始祖,而使有功之太祖,乃不得如夏之禹、 漢以下創業之君,何哉?孔子明言「祖有功,宗有德,世 無不宗之。」安石但論本統而不論功德,已戾乎孔子, 而朱子有取之者。其說雖若得,其要亦但如前之所 云者耳。今議者不察《定禮》不從孔子,而猶以朱子為 辭;廟祀不祖有「功,而以無功者強擬,上不當祖宗之 意,下不愜臣子之願,名與實乖,文與情乖,安可為典 而垂世哉!陛下若姑存近制,則存九廟,祧德祖亦可 矣。」雖從今議,而每歲一祫,亦無不可。蓋古禮四時皆 祭,三歲一祫。今四時之外,實多歲暮一祭,故僉議改 歲暮時享為祫,乃禮之從宜,而近理者亦可從也。若 「務遵古典,則當全用臣議。并祧三祖,但存七廟,三歲 而一祫,乃協四代之典,足垂萬世之法也。」時不能用。 是年,詔改建太廟,從同堂異室之制,前為正殿,後為 寢殿,俱翼以兩廡。殿九間,以一間為一室,中一室奉 安德祖帝后神主,懿祖居東第一室,熙祖居西第一 室,仁祖居東第二室,主皆南向。及時享於正殿,則設 德祖帝后衣冠於神座,居中,南向;懿祖神座列於左, 西向;熙祖列於右,東向;仁祖列於懿祖之次,西向。孟 春擇上旬吉日,孟夏、孟秋、孟冬用朔日,歲暮用除日, 俱行合享之禮,俱奏德廟制樂。行特享禮,奏各廟樂。

孝宗弘治元年建祧廟行祫祭禮

按《明會典》:「弘治元年,建祧廟于寢殿後。其制九間,間 各為室,翼以兩廡。乃奉安神主衣冠于廟正中,南向。」 國初以歲除日祭太廟,與四時之享合為五享。其 陳設樂章,並與時享同。累朝因之。弘治初,既祧,懿祖 始以某日奉祧主至太廟,行祫祭禮。先期遣官祭告 太廟,又遣官祭告懿祖于祧廟,俱用祝文酒果。告畢, 太常寺設懿祖神座于正殿,西向,至日祭如儀。 弘治二年,奉安憲宗神位于奉先殿。

按《明會典》,「弘治二年,奉安憲宗純皇帝神位于奉先 殿儀。是日上奉神主奉安于太廟訖,上仍祭服陞輅 詣武英殿前。降輅,陞几筵殿,奉迎神位。內侍舉神位 亭前行,由中門出。上陞輅後,隨由思善門入奉先殿 門外。上降輅,司禮監官導上詣神位亭前。奏跪,上跪。 司禮監官跪于上左。奏請神位奉安奉先殿。」奏訖,奏 「俯伏、興。」上俯伏、興。導引官前導。內侍於亭內神位前 行、上後從。由中門入至奉先殿奉安訖。上叩頭、興、就 位。行祭告禮。用酒果、用樂、用祝文

弘治十八年,祧熙祖、祔孝宗于寢殿。

按《明會典》,「弘治初,始即歲除日行祫祭禮。」十八年,奉 祧熙祖、仁祖而下,皆以次奉遷。迺祔孝宗神主于寢 殿西第四室,南向。正殿神座右第四位,東向。奉祧熙 祖居左第一室。

武宗正德十六年祧仁祖升祔武宗并議崇祀興獻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