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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太后曰聖母,武宗曰皇兄,則天下之為父子君臣 者定。至於朝議之謬,有不足辨者,彼所執不過宋濮 王議耳。臣按宋臣范純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 詔,親許為仁宗子。至於封爵,悉用皇子故事,與入繼 之主,事體不同。」則宋臣之論亦自有別。今皇上奉祖 訓入繼大統,果曾親承孝宗詔而為之子乎?「則皇上 非為人後而為入繼之主明矣。然則考興獻帝、母興 國太后,可以質鬼神、俟百世者也。臣久欲上請,乃者 復得見席書、方獻夫二臣之疏,以為皇上必為之惕 然更改,有無待於臣之言者。至今未奉宸斷,豈皇上 偶未詳覽耶?抑二臣將上而中止耶?臣故不敢愛死」, 再申其說,并錄二臣疏以聞。疏奏,上曰:「此關係天理 網,常仍會文武群臣集議可否?」

嘉靖三年定:「太廟和羹另用一牛取辦。」並議「獻帝大 禮,群臣諫諍杖戍有差。」

按《明會典》:「凡太廟和羹,嘉靖三年奏准依福胙脯醢 豚胉例,另用一牛,不許牲上取辦。其牲體分為六塊, 一首一背,四肢不許零碎。」

按《明史紀事本末》:嘉靖三年春正月,楊廷和罷。禮部 尚書汪俊請曰:「『公去,誰與主者』?適主事侯廷訓據宗 法為《大禮辨》,遍示群臣。俊得之,喜曰:『違斯議者當斬 也』。」於是吏部尚書喬宇率九卿上言,必以孝宗為考, 而後大宗為不絕。俊復會公侯卿佐及翰林臺諫官 上言:「祖訓兄終弟及,以同產言也。皇上為武宗親弟, 自宜考孝宗母昭聖前後章奏,惟張璁、霍韜、熊浹與 桂萼議同。其他八十餘疏二百五十餘人皆如部議, 其當從違可知矣。」帝曰:「更參眾論議之。」給事中張翀 等三十有二人、御史鄭本公等三十有一人,各抗章 力論,以為當從眾議。上怒其朋言亂政,俱奪俸。修撰 唐皋亦言:「陛下宜考所後,以別正統」,隆所生,以備尊 稱。帝謂皋模稜,持兩可,亦奪俸。於是汪俊等更議於 興獻帝、興國太后,止各加一「皇」字,以備尊稱。不報。是 時楚王榮誠以儀賓沈寶疏上,代府長史李錫、南京 都察院經歷黃綰、錦衣衛千戶聶能遷各上疏議,其 言與璁議合。帝益心動,乃命取督賑侍郎席書、南京 刑部主事桂萼、張璁詣京集議。時霍韜居里中,亦並 召之。三月奉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 太后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初,帝召張璁等,都御史 吳廷舉恐璁至不變初說,請敕諸生及南京大臣及 耆德舊臣,各陳所見,以備采擇。璁、萼乃復上疏申明 統嗣之辨。璁且曰:「今之加稱,不在皇與不皇,實在考 與不考。若徒增一皇字,則執政必姑以此塞今日之 議,臣恐天下知義禮者仍必議之不已也。」帝嘉納之。 是日,帝御平臺,召冕、紀宏諭加尊號,及議建室。冕對 曰:「臣等願陛下為堯、舜,不願為漢哀。」帝曰:「堯、舜之道, 孝弟而已矣。」冕等不能對。乃命草詔,加上尊號。給事 中張翀等、御史宋實昌等交章力諫。帝切責之。敕禮 部曰:「聖母昭聖慈壽皇太后特加尊號為昭聖康惠 慈壽皇太后。」又《敕》曰:「本生父興獻帝,本生母興國太 后,今加稱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母章聖皇 太后。」又曰:「朕本生父母已有尊稱,仍於奉先殿側別 立一室,盡朕追慕之情。」禮部尚書汪俊上議曰:「皇上 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為本生父立廟大內,從古所 無。惟漢哀帝嘗為共王立廟京師,師丹以為不可。請 以安陸廟增飾為獻皇帝百世不遷之廟,俟他襲封 興王,子孫世世奉饗,陛下歲時遣官祭祀,亦足以伸 至情矣。」上曰:「朕奉太廟,豈敢間越,與漢哀帝不同?務 協公論,以伸至情。」吏部尚書喬宇等復奏曰:「皇上聖 睿,於宗法大小,必洞然無疑。故曰建室,以避立廟之 名也;於奉先殿側,以避大內之名也。惟此則專於大 宗,必降於小宗。安陸祭祀,無庸改議矣。」時湛若水、石 珤、張翀、任洛、汪舉等皆具奏,不聽。於是汪俊求去,上 切責罷之。戶部侍郎胡瓚等上言:「大禮已定,席書督 賑江淮,實關民命,不必徵取來京。」上從之,併止璁等 勿來。時璁、萼已抵鳳陽矣,見邸報敕加尊號,乃復上 疏極論兩考之非,且曰:「臣知『本生』二字,決非皇上之 心所自裁定,特出禮官之陰術。皇上不察,以為親之 之辭也。不知禮官正以此二字為外之之辭也。必『亟 去』二字,繼統之義始明,而人心信從矣。」疏入,上命復 召來京。蔣冕言於帝前曰:「二人若來,必撲殺之。」帝不 問,而遣人趨使遠來。遂降中旨,以書為禮部尚書。給 事中安磐等上言:「大禮之失,自霍韜、張璁欲考本生, 而邪說始起。自桂萼進席書、方獻夫之論,而邪說益 張。乞寢書新命,治萼等奸罪。」張漢卿等亦上言:「書督 賑乖方,煮粥誤民,致死生民數萬。宜正國法,以快人 心。」南京給事中黃仁山等亦上言:「書巧詐邪佞,私蓄 議槁而不自進,陰託桂萼代奏干寵。而桂萼每造書 所,必在暮夜,其為陰類憸人無疑。乞加罷斥。」召還汪 俊。南道御史田麟等亦上言:「汪俊、席書邪正相反,進 退失宜。且《祖制》,上卿俱推舉簡用。今何取於書,而出 自內降耶?乞同璁、萼併黜,以避賢路。」俱不報。禮部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