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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郎吳一鵬等會侯、伯、卿貳、翰林、臺省力言建室之非,

且曰:「臣等遵祖訓,本《禮經》,守師丹、程頤之論,以悟主 心。姑停建室,仍廟安陸,歲時遣官奉祭。俟異日皇子 眾多,襲封興王,世世承饗。」帝曰:「朕承天命,祗奉宗祀, 孝養聖母。皇考陵園遠在安陸,卿等安乎?今黨同執 奏,敗父子之倫,傷君臣之義。欺朕沖年,渺忽綱常。其 奉先殿西室亟行修飾,盡朕歲時急切之情。」於是修 撰呂柟、編修鄒守益俱上疏爭之。帝怒,俱逮赴鎮撫 司考訊。給事中張翀、章僑,御史張鵬翰等交章論救, 不報。已而獄具,謫柟解州判官,守益廣德州判官。命 內閣擬撰《聖母昭聖皇太后與本生聖母章聖皇太 后冊文》。帝遣司禮官傳諭,欲於《昭聖冊》內稱「嗣皇帝」, 獻皇帝冊內稱「孝長子」,《章聖》冊內加稱「聖母」,自稱長 子。蔣冕等力言不可,仍以原文封進。帝覽之,遂於《獻 皇帝冊》內加一「孝」字,《章聖冊》內欲去「本生母」三字。冕 等復上言:「『此字惟宗廟祝文用之,今稱長子,已盡孝 情,又加此字,有干正統。且本生母』三字係敕諭擬定, 亦難」輕去,仍封還御批,乃依原文,止稱長子章聖,冊 內加一「聖」字。帝御奉天殿受賀,布詔天下。詔曰:「朕躬 膺天命,嗣承皇兄武宗毅皇帝大統,祗奉宗祀,惟我 皇考孝宗敬皇帝神謨聖政,是繼是行。仰惟聖母昭 聖慈壽皇太后擁翊之功,莫罄名言;本生父母興獻 帝興國太后,鞠育之恩,罔殫報稱。尊稱未極,恆用歉 然。恭奉冊寶,加上聖母尊號曰『昭聖康惠慈壽皇太 后,興國太后曰『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義專隆於正 統,禮兼盡夫至情』』。」是時,張璁至東昌,讀詔書,嘆曰:「執 政忍為此欺乎?兩考並稱,綱常紊矣。」蔣冕求罷歸。帝 曰:「朕方倚任,共圖治理,建室禮儀,朕自裁定。」既而冕 上言:「皇上恭詣仁壽宮,加上尊號。聖母昭聖皇太后 遇有懿旨,免命婦入賀,其故非臣等所知。」又命書為 禮部尚書,璁、萼復取來京,聖意所向,中外不能無疑, 宜追寢前命。不報。冕遂移疾乞去,帝從之。御史王泮 等疏留,不報。五月以奉先殿西室為觀德殿,欲安獻 皇帝主也。禮部侍郎吳一鵬、朱希周,郎中江必東,員 外郎翁磐,主事彭黯等上言:「獻皇帝主安安陸廟中, 神靈攸依。奉先殿西室宜設神位,以便時饗,如奉慈 殿之儀。」不報。遣司禮監太監賴義、京山侯崔元、侍郎 吳一鵬之安陸,改題神主,奉上冊寶、尊號曰「本生皇 考恭穆獻皇帝」,迎如京師。一鵬等復上言:「歷考前代, 無自寢園迎入大內者。況安陸乃啟封之地,獻皇帝 神主不宜輕動。惟永祀安陸,則本生之情盡,而正統 之義得。」不報。霍韜將赴召,復上言,力辨二統之非。而 席書在鳳陽亦上《大禮考議》,言:「諸臣講學不明,固執 私意。」且曰:「斯禮也,廷臣耆舊自有知者,不敢犯眾。而 璁、萼等感激不平,力犯群議。舉朝疾之如讎,甚可畏 也。臣途窮矣,尚言此者,九廟神靈使之言耳。」六月,璁、 萼至京,復同上疏,條七事,極論兩考之非,以伯孝宗 而考興獻為正。俱留中不下。鴻臚寺少卿胡侍上言: 「唐睿宗不當兄中宗,宋太宗不當兄藝祖。不當稱兄, 則不當稱伯明矣。」帝怒其狂率,出侍為潞州判官。初, 張璁、桂萼至京師,廷臣欲捶擊之,無一人與通。璁、萼 稱疾不出。數日後退朝班,恐有伺者,出東華門,走入 武定侯郭勳家。勳喜,約為內助。臺諫官交章攻擊,以 為當與席書,並正其罪。章十餘上俱報聞。給事中張 翀取群臣彈章奏發刑部,令擬璁等罪。尚書趙鑑私 語翀曰:「若得俞旨,便撲殺之。」帝廉知之,遂降中旨,命 桂萼、張璁為翰林學士,方獻夫為侍講學士,切責翀、 鑑罪之。璁、萼、獻夫各上疏辭,不允。吏部尚書喬宇上 言:「萼等偏執異說,搖動人心,願賜罷黜。」帝怒,切責之。 宇遂求去,從之。修撰楊慎,廷和子也,率同官姚淶、編 修許成名、崔桐、檢討邊憲、金皋等上言:「君子小人不 並立,正論邪說不並行。臣等所執者,程頤、朱熹之緒 也。萼等所言者,冷褒、段猶之餘也。學術不同,議論亦 異。臣等恥與萼等同列。」上罷其俸。給事中李學曾等, 御史吉棠等亦爭之,俱下獄外補。已而南京尚書楊 旦、顏頤壽、沈冬魁、李充嗣、崔文奎及侍郎陳鳳梧,都 御史鄒文盛、伍文定等,復以為言,俱切責之。員外薛 蕙著《為人後解》以駁璁、萼之議。略曰:「《禮》,立後者,重大 宗也。適子不為後,輕小宗也。為人後者為之子,言雖 出《公羊》,實與《儀禮》相表裡。既為之子,則當稱父矣,而 可仍曰伯叔父乎?」帝覽之怒,逮繫詔獄,已而釋之。秋 七月,璁、萼既拜新命,復列十三事以上:一曰三代以 前無立後之禮;二曰祖訓亦無立後;三曰孔子射於 矍圃,斥為人後者;四曰武宗遺詔不言繼嗣;五曰禮 輕本「生父母;六曰《祖訓》,姪稱天子為伯叔父;七曰漢 宣帝、光武俱為其父立皇考廟;八曰朱熹嘗論定陶 事為壞禮;九曰古者遷國載主;十曰《祖訓》,皇后治內 外事,無得干預;十一曰皇上失行壽安皇太后三年 喪;十二曰新頒詔令,決宜重改;十三曰臺諫連名上 疏,勢有所迫,皆條列禮官欺罔之罪。」疏入,留中。何孟 春為論條辨,帝切責之。璁、萼復辭職,不許,乃就官。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