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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孝宗敬皇帝為皇伯考,昭聖皇太后為皇伯母。初集

議時,汪偉、鄭岳、徐文華等猶與璁等力辨可否,武定 侯郭勳遽曰:「祖訓如是,古禮如是。璁等言當書曰:『人 臣事君,當將順其美』。」於是書萼、璁及獻夫、會公鶴齡、 侯勳、鸞等六十有四人上言:「三代之法,父死子繼,兄 終弟及,人無二本。孝宗伯也,宜稱曰皇伯考。昭聖,伯 母也,宜稱曰皇伯母。獻皇帝主別立禰室,不入太廟, 尊尊親親,兩不悖矣。」議上,從之。乃改稱孝宗為皇伯 考,昭聖為皇伯母,祭告天地宗廟,布詔天下。安陸松 陵,帝既改名顯陵等諸陵矣。及大禮既定,百戶隨全 請改遷顯陵,下工部議。尚書趙璜等上言:「太祖不遷 皇陵,太宗不遷孝陵,願以為法。」帝命禮臣會多官集 議。尚書席書等會公、侯、九卿、諸廷臣上言乞治全罪。 帝曰:「先陵遠在安陸,朕瞻仰哀切,其再議之。」書與璁、 萼等復上言:「舉大事當順人心。」多官皆曰:「帝魄不可 輕動,地靈不可輕洩,臣等敢不盡言。」帝乃罷議,命顯 陵祭如七陵。十二月,評事韋商臣上言:「臣以廷平庶 獄為職。臣」自今年七月授官以來,見以「大禮伏闕,觸 犯聖怒大臣改任者,何孟春一人;編戍者,學士豐熙 等八人;決杖死者,編修王思等十有七人;以忤使臣 而逮繫者,副使劉秉鑑、知府羅玉等若而人;以織造 抗使臣逮繫者,布政使馬卿、知府查仲道等若而人; 以失儀下獄者,御史葉奇、主事蔡乾等五人。以」京堂 官為所屬。訐奏「下獄者御史任洛、副使任忠等二人。 此皆國家大獄,上干天象,下駭民俗,所關甚鉅者也。 臣不敢愛死,惟陛下大奮明斷,將諸臣錄復其官及 其子孫,庶不夫欽恤之意。」疏入,調外。巡撫江西都御 史陳洪謨亦言之。留中不報。

嘉靖四年,立世廟於太廟左,以祀「獻帝。」

按《國朝典彙》:「『嘉靖四年四月,光祿署丞何淵請於太 廟內立世室,以獻皇帝,與祖宗同饗太廟。禮部尚書 席書等以為不可,有旨集廷臣再議,於是吏部尚書 廖紀、武定侯郭勛、給事中楊言、御史葉忠等咸謂皇 上孝心無窮,禮制有限,臣等萬死不敢以非禮誤陛 下』。上曰:『世室之建,自古有之。朕膺天命,入紹大統,皇 考百世之室,胡為不可』?」遂命大學士費宏、石珤,太監 張佐等即太廟左隙地立廟,其前殿後寢一如太廟 制,定名「世廟」云。已而席書上言:「擇地以稱廟,所別者, 出入不與太廟同門,位處不與太廟並列。祭用次日, 使敬心不分於所尊;廟欲稍遠,使樂聲不聞於列祖。 尊尊親親,可兩全矣。神路宜由闕左門出入。」何淵復 奏「當與廟街同門。」費宏、賈詠、石珤皆以為不可。上不 聽,命由廟街門

按《大禮集議》,嘉靖四年五月,禮部尚書席書等上言: 「皇考既為天子之父,當饗以天子之禮。但觀德殿在 禁嚴之地,各官不得陪祀,太常不得行禮。當於太廟 之東,南城之北,或東,別立一廟。」得旨,禮、工二部會同 司禮監、內閣領欽天監官相度,太廟右邊地狹,不堪 建造,隨於廟東切近處所,南城稍北環碧殿地方,自 「御前作後牆起,至永明殿靜芳門裡,南北深五十丈, 東西闊二十丈,與午門甚近。太廟後隔一溝,合於本 址建造新廟。」六月,詔興工。

按《明史紀事本末》:「嘉靖四年夏四月,光祿寺丞何淵 請立世室,崇祀皇考於太廟。帝命禮部集議。尚書席 書等上議:『《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周以文武有大 功德,乃立世室,與后稷廟皆百世不遷。我太祖立四 親廟,德祖居北,後改同堂異室。議祧,則以太祖擬文 世室,太宗擬武世室。今獻皇帝以藩王追崇帝號,何 淵乃欲比之太祖、太宗,立世室於太廟,甚無據』。」不報。 張璁、桂萼俱言不可。璁曰:「臣與廷臣抗論之初,即曰 『當改為獻皇帝,立廟京師。又曰『別立禰廟,不干正統』。 此非臣一人之私,天下萬世之公議也。今淵乃以獻 皇帝為自出之帝,比周文、武,不經甚矣。上干九廟之 威監,下駭四海之人心,臣不敢不為』」皇上言之。昔漢 哀帝尊定陶共王為共皇,立廟京師,比孝元帝至今 非之。今淵請入獻皇帝於太廟,不知序於武宗之上 與?武宗之下與?昔人謂孝子之心無窮,分則有限,得 為而不為,與不得為而為之,均為不孝。別立禰廟,禮 之得為者也,此臣昧死勸皇上為之;入於太廟,禮之 不得為者也,此臣昧「死勸皇上勿為席書。」會群臣復 上議爭之。大學士費宏、石珤、賈詠,尚書廖紀、秦金及 九卿、臺諫官各上疏力爭,俱不報。璁、萼乃謂書曰:「觀 德殿規制未備,宜聖心未慊也。須別立廟,不干太廟。 尊尊親親,並行不悖。」書等遂上議:宜於皇城內擇地 別立禰廟,不與太廟並立,祭用次日。尊尊親親,庶為 兩全。後之六月,作《世廟》。初席書上《廟議》,有曰:親盡之 期,與孝廟同。帝問其故,書對曰:「我朝德祖比后稷,太 祖、太宗比文武,皆百世不遷。懿祖以下,隨世而祧。獻 皇帝與孝宗同世,親盡同祧。」帝曰:「別廟不與祖宗序 列,他日奉祧,藏於何所,何以伸朕世享之情?其再議 之。」書上言宜藏主寢殿,歲暮出祭,如太廟儀。帝曰:「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