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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薦鮪于寢廟,乃為麥祈實。

陳注因薦鮪,并祈麥實。大全方氏曰:「必乘舟而後《薦鮪》者,所以示親漁也。」

孟夏之月,農乃登麥,天子乃以彘嘗麥,先薦寢廟。 仲夏之月,農乃登黍,天子乃以雛嘗黍,羞以含桃,先 薦寢廟。

孟秋之月,農乃登穀。天子嘗新,先薦寢廟。

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嘗麻,先薦寢廟。」

季秋之月,「天子乃以犬嘗稻」,先薦寢廟。

季冬之月,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乃嘗魚,先薦寢廟, 乃命同姓之邦,供寢廟之芻豢。

《曾子問》

《曾子問》曰:「喪有二孤,廟有二主,禮與?」孔子曰:「天無二 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尊無二上。未知其為禮也?」

陳注二孤、二主,當時有之。曾子疑其非禮,故問夫子。嘗、禘、郊、社,祭之重者,各有所尊,不可混拜而祭之。喪可得有二孤,廟可得有二主乎?

昔者齊桓公亟舉兵,作偽主以行。及反,藏諸祖廟。廟 有二主,自桓公始也。

陳注《師》行而載遷廟之主於齊車,示有所尊奉也。既作偽主,又藏於廟,是二失矣。

《喪之二孤》,則昔者衛靈公適魯,遭季桓子之喪,衛君 請弔,哀公辭,不得命,公為主。客入弔,康子立於門右, 北面。公揖讓升自東階,西鄉;客升自西階,弔。公拜,興 哭,康子拜稽顙於位,有司弗辯也。今之二孤,自季康 子之過也。

《曾子問》曰:「古者師行,必以遷廟主行乎?」孔子曰:「天子 巡守,以遷廟主行,載於齊車,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 廟之主以行,則失之矣。」

陳注遷廟主,謂新祧廟之主,齊車金路也,又名公禰,

當七廟。五廟無虛主。虛主者,惟天子崩,諸侯薨,與去 其國,與祫祭於祖,為無主耳。吾聞諸老聃曰:「天子崩, 國君薨,則祝取群廟之主而藏諸祖廟,禮也。卒哭成 事,而后主各反其廟。」

陳注崩薨而群主皆聚祖廟,以喪「三年不祭」,且象生者為凶事而聚集也。

「君去其國」,太宰取群廟之主以從,禮也。

陳注去國而群廟之主皆行,不敢棄其先祖也。

祫祭於祖,則祝迎四廟之主。主出廟入廟必蹕。

陳注諸侯五廟,祫祭則迎高曾祖禰入太祖之廟。主出入而蹕止,行人不欲其瀆也。

《曾子問》曰:「古者師行無遷主,則何主?」孔子曰:「主命。」問 曰:「何謂也?」孔子曰:「天子諸侯將出,必以幣帛皮圭告 於祖禰,遂奉以出,載於齊車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 舍。反必告。設奠卒,斂幣玉,藏諸兩階之間乃出,蓋貴 命也。」

陳注既以幣玉告於祖廟,則奉此幣玉猶奉祖宗之命也,故曰:「主命每舍,必奠神之也,反則設奠以告而埋藏之,不敢褻也。」大全臨川吳氏曰:「無遷主,謂諸侯受封,傳繼未六世者,未有當毀之廟,故無已遷之主也。廟無虛主,有廟者不可以其主行主命,謂雖無木主,但所受於神之命即是主也。」

《禮器》

三代之禮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周坐 尸詔侑武方,其禮亦然,其道一也。夏立尸而卒祭,殷 坐尸,周旅酬六尸。曾子曰:「周禮其猶醵與!」

陳注周之禮,尸即位而坐。詔者,告尸以威儀之節。侑者,勸尸為飲食之進。詔與侑皆祝官之職。祝不止一人,無方,謂無常人也。宗廟中可告之事,皆得告之也。亦然,亦如殷之禮也。禮同本於道之同,故云「其道一也。」夏之禮,尸當飲食則暫坐,若不飲食則惟立,以俟祭事之終也。殷則尸雖無事亦坐。周家祫祭之時,群廟之祖皆聚於后稷廟中。后稷尸尊,不與子孫為酬酢,毀廟之祖又無尸,故惟六尸而已。此六尸自為昭穆次序,行旅酬之禮。故《曾子》言「周家此禮,其猶世俗之醵與?」醵,斂錢共飲酒也。錢之所斂者均,則酒之所飲必均,此六尸之旅酬,如醵之均平也。

天道至教,聖人至德。廟堂之上,罍尊在阼,犧尊在西。 廟堂之下,縣鼓在西,應鼓在東,君在阼,夫人在房。大 明生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君西 酌犧象,夫人東酌罍尊,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和 之至也。

陳注天道陰陽之運,極至之教也。聖人禮樂之作,極至之德也,無以復加,故以「至」言。罍尊,夏后氏之尊也;犧尊,周尊也。縣鼓大,應鼓小,設禮樂之器,一以西為上,故犧尊、縣鼓皆在西,而罍尊與應鼓皆在東也。天子諸侯皆有左右房,此夫人在西房也。君在東而西酌犧象,夫人在西而東酌罍尊,此禮交動乎堂上也。縣鼓、應鼓,相應於堂下,是樂交應乎下也。罍尊畫為山雲之形,犧尊畫鳳羽而象骨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