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夏官》:「小子掌珥於社稷,祈於五祀。」
黃氏曰:「社稷五祀,皆人所依以生者,故皆有禱祈之事。《祭法》聯序,與《宗伯》、少子同。《祭法》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竈,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諸侯自為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二曰門,曰行;庶人一祀,或戶、或』」 竈,是皆上下通得祭者。非天子不祭天,而天子於庶人皆得祭社,尊父親母之義也。《祭法》七祀,宗伯五祀,司命、泰厲非地類,血祭者惟五耳。《月令》「四時祀戶、竈、門、行、中霤」 是也。
漢
漢立五祀,遣有司行事,禮亞於社稷。
按:杜佑《通典》:「漢立五祀」,《白虎通》云:「戶一祀。」
春,萬物觸戶而出,亦為陽氣之生,欲留之,即祭戶。戶者,人所出入者。
竈二祀。
「夏,火王。」 長養萬物,即祭竈。竈者火之主,人所以自養也。
門三祀。
秋,萬物成熟,將內之,從外而入內,自守而祭門。門者,所以閉藏。
井:「四祀。」
冬,水王,萬物伏藏而祭井。井者,水主藏在冬。
中霤五祀。
「六月土王,而祭中霤」 者,象土位在中也。
歲一遍,有司行事,禮頗輕於社稷。
祭祀,天子諸侯以牛,因四時祭牲也。祀戶以羊,竈以雞,中霤以牛,門以犬,井以豕。或曰:「中霤用牛,不得用牛者,用豕,井用魚也。」
武帝 年上始祀竈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按郊祀志武帝即位尤重鬼神之祀李少君以祠竈方見上上尊之少君言上
《祠竈皆可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為黃金,黃金成以 為飲食器,則益壽。
後漢
光武帝建武 年定五祀仍舊制以立夏日祀竈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按祭祀志國家亦有五祀之祭有司掌之其禮簡於社稷
五祀,門、戶、井、竈、中霤也。韋昭曰:「古者穴居,故名室中為中霤也。」
按《禮儀志》:立夏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 赤,至季夏衣黃。郊其禮祠特祭竈。 按《晉書禮志》:「禮,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中霤、國門、 國行、太厲、戶竈。」《漢儀》云:「國家亦有五祀,有司行事。」其 禮頗輕於社稷。則亦存其典矣。
按:杜佑《通典》,「後漢建武初,有五祀之祭,門、戶、井、竈、中 霤也,有司掌之,其祀簡於社稷矣。人家祀山神門戶。」
魏
魏興,復舊祠,始立「五祀」之祭。
按杜佑《通典》:「魏武王始定天下,興復舊祀,而造祭五 祀,門、戶、井、竈、中霤也。」晉傅元云:「帝之都城宜祭一門, 正宮亦祭一門正室祭一戶,井、竈及中霤各擇其正 者祭之。」以後諸祀無聞,惟司命配享於南壇。
晉
晉江左以後,不立「七祀。」
按:《晉書禮志》,「江左以來,不立七祀。」
陳
文帝天嘉 年罷圓丘五祀之祭
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按《隋書禮儀志》,文帝天嘉 中,攝太常卿許亨奏曰:「昔梁武帝云:『天數五,地數五, 五行之氣,天地俱有』。故南北郊內,並祭五祀。臣按《周 禮》,以皿祭社稷五祀。鄭元云:『陰祀自血起,貴氣臭也。 五祀,五官之神也。五神主五行,隸於地,故與埋沈、疈 辜同為陰祀。既非禋柴,無關陽祭。故何休云:『周爵五 等者,法地有五行也。五神位在北郊,圓丘不宜重設』』。」 制曰:「可。」
北魏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詔五祀祭於明堂不須別立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和十五年詔曰: 「先恆有水火之神四十餘名,及城北星神,今圓丘之 下,既祭風伯、雨師、司中、司命,明堂祭門、戶、井、竈、中霤, 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計不須立,悉可罷之。」
隋
文帝開皇 年定五祀為中祀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禮儀志》:「高祖受命,欲新 制度,乃命國子祭酒辛彥之議定祀典,五祀為中祀, 養牲在滌三旬。」〈又〉「戶以春,竈以夏,門以秋,行以冬」,各 於享廟日。中、霤則以季夏祀黃郊日,各命有司祭於 廟西門道南,牲以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