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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著雩義也。」晉永和中,中丞啟雩制:在國之南,為 壇祈上帝,百辟舞僮八列,六十四人,歌《雲漢詩》,皆以 孟夏得雨報太牢。於時博士議:舊有壇,漢、魏各自討 尋。《月令》云:「命有司祈祀山川百源,乃大雩。」又云:「乃命 百縣雩祀百辟卿士。」則大雩所祭,唯應祭五精之帝 而已。勾芒等五神,既是五帝之佐,依鄭元說,宜配食 於庭也。鄭元云:「雩壇在南郊壇之旁,而不辨東西,尋 地道尊,右雩壇方,郊壇為輕,理應在左,宜於郊壇之 東,營域之外築壇。」既祭五帝,謂壇宜員。尋雩壇高廣, 《禮傳》無明文。案《覲禮》設方明之祀,為壇高四尺,用珪 璋等六玉,禮天地四方之神。王者帥諸侯親禮焉,所 以教尊尊也。雩祭五帝,粗可依放。謂今築壇宜崇四 尺,其廣輪仍以四為度,徑四丈,周員十二丈而四階 也。設五帝之位,各依其方,如在明堂之儀。皇齊以世 祖配五精於明堂,今亦宜配饗於雩壇矣。古者「孟春 郊祀祈嘉穀,孟夏雩祭祈甘雨」,二祭雖殊,而所為者 一。《禮》唯有冬至報天,初無得雨賽帝。今雖闕冬至之 祭,而南郊兼祈報之禮,理不容別有賽答之事也。《禮》, 祀帝於郊,則所尚省費,周祭靈威,仰若后稷,各用一 牲。今祀五帝,世祖亦宜各用一犢,斯外悉如南郊之 禮也。武皇遏密未終,自可不奏盛樂。至今旱祭舞雩, 蓋是吁嗟之義,既非存懽樂,謂此不涉嫌。其餘祝史 稱辭,仰祈靈澤而已。禮舞雩乃使無闕。今之女巫,並 不習歌舞,方就教試,恐不應速依晉朝之議,使童子 或時取舍之宜也。司馬彪《禮儀志》云:「雩祀著皂衣。」蓋 是崇陰之義。今祭服皆緇,差無所革。其所歌之詩及 諸供須,輒勒「主者申攝備辦。」從之。

梁制,「立雩壇於南郊,旱而祈澍,報以太牢,郡國縣亦 如之。」

按《隋書禮儀志》:「《春秋》龍見而雩。梁制不為恆祀。四月 後旱則祈雨,行七事:一、理冤獄及失職者,二、賑鰥寡 孤獨者;三、省徭輕賦,四、舉進賢良,五、黜退貪邪;六、命 會男女,恤怨曠;七、撤膳羞,弛樂懸而不作。天子又降 法服,七日乃祈社稷,七日乃祈山林川澤常興雲雨 者;七日乃祈群廟之主於太廟,七日乃祈古來百辟」 卿士有益於人者。七日乃大雩,祈上帝,遍祈所有事 者。大雩禮,立圓壇於南郊之左,高及輪,廣四丈,周十 二丈,四陛,牲用黃牯牛一。祈五天帝及五人帝於其 上,各依其方,以太祖配位於青帝之南,五官配食於 下。七日乃去樂,又遍祈社稷山林川澤。就故地處大 雩國南,除地為墠,舞僮六十四人。祈百辟卿士於雩 壇之左,除地為墠,舞僮六十四人,皆袨服,為八列,各 執羽翳,每列歌《雲漢詩》一章而畢。旱而祈,澍則報以 太牢,皆有司行事。唯雩則不報。若郡國縣旱請雨,則 五事同時並行:一理冤獄失職,二賑鰥寡孤獨,三省 徭役,四進賢良,五退貪邪。守令皆潔齋三日,乃祈社 稷。七日不雨,更齋祈如初。三變仍不雨,復齋祈「其界 內山林川澤常興雲雨者。祈而澍,亦各有報。」

武帝天監元年有事雩壇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通志》云云。

天監九年,移雩壇於東郊。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九年, 有事雩壇。武帝以為雨既類陰,而求之正陽,其謬已 甚。東方既非盛陽,而為生養之始,則雩壇應在東方, 祈晴亦宜此地。於是遂移於東郊。」

天監十年,議停雩祭,燔柴牲牢悉從坎瘞。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許懋傳》:懋天監十年轉 太子家令,降敕問:「『凡求陰陽,應各從其類,今雩祭燔 柴,以火祈水,意以為疑』。懋答曰:『雩祭燔柴,經無其文, 良由先儒不思故也。按周宣雲漢之詩曰:『上下奠瘞, 靡神不宗』。毛注云:『上祭天,下祭地,奠其幣,瘞其物』』。」以 此而言,為旱而祭天地,並有瘞埋之文,不見有燔柴 之「說。若以祭五帝必以燔柴者,今明堂之禮,又無其 事。且《禮》又云:『埋少牢以祭時,時之功是五帝。此又是 不用柴之證矣。昔雩壇在南方正陽位,有乖求神而 已移於東,實柴之禮猶未革。請停用柴,其牲牢等物, 悉從坎瘞,以符周宣雲漢之說』。」詔並從之。

天監十二年,議復雩祭。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十二 年。揚州主簿顧協議曰:『禮,仲夏大雩,春秋龍見而雩。 則雩常祭也。水旱且又禱之。謂宜式備斯典』。」帝從之。

大同五年築雩壇於籍田兆內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大同五年。 又築雩壇於籍田。兆內。有祈禜。則齋官寄籍田省云。

武帝永定 年命雩祀以德皇帝配

按《陳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陳氏亦因 梁制,祈而澍,則報以少牢。武帝時以德皇帝配。」

文帝天嘉 年行雩禮以武帝配

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大雩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