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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三十三卷目錄

 陵寢祀典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三則 明帝永平三則 章帝建初一則 和帝永元三則

  殤帝延平一則 安帝建光一則 延光一則 順帝永建二則 永和一則 質帝本初一

  則 桓帝延熹三則 靈帝建寧二則 熹平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齊王嘉平一則

  晉武帝泰始二則 惠帝永平一則 成帝一則 穆帝永和四則 孝武帝太元六則

  安帝隆安一則 元興一則 義熙一則

  宋少帝景平一則 文帝元嘉二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鬱林王隆昌一則

  梁武帝大同一則

  北魏明元帝永興一則 太武帝始光一則 孝文帝太和五則 宣武帝景明二則

  北周孝閔帝一則 明帝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高宗永徽四則 顯慶一則 中宗嗣聖一則 景龍二則 元宗開

  元七則 天寶六則 代宗大曆一則 德宗貞元二則 憲宗元和二則 敬宗寶曆一則

   宣宗大中一則 懿宗咸通一則

  後梁太祖開平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廢帝清泰一則

  後晉出帝天福一則

  後周世宗顯德一則

禮儀典第二百三十三卷

陵寢祀典部彙考一

周設尸以墓祭。

按:《周禮春官冢人》:「凡祭墓為尸。」

鄭司農曰:「為尸,冢人為尸 。」 鄭康成曰:「祭墓為尸,或禱祈焉 。」 王昭禹曰:「凡祭墓為尸,非特甫竁為之尸 。」 張氏曰:「墓祭非古也。體魄則降,知氣在上,故立之主以祀之,以致其精神之極,而謹藏其體魄,以竭其深長之思。」 此古人明於鬼神之情狀,而篤於孝愛之誠實者也。然攷之《周禮》,則有冢人之官,凡祭於墓為尸。是則成周之盛,亦有祭於墓者,雖非制禮之本經,而出於人情之所不忍,而於義理不至於甚害,則先王亦從而許之。其必立之尸者,乃所以致其精神,而示享之者,非體魄之謂,其為義抑精矣。

後漢

後漢制,「立秋斬牲,以薦陵廟。」

按《後漢書禮儀志》:「立秋之日,自郊禮畢,始揚威武,斬 牲於郊東門,以薦陵廟。其儀,乘輿御戎路,白馬朱鬣, 躬執弩射牲,牲以鹿麛。太宰令、謁者各一人,載獲車 馳駟送陵廟。」

世祖建武六年有事于十一陵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六年「夏四月丙子,幸長安, 始謁高廟,遂有事于十一陵。」

高祖長陵,惠帝安陵,文帝霸陵,景帝陽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宣帝杜陵,元帝渭陵,成帝延陵,哀帝義陵,平帝康陵。

按《祭祀志》:古不墓祭,漢諸陵皆有園寢,承秦所為也。 說者以為古宗廟前制廟,後制寢,以象人之居前有 朝,後有寢也。《月令》有「先薦寢廟」,《詩》稱「寢廟奕奕」,言相 通也。廟以藏主,以四時祭。寢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 以薦新物。秦始出寢,起于墓側,漢因而弗改,故陵上 稱寢殿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古寢之意也。建武以 來,關西諸陵以轉久遠,但四時特牲祠。帝每幸長安, 謁諸陵,乃太牢祠。

建武十年秋八月己亥,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十一 陵。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

建武十八年三月壬午。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

明帝永平元年朝於原陵如元會儀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元年「春正月,帝率公卿已 下朝於原陵,如元會儀。」

《漢官儀》曰:「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寢於墓側,漢因而不改。諸陵寢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三伏、社、臘及四時,上飯其親陵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莊具。天子以正月上園陵,公卿百官及諸侯王、郡國計吏,皆當軒下占其郡國穀價,四方改易,欲先帝魂魄知之也。」

按《禮儀志》:「正月上丁,祠南郊,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 世祖廟,謂之五供。五供畢,以次上陵。西都舊有上陵 東都之儀,百官、四姓、親家、婦女、公主、諸王大夫、外國 朝者、侍子、郡國計吏會陵。晝漏上水,大鴻臚設九賓